唐朝人李勉鎮守鳳翔府時,所轄的城邑中,有一個農夫在耕田時挖到一甕馬蹄形黃金,就送到縣府去。知縣擔心公庫的看守不夠嚴密,因而放在自己家裏,但隔夜打開一看,都是土塊。這甕黃金出土的時候,鄉裏的人都來觀看證實,現在突然變成了土塊,大家都驚異得不得了,遂將此事向鳳翔府報告。
知縣無法為自己辯白,隻有承認將黃金掉包,雖然供詞都有了,卻沒有辦法追究到黃金的下落,因而將此案報告給李勉。李勉看了以後,非常生氣。不久,李勉在宴席上談到這件事,大家都很驚異。當時的相國袁滋也在場,低著頭不說話。
李勉問他為什麼不發表意見,袁滋說:"我懷疑這件事冤枉了知縣。"
李勉說:"你有特別的見解,此案一定要請你查明真相。"
袁滋說:"好啊。"
於是袁滋將此案的資料證物調到鳳翔府,觀察甕中共有二百五十多個土塊,就在市場店鋪間搜集同樣體積的金子,但才找足一多半,就已經重達三百斤了,訊問當時挑擔子的人,是兩個農夫用竹擔抬到縣府的,計算金子的全部重量,不是兩個人所能抬得動的,表示在路上的時候,金子就已經被換成土塊了,至此案情大白,知縣被判無罪,洗清冤屈。
教子建議:敏銳的洞察力加上豐富的物理知識,在辦案時,這會成為製勝的法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