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明陸氏女,父常打鳥。弟三歲患痘,堅黑如彈子,號痛而死。時女年十六,跪父前泣曰:“父殺孽已多,致弟死。再不悛,恐絕嗣矣。”父悟,悉焚凶具,並戒殺放生惜字。女以父母無子,誓不出嫁以養親。越九年,父夢祖抱嬰兒來曰:“若非孫女感格,幾絕我宗矣。”後果生一子。
“釋讀”
明朝時有個姓陸的女子,她的父親天天打鳥捕鳥。她有個小弟弟三歲,得了病,全身出黑色豆子般的水痘,好像槍彈子一樣,疼痛得喊了好幾天死了。全家人很痛苦。陸女跪在父親麵前勸父親不要再打鳥了,如果再打下去,殺戮太多,會斷了自家的香火後代。他父親聽了很感動,把打鳥的器具燒掉,把家中的鳥和生物都放生了,立下字據再不殺生。過了幾年父親又生了一個兒子,陸女出嫁了,全家人過著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