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妻反鑰(1 / 1)

“原文”

唐李光進之弟光顏先娶。母委家事於顏妻。及進娶妻,母已亡。顏妻即計曩時出入,歸管鑰於塚婦。進妻謂進曰:“君兄弟素友愛,今妾初來,即令歸管鑰,恐家庭從此生嫌矣。”進遂反管鑰曰:“弟婦事姑有年。姑命主事,曆年無失,不可改也。”

“釋讀”

唐朝時有兄弟兩人,哥哥叫李光進,弟弟叫李光顏,弟弟在家先娶了親,母親就把管家的鑰匙交給了弟弟媳婦。後來哥哥娶親時,母親已過世了,弟弟的媳婦就把管家的賬目算得清清楚楚,連同鑰匙交給哥哥嫂嫂。嫂嫂認為這樣做不合適,一來自己剛嫁來,對家裏不了解,二來弟弟和弟媳在幾年中孝敬公婆,管理家產,沒有任何問題,不應該把鑰匙交過來,就把鑰匙又還給弟弟和弟媳,於是一家人和睦相處,日子過得很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