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借用法所謂借用法,就是借用漢語現成的俗語來傳譯英語的俗語。這種譯法主要用於兩種情況。一是英語中有不少表達方式在意思和形象上同漢語的表達方式非常相近,我們完全可以采取“拿來主義”的辦法,用這些相似或相近的漢語現成表達方式來傳譯。例如:to burn one's boats(破釜沉舟);knowing something the palm or the back of one's hand(了如指掌);Man proposes,God disposes(謀事在人,成事在天);Fact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事實勝於雄辯)。這些英語習語跟後麵的漢語習語可謂“形同意同”,將它們拿來互譯,可說是形神皆備,通順流暢。二是英語中有許多表達方式雖然在漢語中找不到“形同意同”的對等表達方式,但卻可以找到“形不同而意同”的表達方式,這時也可以借用這些現成的表達方式來傳譯。例如:a flash in the pan(曇花一現);have one foot in the grave(風燭殘年);at the end of one's rope(山窮水盡);The spirit is willing but the flesh is weak(心有餘而力不足)。不過譯者采取借用法的時候,有一點需要警惕:有的英語習慣說法同漢語的一些習慣說法,在形式上非常相似,但它們隻是“形似而意不似”,若生搬硬套,就會弄巧成拙。如,pull one's leg跟漢語的“拖後腿”並不對等,而是“跟某人開玩笑,取笑(或愚弄)某人”的意思;eat one's words並不是漢語的“食言”,而是“(被迫)收回前言,承認錯誤”;英語中表示“中性”感情色彩的Self do,self take,跟漢語帶有貶義意味的“自作自受”並不對等,還是譯作“自己做事,自己承擔”為好。英漢之間類似這種“貌合神離”的例子舉不勝舉,譯者一定要小心謹慎,切莫被表麵現象所迷惑。
(四)注釋法注釋法是一種特殊的翻譯方法,為了準確地把原文詞語中的文化味在譯語中體現出來並消除理解上的困難,譯者通常把它與移植法加在一起使用。因此,這種譯法既保留了原文的風格,又保留了原文的意思。例如:Like a hair shirt or a bed of nails,the more one hates it,the more virtuous it makes one feel.譯文:就像穿鋼毛襯衣、睡釘子床一樣,你越是不喜歡,就越覺得自己品行高尚。(注:鋼毛襯衣、釘子床,係苦行者或懺悔者用來磨煉自己的兩種工具。)譯者采用移植手法來傳譯hair shirt和bed of nails,並在後麵加了注釋,中國讀者讀後就會知道,西方人將鋼毛襯衣和釘子床用作磨煉自己的工具。無疑,這樣的譯法會對目的語讀者產生“益智”的作用。翻譯時加注總是不得已之事。一篇文章如果注解多了讀起來往往不痛快,失去流暢之感。但有的文化詞隻有在譯者補充出曆史背景和典故出處後,其意義才能為讀者所理解,所以譯者有時必須酌情考慮利用注釋法使其含義充分表達出來。有的典故初次向國外介紹時,必須依靠注釋的幫助,等流傳開後,大家都懂了,注釋也就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