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辛亥革命:現代化的主觀意圖與客觀效果背離(1)(2 / 3)

事實上,自從19世紀中葉中國被迫進入近代以來,中國的傳統社會便再也無法停滯在某一凝固狀態,而是不停頓地發生著一係列裂變和改革。至少是在鎮壓了太平天國運動之後的數十年間,清政府的統治者們確曾意識到中國傳統社會的危機,確曾致力於模仿並采用西方的設備和製度,以便恢複和加強中國在世界的地位。所謂“同治中興”,不僅意味著兩宮皇太後重用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這些有才幹的漢人,授之以兵權和事權,取得了鎮壓太平天國,以及雲南、貴州回民起義等各種“騷亂”,贏得了和平建設的國內環境,而且實際上“中國開始引進西方技術即在此時,廣東、上海、北京辦起外語學校,福州興建海軍造船廠,上海、南京等城開始設機器製造局,並在外國專家的幫助下設置現代海關”。[?(美)A.W.恒慕義主編:《清代名人傳》下第418~419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顯而易見,中國如果在這條道路上持續走下去,隨著經濟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社會基本關係的改變,政治體製的變革也遲早要提上議事日程,中國的現代化或許能以健康的狀況向前穩定發展。

經過幾十年相對穩定、相對和平的發展,到了19世紀80年代或再遲一些時候,中國的綜合國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它不僅再次成為亞洲的第一強國,而且在世界範圍也開始恢複作為一個世界大國應有的地位。在這一過程中,中國民族資本主義也開始產生,它雖然由於客觀環境的製約,具有明顯的先天不足、後天失調等嚴重的內在缺陷,但它畢竟是中國傳統社會中分化出來的新興力量和進步勢力,必將隨著自己勢力的不斷成長而義不容辭地擔當起推動社會進步和中國現代化發展的曆史責任。易言之,伴隨著他們經濟地位、社會地位的不斷提高,他們決不會安分於傳統社會“士農工商”的末席,而必然要求獲得對國家事務的參與權力,必然要求合乎他們利益的民主政治。馬建忠在1877年描述自己考察歐洲的感受時說:“竊念忠此次來歐一載有餘,初到之時,以為歐洲各國富強,專在製造之精,兵紀之嚴。及披其律例,考其文事,而知其講富者,以護商會為本。求強者,以得民心為要。護商會而賦稅可加,則蓋藏自足。得民心則忠愛倍切,而敵愾可期。他如學校建而智士日多,議院立而下情可達。其製造軍旅水師諸大端,皆其末焉者也。於是以為各國之政,盡善盡美矣。”[?馬建忠:《上李伯相言出洋工課書》。見鄭振鐸編:《晚清文選》第388頁,上海書店1987年。

]馬建忠的這一思想轉變過程,實際上是中國早期民族資產階級思想變化的一個縮影。

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的這些要求並不過分,而且伴隨著經濟發展和他們自身地位的不斷提高,社會關係的改變乃至政治體製的改革也是繼續發展的應有之義。這一點正如馬克思曾經揭示的那樣:“人們不會永遠放棄他們已經獲得的東西,然而這並不是說,他們永遠不會放棄他們在其中獲得一定生產力的那種社會形式。恰恰相反,為了不致喪失已經取得的成果,為了不致喪失文明的果實,人們在他們的交往方式不再適合於既得生產力時,就不得不改變他們繼承下來的一切社會形式。……可見,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曆史性的形式。隨著新的生產力獲得,人們便改變自己的生產方式,而隨著生產方式的改變,他們便改變所有不過是這一特定生產方式必然關係的經濟關係。”[?《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321~322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

]也就是說,隨著新的生產力獲得,舊的社會形式無法不發生相應的變化,這就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的社會發展的內在規律。

清朝晚期的最高統治者當然不可能對這一規律建立明晰認識,否則,他們從一開始便會堅決拒絕一切變革。然而在事實上,中國的變革不是來自社會最底層的呼籲,而正是在中國最高領導者的倡導下開始的。不過,當以自強為主要和唯一目的的運動進行到一定的時候,“不料卻發現他們自己被吸入一個無法抗拒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借用一項西方事物導致他們必須借用另一項,從引進機器而需要引入技術,從引入科學進而需要引入一切學問,從接受新思想進而要改革製度”,[?(美)費正清:《美國與中國》第141頁,商務印書館1989年。

]從而最終必將超過清政府對改革所能承當的極限,清政府實際上麵對進退兩難的選擇困境。

如果不帶有偏見的話,我們應該承認,晚清政府未嚐不想謀求中國的進步與發展,未嚐不想使中國早日完成向現代化的轉化。不僅晚清的實權人物西太後確曾真誠地主張進步與革新,因為如果沒有她的默許和支持,恐怕不僅沒有晚清的“新政”之舉,1898年的維新運動也無從發生。而且在西太後之後的清廷掌權者,既無力拉著曆史的車輪倒退,將局麵歸複到西太後之前,更無心這樣去做。他們實際上繼續著西太後在世時業已開始的政治改革,於1909年10月4日宣布正式成立各省谘議局(新疆省緩辦)並開議。不論清政府這一舉措的實質目的如何,它在政治上不可避免的效果便是為政治改革打開了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