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廣播站會議無論大小,全體成員必須按時出席,有特殊原因者,需提前請假。無故缺席者第一次給予批評,第二次給予警告提醒,第三次給予解聘。
3.因特殊原因,工作和上課發生衝突時,必須提前向站長請假。但禁止利用廣播站之名處理私事,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第一次給予批評教育,三次以上者(含三次者)給予解聘。
4.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播出節目的,需提前向站長請假,並作好節目安排。
5.望能聽從指揮,顧全大局;並能靈活熟練地運用原則和程序以解決突發事件。
第二章 廣播站內部管理條例
6.注意安全用電,消除安全隱患。
7.準時上崗開播,保證播音質量。
8.管好音像製品,防止丟失損害。
9.播音員要盡職盡責,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廣播站工作製度。
10.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播音室。
第三章 廣播宣傳設備管理及工作要求
11.廣播站工作人員必須愛護各種設備,錄音帶、CD碟等。非工作需要,未經站長批準不得使用播音器材。
12.不得隨意帶非廣播站人員進入廣播站,錄音帶、CD碟不得外借。
13.廣播室內嚴禁明火、嚴禁堆放個人物品,嚴禁從事違反社會公德和國家法律的行為,保持幹淨、衛生。
14.廣播站工作要求:
①各部門應及時聯係,提出存在問題,總結、積累經驗,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②站長、部門負責人經常與學校各部門聯係,及時獲取信息,集中各部門布置各項工作。
15.獎罰評定
(1)每學年評定一次優秀。
(2)對不遵守紀律、不專心工作,經警告無效者,依製度解除其職務。
(3)廣播站內部的各種考勤情況作為期末評優的考核條件之一。
第四章 工作職責
16.站長工作職責
(1)廣播站鑰匙由主要負責人攜帶,不得外借他人或私自配用。
(2)廣播站主要負責人做好站內全麵管理和服務工作,及時掌握工作情況,定期進行分析總結和上報。
(3)站長定期檢查器械的使用狀況,及時掌握站內情況。
(4)廣播站主要負責人對本站不負責任的站員可以做思想工作,如屢教不改的,主要負責人可以申請換人。
(5)站長負責本站全體成員的業務提高和業務培訓工作,定期組織學習並開展活動。
(6)廣播站主要負責人應在每學期初和學期末分別製訂工作計劃和撰寫工作總結報告。
(7)站長負責每學年的優秀站員評選工作並上報指導老師。
17.播音員工作職責及要求
(1)播音員要普通話標準,熱情、親切、大方,有責任心。
(2)播音員具有一定的語言組織能力和文字功底。
(3)根據欄目、內容形式的不同,播音員要以不同的方式傳達給聽眾。
(4)播音員必須在播音前一天左右熟悉節目內容並在開播前十分鍾進入播音室,不能按時到位事先要向站長報告,安排人替補。
(5)愛護廣播站設備和用品,不得利用廣播站設備轉錄磁帶;不得私自挪用和占有;不得轉借他人,違反規定,除追回原物或索賠外,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保持播音室的安靜、整潔,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播音室,每次播音完後要將儀器關閉,整理好碟片、磁帶等,並寫好工作日誌。
(7)未經編輯處理的稿件,播音員不得擅自播出。實行播出簽字製度。
18.記者工作職責及要求
(1)記者應具有敏銳的洞察力,給廣播室提供資料線索(新聞稿件等)不影響廣播室的正常運作,可在學校進行采訪報道。
(2)記者應具有一定語言文字組織能力和寫作能力。
(3)按時、按量、按質提供稿件。
(4)稿件要統一用稿紙書寫,字跡要端正。
19.編輯工作職責及要求
(1)編輯應具有一定的新聞敏銳性,在編輯稿件時,絕對防止出現政治錯誤,重要的廣播稿件須經校團委同意方能播出,如出現上述錯誤,視情況進行處理。
(2)編輯采用稿件必須始終把質量擺在第一位,嚴禁徇私舞弊,編輯在編排節目時,應把握以下四個標準:選材是否精當;格調是否高雅;準備是否充分;節目是否口語化。
(3)編輯必須提前將編本送給站長或副站長審查。在欄目播出時,該欄目編輯須到播音室寫好工作日誌。
(4)值班編輯對來稿歸類存放,並如實登記。
(5)編輯應配合記者及時向廣播站提供稿件。
第五章 校園廣播站工作細則
20.校園廣播是學校對廣大師生進行宣傳、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學校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因此,必須始終不渝的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必須堅決服從校團委的領導,在團委宣傳部的直接管理下開展各項工作。
21.廣播站實行站長負責製,設正、副站長各一名,從播音員中進行選拔,由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男女同學各一名擔任,在主管老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站長全麵負責廣播站內部各項工作:負責隔周主持召開例會,對各小組播音情況進行總結;負責對播音員的日常工作進行量化考核;並負責向主管老師及時彙報廣播站近期的工作情況。重大事務由站長召集廣播站全體播音員以及其他幹事召開播音員聯席會議,經協商後報主管老師,待同意後執行。
22.播音質量是校園廣播站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全體播音員應齊心協力、勇於創新、努力提高自己的節目質量。如果自辦節目的整體水平徘徊不前,要追究主管組長的責任,如若短期內仍然不能打開新局麵,推動廣播站各項工作向前發展,則要解聘其組長職務。副站長每天必須值班,檢查當天節目的前期準備工作和播音情況。
23.廣播站實行每周五天工作製,即在正常情況下,每周一中午和周五中午進行播音。自辦節目播出時間為中午12:10開始,節目的時間由各組長自行安排,但每期不少於25分鍾。
24.每天的節目為一組播音,播音組實行組長負責製,各節目組組長負責播音稿的前期審核工作,並把播音稿提前一天交給站長或副站長審核。組長由站長從播音員中選拔成績優秀、認真負責、業務水平高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同學擔任。組長在主管老師和站長的領導下,帶領播音組其他成員開展工作。組長應依據本組節目特色,開拓進取,製定節目計劃,交站長審核。組長對本組節目全權負責,若因組長管理不善導致節目質量下降或發生重大播音事故,要追究組長責任,並予以解聘。
25.播音員要時刻注重自身修養,愛崗敬業,克己奉公,勤學不輟,勇於創新,以期在校有限的學習時光裏使自己的人格得以升華,能力得以提高。
26.播音員首先要以學業為重,爭取在本專業學習中取得優異成績。若因承擔播音工作而導致成績下降或出現所學課程不及格時,廣播站要予以勸退。播音員在平時還要認真收聽廣播節目,學習播音技巧,博覽群書,豐富學識,拓寬視野,活躍思維,養成“勤動口、勤動手,勤動腦”的良好學習習慣。每月應完成一篇不少於五百字的個人作品交付站長,由站長審核,並選取優秀作品收錄在校園網站上,作品的完成質量將直接與個人考核掛鉤。
27.所有播音員都要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製度,規範個人言行,愛護公物,注重個人形象。同時,必須嚴格遵守站內設備的操作使用規程,實行規範化操作。如果設備出現異常,應果斷采取措施,並及時通知站長或主管老師,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重新使用。播音員無權向外租借站內任何物品,如因玩忽職守造成設備重大損失者,將追究其經濟責任。
28.播音員必須嚴格履行作息製度。正常情況下,當天節目的播音員應在中午12:00以前到達廣播站,著手節目的前期準備工作。12:10節目必須準時開播。播音結束後,播音員要規範關閉設備,斷開電源,認真填寫當天的播音日誌,整理好磁帶、CD及各自的播音稿,並保持周邊環境整潔,關好燈和門窗後才可離開。
29.播音員應該嚴格履行請假製度,原則上避免請假,如確有必要,應及時向站長請假,並要做好當天節目的交接工作,避免一人請假,節目停播的重大事故。如造成此類事故,則計該播音員重大播音事故一次、缺崗一次。一學期,累計請假不得超過三次。
30.堅決杜絕遲到、早退現象。一學期中,累計遲到、早退達三次者,予以解聘。
31.凡無故不來播音者,予以解聘。
32.因準備不充分而導致播音質量低劣者,視為重大播音事故,個人累計重大播音事故達兩次者,予以解聘。
33.缺崗及造成重大播音事故者,不得參加年度評優。
34.播音員不得帶其他同學進入播音室。播音期間,謝絕一切來訪,點歌的同學不得進入主播音室。
35.對一學期被連續三次警告的播音員和播音小組,全員解聘。
36.每位播音員都要積極參加站內的各項集體活動。
37.站長負責播音員個人檔案的建立工作,該檔案將記錄播音員在校園廣播站工作期間各方麵的表現。
38.廣播站於每年年終開展評優活動,屆時將評選“優秀播音員”若幹名,“優秀播音小組”一組,頒發榮譽證書。
第六章 附則
39.本規定解釋權為XXX學校委員會。
40.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