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用了一段我國東漢偉大的唯物主義思想家和無神論者王充(公元27-100年)在《訂鬼篇》中講的一段話。他否定了人死為鬼的說法,認為人與物在其自然本質上是相同的,說“物死不為鬼,人死何能獨為鬼?”鬼神觀念的產生,是人們思念引起的。二千年前,王充就用唯物主義觀點對鬼神觀念作了批判,可使學生從中悟出科學道理,有助於樹立無神論思想。

“試一試;用具體事例說明科學和迷信的對立?”這是啟發學生不僅能從理論上明確科學與迷信的對立,而且能聯係具體事例、實際,說明科學和迷信的對立,從而進一步認識樹立科學世界觀和反對各種迷信的必要性。學生舉例的範圍不僅是各種封建迷信活動,還可包括各種迷信思想、迷信行為,用學生已學習過的各種科學理論(人們對自然界對社會的科學認識)加以比較、說明。

教法建議

(1)對於我國的宗教政策的講解可以把握以下幾點:

①明確我國的宗教政策是什麼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②搞清楚宗教信仰自由的含義“有信不信的自由”即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這信那的自由”即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那種宗教自由;“有信這派信那派的自由”即在同一宗教裏,有信仰這個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個的自由是;“有過去現在信不信的自由”即有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也有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的自由;“有參加與不參加宗教儀式的自”即有按宗教信仰參加宗教儀式的自由,也有不參加宗教儀式的自由。

③認識宗教信仰自由的實質宗教信仰是公民個人的私事,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製公民信教或不信教。

④理解宗教信仰自由的必要性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根據馬克思主義理論結合我國實際情況製定的,是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確政策。符合宗教自身規律,有利於民族團結和國家的統一,有利於團結信教群眾。

(2)正確對待和處理宗教問題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重要內容,在每年的高考中“宗教問題”分值不大,但較穩定並且集中在以下四個問題上。

①宗教狀況和本質的關係狀況和本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狀況是指事物所處的情形,而本質是指事物的內部聯係。它由事物的內在矛盾所規定,是事物比較深刻的一貫和穩定方麵。狀況具有表麵性和易變性,本質具有深刻性和穩定性。

現階段我國宗教狀況已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具體表現在:隨著剝削製度和剝削的消滅、宗教存在和發展的階級根源已經基本消失。宗教從被剝削階級控製和利用轉變為教徒獨立自主自辦的事業。

我國的七大全國性宗教組織和3000多個地方性宗教組織已成為聯係各自信教群眾的愛國組織。宗教徒的政治思想狀況已發生根本變化。他們是擁護社會主義製度的。從宗教狀況看,現階段我國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在政治上,經濟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宗教問題上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內部矛盾。但宗教狀況發生了根本變化,並不意味著我國宗教的本質也發生了變化。宗教的本質是指宗教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對人們現實生活的虛幻的反映,是一種唯心主義世界觀。同時,在現實生活中,宗教是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力量。隻要宗教客觀存在,其本質是不會由於其狀況發生變化而變化的。兩者沒有本質必然的聯係。

②信仰自由和不自由的關係這兩者是一個問題的兩個不可缺少的方麵,兩者是統一的。全麵理解宗教信仰自由的含義,必須明確: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裏有信仰不同教派的自由;有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也有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的自由。其中最重要的是有信教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因為在我國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在經濟上、政治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具有共同的政治基礎。信教公民與不信教公民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所以,我們既要尊重和保障人們信教的自由又要尊重和保障人們不信教的自由。

③貫徹信仰政策與依法管理事務的關係這兩者是一致的,公民具有信教或不信教的自由,但並不意味著可以不受任何約束。自由是相對的,宗教信仰自由也不例外。世界上沒有脫離法律的絕對自由,法律是自由的體現和保障、自由和法律是統一的。所以,公民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行使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對宗教事務也必須進行依法管理,政府要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依法管理的目的是為了使宗教活動納入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範圍內,使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有效地受到法律的保障。同時,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可見,這兩者是統一的。

④宗教信仰自由與辯證唯物論的關係這兩者並不衝突,而是一致的,中國共產黨是無產階級的政黨,她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她一貫主張用馬克思主義哲學批判唯心論(包括有神論),堅持不懈地向廣大群眾特別是廣大青年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的科學世界觀和人生觀的教育,加強科學文化知識的宣傳,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但辯證唯物論要求我們看問題、辦事情必須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

正是基於這一辯證唯物論的認識,我黨同時強調,宗教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宗教還將長期存在,有其自身產生、發展、滅亡的規律。黨主張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是尊重這一客觀規律而采取的謹慎、客觀、科學的選擇。正如周總理所說的:“按照唯物論的觀點,當社會還沒有發展到使宗教賴以存在的條件還沒有完全消失的時候,宗教是存在的。現在應該擔心的不是宗教能不能存在,而是民族能不能繁榮。”

教學重點難點

(1)我國的宗教政策學習有關宗教的知識,了解我國的宗教概況,都是為了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我國的宗教政策,這在當前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因此是本課的重點,也是難點之一。宗教無小事,正確理解和執行宗教政策對社會主義建設有重要意義。全麵正確貫徹宗教政策,可分為以下三點:

①理解信仰自由政策的含義主要是掌握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問題是一個人的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屬於公民個人的私事。因此,國家對公民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主要是明確合法活動和非活動的界限。正常的宗教活動,是指在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範圍內,教徒表達宗教感情,舉行宗教儀式,共度宗教節日的行為和活動。超出憲法、法律和政策規定的範圍的活動,就是非法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自主,要堅持宗教事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這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的問題,在這個前提下開展國際間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的友好往來。

②依法對宗教事務的管理第一,要懂得,現代社會的基本保證就是依法對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進行管理,這也是國家擁有的權力,因而,對宗教也不例外。

第二,要懂得,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和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並不矛盾。依法加強管理正是為了全麵地正確地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③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要弄清兩點:第一,要明確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並不是要求教徒放棄宗教信仰和有神論思想,而是要求他們在政治上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製度、擁護共產黨的領導,把愛教與愛國結合起來,做到宗教活動有利於社會主義社會的發展與進步。

第二,宗教能夠做到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是因為,在社會主義製度下,宗教狀況發生了根本變化,廣大教徒是擁護社會主義製度的,同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黨和國家全麵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條件下,能夠做到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要注意,不是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麵是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種提法是科學的,符合實際的和可以做到的。

(2)我國的宗教的本質宗教是一種社會形態,是社會存在的反映,宗教在本質上是對客觀世界虛幻的歪曲的反映。

在社會主義條件的宗教組織及成員的政治麵貌發生了根本變化,但宗教的性質沒有改變。這是一個易錯點,講課過程必須提醒學生注意。

(3)宗教是個人的私事在社會主義社會,宗教對國家而言是私人事情,也就是說,是就公民的信仰而言的。因為:

①滅亡在社會主義社會,宗教存在的階級根源已被消滅。宗教不再是統治階級進行階級統治的工具,而是變為屬於公民思想信仰問題。

②分離國家實行政教分離原則,宗教組織是與國家政權無關的,信仰宗教的公民的聯合組織,是一種社會團體。

③自由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把宗教信仰作為公民的民主自由權利,宗教組織的合法宗教活動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表達方式。宗教信仰不同,不影響公民享有平等的權利。

(4)共產黨信仰政策共產黨員是徹底的無神論者,堅持唯物主義,而宗教在本質上是唯心主義世界觀,著與共產黨員的信仰是根本對立的。所以,共產黨員不得信教,如果共產黨員信教,就不符合共產黨員的條件,這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矛盾。

(5)宗教信仰與封建迷信

①聯係宗教信仰和封建迷信都是有神論,都是相信有超自然的神靈的存在,都是唯心主義世界觀,都不符合科學。

②區別從概念上看,宗教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客觀世界在人腦中虛幻歪曲的反映,是唯物主義世界觀。封建迷信活動是指神漢,巫婆,算命先生,風水先生等通過裝神弄鬼,占卜算命等手段。愚弄群眾,妖言惑眾,騙錢害人的活動。

從組織狀況看,宗教有整套的宗教經典,教文和教規,有他的信仰和哲理,有正式的組織和神職人員,有教徒和活動場所。而封建迷活動沒有教義,教規和戒律,沒有正式的組織,沒有固定的組織和場所。

從活動方式看,宗教有一定的宗教製度、祈禱形式,有一定的節目活動。而封建迷信活動沒有製度,其活動方式荒誕無稽,粗俗低級,甚至野蠻殘忍。

從活動目的看,宗教活動是為了宣揚神的威力,使信仰者信仰神,按神的意誌辦事,教徒參加宗教活動是為了行善積德和修身養性。而封建迷信活動是迷信職業者騙錢謀財的一種手段。

從作用上看,宗教主要起消極作用,但在一定曆史條件下和一定範圍內,他有一定的積極作用。而封建迷信活動,則騙錢害人,破壞社會秩序,破壞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從國家政策上看,國家保護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正常的宗教活動。而對封建迷信活動,則堅決製止和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