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風雲激蕩的南非(1)(1 / 3)

我想用樂觀的色彩來畫下那個島,這也是我想與全世界人民分享的。我想告訴大家,隻要我們能接受生命中的挑戰,連最奇異的夢想都可實現!

——納爾遜·曼德拉

1.步履維艱

牽連無辜

1967年6月,風雨飄搖中的當局政府,在《90天拘禁》後又頒布了一部法律——《恐怖主義法》。根據這一法令的規定,南非警察有權逮捕他們認為“可能存在危及法律和秩序行為的人或圖謀煽動他人如此行為的人”。

這是個模棱兩可的定義,也就是說,隻要你是一個涉嫌反對南非當局的人,都會在警察沒有搜捕證的情況下被逮捕、拘留、審訊,甚至無限期地單獨關押。正是由於這一蠻橫不講理的法令,溫妮與其他21名男女在1969年的一次全國範圍的搜捕中被關進監獄。

1969年5月21日淩晨,熟睡中的溫妮被一陣強烈的“砰砰”敲門聲驚醒,她的兩個女兒就睡在身邊。溫妮還未來得及下床開門,門就被強行撞開了。

門被撞開後,來曆不明的警察蜂擁而入,翻箱倒櫃,他們將熟睡中的孩子拖起來,然後搜查床單下麵。最後,警察命令溫妮穿好衣服跟他們走。

兩個女兒被嚇醒了,緊緊抓住溫妮。溫妮懇求警察,將自己的兩個女兒送到她附近的姐姐尼基維那裏,警察粗暴地拒絕了溫妮的要求,在孩子們的哭喊聲中把溫妮帶走了。隨後,她被關進了比勒陀利亞中央監獄。

直到第二天,溫妮被抓的消息才傳出來。事實上,在溫妮被抓之前,她曾被查出患有心髒病,這一情況逮捕她的警察也知道。遠在千裏之外的羅本島上,曼德拉很快就知道她被捕的消息。

當局指控溫妮的罪名很可笑,說她從羅本島上的丈夫那裏得到“高級指示”,總而言之,罪名就是在曼德拉的指示下,他們在約翰內斯堡、東開普和納塔爾地區恢複了非洲人國民大會,當局揚言有很多人作證。

在等待審判的時間裏,溫妮被關進比勒陀利亞的監獄裏。那裏的條件非常差,到處是發黴發臭的味道,在短短的幾天時間裏,當夜被捕的21人中就有兩人身亡。

由於溫妮的特殊身份,她被單獨監禁在一間牢房裏。當時,溫妮並不知道這是一次全國範圍內的大搜捕,自己隻是被抓捕的其中之一。在這兒,她被囚禁了幾個月,陪伴她的隻有冰冷的四麵牆壁和一個馬桶,一個塑料瓶子,還有一隻杯子。

在回憶這段不堪回首的歲月時,她說:

在監獄裏,我們每天都受到檢查。兩個女看守走進來,命令我站起來,脫掉衣服。等我脫得一絲不掛的時候,她們從鞋子開始,然後是內褲、乳罩,以至衣服的每一條縫。接著是檢查頭發——當然,在我身上,她們永遠不能得到什麼。對於女犯人,按常規還要檢查陰道。我想,她們對和我住同一監獄的其他五位同誌不會這樣。再沒有比這更侮辱人格的事了。而且在那間房子裏,你是孤單一人。

對我的審訊是從星期一開始的,而我被送回牢房時,已經是星期六夜間了。他們對我連續審訊了五個晝夜。我朦朦朧朧記得當時的情景。第五個夜晚,我不時地昏過去,每昏過去一次,也就輕鬆一次。我第一次認識到,大自然會有這樣奇異的辦法來補償疲憊不堪的身體。我就那樣一次又一次長時間地昏死過去,我一定是在這種時刻被送回牢房的。審訊一直沒有中斷。我全身腫得很厲害,而且還尿血。雖然有時候允許上廁所,但時間不長,且女看守也跟著一起去。

雪上加霜的歲月

在監獄裏,溫妮十分擔心自己的兩個女兒,她們分開的時候是深夜。溫妮被帶走之前,囑咐她們去找姨媽,不知道這兩個年幼的孩子現在怎麼樣了。

在監獄裏,溫妮幾乎每天都會麵臨審訊。當局為了使溫妮屈服,用盡渾身解數。疲勞戰術隻是常規方法,還使用一些卑劣的手法,如精神摧殘、心理打擊、惡意中傷,甚至詆毀人格。

惡劣的環境以及長時間的審訊折磨,使溫妮的病情加重,同時也使她患了營養不良症,導致她的頭發大把大把脫落。

未曾清貧難成人,正是在這種生活中,溫妮開闊了眼界,學習到更多東西,也使她更深刻地認識到種族矛盾的尖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