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變法》reference_book_ids\":[6933972984260512782]}]},\"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1898年6月11日,光緒帝頒發《明定國是詔》,宣布即日起進行政治改革,然而通觀這份被譽為1898年政治改革運動總綱領的重要文件,其實隻說了一件非常具體的事:數年以來,中外臣工講求時務,多主變法自強。邇者詔書數下,如開特科,裁冗兵,改武科製度,立大小學堂,皆經再三審定,籌之至熟,甫議施行。惟是風氣未大開,論說莫衷一是,或托於老成憂國,以為舊章必當墨守,新法必當擯除。眾喙嘵嘵,空言無補,試問今日時局如此,國勢如此,若仍以不練之兵,有限之餉,士無實學,工無良師,強弱相形,貧富懸絕,豈真能製梃以撻堅甲利兵乎?
朕惟國是不定,則號令不行,極其流弊,必至門戶紛爭,互相水火,徒蹈宋明積習,於時政毫無裨益。即以中國大經大法而論,五帝三王不相沿襲,譬之冬裘夏葛,勢不兩存。用特明白宣示,嗣後中外大小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發憤為雄。以聖賢義理之學,植其根本,又須博采西學之切於時務者,實力講求,以救空疏迂謬之弊。專心致誌,精益求精,毋徒襲其皮毛,毋競騰其口說。總期化無用為有用,以成通經濟變之才。
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應首先舉辦,著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會同妥速議奏。所有翰林院編檢、各部院司員、各省武職後裔,其願入學堂者,均準入學肄業,以期人才輩出,共濟時艱,不得敷衍因循,徇私援引,致負朝廷諄諄告誡之至意。將此通諭知之。《上諭之四十五》,《戊戌變法》卷二,第17頁。第十二章戊戌關鍵:創辦京師大學堂這個非常具體的事情,就是創辦一所具有西學特征的京師大學堂。按照上諭中的精神,創辦京師大學堂之所以如此重要,就是要為中國教育體製改革預做準備,因為一旦將來條件成熟廢除科舉製,能夠有新的教育體製擔負起科舉製的功能,繼續為國家擔負起選拔人才的功能,期待以先破後立的方式進行教育改革,以期減弱改革的壓力和阻力。所以京師大學堂的創辦也就成為1898年政治變革中一件大事,朝廷和社會各界也都為此花費了很大精力,然而這件事情也成為當年所謂新舊衝突的關鍵點,新派人物指責舊派人物竭力阻撓,舊派人物指責新派人物別有用心,居心叵測,於是一件好事不僅沒有做好,而且引發許多無謂的衝突。我們雖然不能說1898年政治改革失敗應該歸因於京師大學堂創辦中各派政治勢力的衝突與博弈,但是可以肯定地說,京師大學堂創辦中各種勢力的衝突,是那一年政治改革走向失敗的一個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