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和文字——所謂文言(2 / 3)

如上所說的,我們已經可以看到,中國文學和中國文字的關係甚少,雖有不過是間接的,而和中國語言竟可說是一事。雖有時覺得文自文而言自言,但這究竟是朦在上層的現象。文學的生命即是語言的生命,若文學脫離語言而求生命,所得盡多是一個生存而已。我們既推到這一層,則語言中有幾種要分別的事件,為作文學定義之前提,應先敘說一下:一、方言;二、階級語;三、標準語;四、文言;五、古文。

語言永遠在變動之中,兒女學父母到底學不全像,而口和喉又有甚多個細密而極複雜連貫著的筋肉,可以助成一套一套層出不窮的“物質習慣”。又因環境的不同,及人類處理環境之手段有進步,各族的語言都有趨於表麵簡易,內涵充豐之形勢,而這形勢所由表示者卻不同路,所以百年之內,千裏之間,一個語言可以流成好些方語。語言永遠是分化的,隻靠交通、政治、教育來抵抗這個自然趨勢罷了。語言自己先不能成刻板樣的,再加上古往今來,各民族離而合,合而離。親屬隔遠了,弄到彼此不了解,至於兩個民族的接觸或混合尤其容易使語言作深遠的改變。若不有這幾層事實,世上那有若許多語言?在一族中,今之所謂不同之語,在本來也僅是方言之差別而已。方言之別與語言之別本沒有嚴整的界限,我們現在解釋方言如此:一種語言循地理的分配表示差別者,而這樣差別使人感覺到語言或名詞係統上頗不相同,各為一體,然並非獨立太甚者,則這些不同的一體皆是方言。這不是一個新觀念,揚子雲之所謂方言大略亦隻如此。語言之變不僅因地,亦且因人,從人類有政治的曆史以來,直到現在,把蘇俄算在內,永遠是階級的社會,雖然東風壓倒西風,或者西風壓倒東風,古今中外頗不是一個公式,不過永遠有在上層者,有在下層者。現在尋常指摘人的話沒道理,便說:那是“下等人的話”,其意若曰,上等人的話自另一樣。又如“鄉下人的話”、“買賣話”、“洋涇浜話”、“流氓話”,乃至那個又像鄭重又覺好笑的“官話”一個名詞,都顯然表示語言因人之階級而不同,我們自己說的話斷然和我們不同職業的鄰人不同。譬如,我們和一個人談上一刻鍾,差不多要知道他的職業之類別了,這都是顯然指示語言因階級而生差別的。有個西洋人說,男人的話和女人的話家家不同,這固是象征主義的說法,然男子的話樸直些,女子的話感情的成分多些,是頗顯明的(看Jespersen所著Language)。又就文學史的史實說,何以詞的話和詩的話不同?挪詩中話做詞,或挪詞中話做詩,何以均不算合規則?歐陽永叔、蘇子瞻等在詩裏和在詞裏何以不說一種話?這正因為詩裏的話,是詩人奉之於先,持之於己的話,詞在原始是當年歌妓的話。歐陽永叔、蘇東坡做起詩來,是自己,做起詞來,每每免不了學歌妓的話,或者是對歌妓說的話。語言既因人之階級而不同,則不同階級的人聚在一塊兒說話。何以折衷呢?於是自然有一種標準語的要求。這種標準語也許即是一種純粹的方言,並是一個階級中話,如所謂“京話”,即是北京的方言,又差不多是北京的中上流社會所說者。也許並不是純粹的方言,又不是一個特殊階級的話,而是一種就某某方言混合起來,就某某階級打通起來的話,如德國現在所謂“受過教育的德意誌話”,既非維也納,又非柏林,更不能是撒克森、西南方等,隻是以文學與教育的力量,造成的一種標準語:舞台的話,教書匠的話,朝廷的話,拿來以為憑藉而生者。雖然,這種標準語也自高地德意誌方言出,當年且“不下庶人”,不過現在已經看不出他的方言性,並且不甚看得出他的階級性了。製造標準語之原動力,第一是政治,朝廷的話永易成為標準話。不過若一個國中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異族,而統治者之族文化低,人數又少,則統治者難免以被征服者之話為朝廷話,所以中國的“官話”,雖是滿清皇帝也用這話,究竟是明朝北方的漢話,不是滿洲話,隻有太平洪天王才以“啟示”知道滿州人造了“官話”(見他的詔書)。或者一個朝廷太不和人民接近,則造朝廷的話也不能成為標準話,清後葉赫那拉氏和李蓮英的話何嚐有影響在宮外呢?但是,雖有上幾項之限製,統治者階級的話,總是易成標準話之根據的,所以今之普通話,在當年叫做官話。第二是宗教,如羅馬教於臘丁語,喇嘛教於吐蕃語,竟把他們的標準語加到異族身上。第三是教育,教育匠的話容易成為標準話者,正因為這。例如中國各地的語音,均有話音和讀音的不同,在西南各方言中,話音甚和官話不同者,讀音每每較近。正因為話音是在一個方言中之直接傳受,讀音乃是受多數教書匠出產地的方音之影響的[如我家鄉(山東西部)讀無字,如WU,讀未字如wei在說話裏如mu,未如mie,猶未隨明、微二母之分,於古尚為接近。在比較純正的“官話”區域中尚如此,其他可知]。近年來南洋的中國學校兒童能說普通話,正是此層的例證。第四是文章,漂亮的社會中所說的話,時髦的人們所說的話,容易引起人的摹仿,尤其在年少的人中,所以戲劇的話,在法、德、英等國均有重大的影響,吳語中上海、蘇州兩個方言所有之名詞,也能四布,從清朝末年,吳語即有勢力了。標準語之創造者,不僅是社會的力量,也每每是個體文人之功績。人們通常知道摩李耶對近代法國語言如何重大貢獻,十八世紀晚年幾個德國大作者如何形成次一世紀的德國話,斯盆沙、莎士比亞等如何完成藝術的英國語。大詩人、大劇家、大著作者,不把語言化的不成了語言,而把語言化的既富且美,既有細度,又有大力,當時人和後人免不了把這些華表作為典型。於是個人的話,成為標準話了。

標準話還純然是口中流露的話.再進一層,成為一種加了些人工的話(即是已經不是自然話),乃有所謂文言者。此處所謂文言即如德國人所謂Kunstsprache, Kunstprosa(然此處所論自當不以無韻文為限)即是文飾之言,亦即和《易翼》中所謂“文言”一個名詞的意思差不多,並非古文,這是要預先聲明的。一個民族有了兩三百年的文學發生,總有文言發生,一麵是文飾之言,一麵又是著作之文,如譚摩斯登諾斯之希臘語演說,而塞路之臘丁語演說,並不是雅典和羅馬的普通話,或標準語,而是他們造作的文言。這些都是拿來說的,所以文言還是言,然而不是純粹的言,自然的言,而是有組織的言了。又若羅馬大將軍愷撒東征凱旋入羅馬,告元老及眾人說Veni, Vedi, Veci“我往矣,我見之,我克之”三言既屬雙聲,又是疊韻,這和齊梁間有人嫌床小,說:“官家恨狹,更廣八分”,連用疊韻,有甚麼分別?自然流露的話不會這樣子的!大凡標準語之趨為文言,由於三項要求:一、音聲之和諧,所以散文裏有了韻文的規律,韻文裏更極端用聲調的布置。《詩經》的詞語本不是甚修整的,然日照丁以此發見其中很多細密雙聲疊韻及他樣音聲的和諧,詩歌本有這個自然要求的。又若沈修文對於詩要求的四聲八病,並非古文的要求,乃是文言的要求。二、形式之整齊。字的數目要多少相當,不能長短差別太支離了,又不能完全一般長以成單調,而又要有些對仗,以為層層疊疊的作用,若有音樂然。三、詞句之有選擇。文言不是肯把一切話語都拿來用的,而要選擇著以合於作者自己的“雅正”。這當選擇不必是用成語,雖然在中國因為誦書為文之故,有這個要求,而在歐洲之文言中,每每恰和這個要求相反,把成語和俚語一體洗刷的。第四、文辭的鋪張和文飾。在自然語言中所不能下的這些工夫,在這裏邊因為藝術化之重,可得發展,使人們覺得文自是文,話自是話者正因為這層。這個文和話分別的感覺,在西洋近代各大國都有的,他們和中國所差者,隻緣中國文中的鋪張和文飾是承漢賦駢文的統緒,範圍甚狹,而又把這個狹的範圍做到極度罷了。統括以上所說的四層,我們可以說:由標準語進為文言,淺的地方隻是整齊化,較深的地方便有同於詩歌化者,詩歌正是從一般話語中最早出來最先成就的一種藝術,一種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