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章 下經:34卦(25)(2 / 3)

●婦喪其茀(fú):“婦”泛指已婚的女人。“喪”指喪失,失去,丟失。“其”是指示代詞。“茀”是個多義詞,對本象辭義能否準確理解,關鍵即在這個字上。與本爻辭聯係,最易令人貼近思考的有兩種理解:

(1)“茀”指的是車茀。在古代封建社會,婦女乘車外出,車廂必須用布簾遮起來。古籍《孔疏》載:“婦人乘車不露,車之前後,皆設障以自隱蔽,謂之茀。”對於本爻辭,不該如此解釋。試想,在古代若婦人所乘車茀失去了,身相外露,是特別有傷風雅的事情,怎麼可以“勿逐”呢?即便不加追逐,也不能等待“七日得”呀!何況本爻辭未顯“車茀”的跡象,隻是認為初爻說“曳輪”,本爻接著提“喪茀”,似乎前後順理合義。(若茀是單義詞當然可定)。

(2)茀,通“髴”:指古代婦女的首飾。即妻子的首飾丟了。一件首飾,微不足道,無關重要的一樁小事,也不值得為之以“逐”(追逐;追尋;追究),所以才說“勿逐”。

●七日得:“七日”指的不是“七天”。在古代計日數習慣以十為“盈”;五日為“半盈”;不足“半盈”則稱“三日”;超過“半盈”而不足“盈”則稱“七日”。但在本爻辭中的“七日”,隻是假借上述概念作出比喻式的估摸:時間不會太短,也不會太長。意思是說:或遲或早,終究是會得到的。(賊偷了不能盼望其送回來,大不了丈夫再為之買件首飾就是了。隻要攢下錢來,便是遲早可做到的事。)

【義理啟示】

才智、能力、道德的積累就是財富,求成路上即便出現某些零零碎碎的小麻煩,隻要沉住氣,莫急躁,循守中正之道向前進,成功的希望來臨,是遲早的事。《象傳》所言:“‘七日得’,以中道也。”就是這意思。此外,“七日得”又表達出《易經》陰陽通常達變的辨證法則:說明事物變化離不開天道運行的規律,即有常就有變,有變就有常。“七”即是變的中點(既是陰陽、剛柔變化的起點,又是終點)。

以時日變化為例,一年十二個月,一日十二個時辰。半年為陰,半年為陽;六個時辰為陰,六個時辰為陽。比方從一開始運轉變化,到七的時候,即陽終盡,而陰始生。七則化為一,成為陰之始。由七轉為一開始再運轉為下一個七,即又變成了陽一。如此循環往複,永久不改。本爻辭則是借用此義指明一個道理:處安時要思危,處困時莫悲觀。“樂極生悲,否極泰來”,得意時別忘形,失意時要振奮。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傳》:“‘三年克之’,憊也。”

【解辭釋義】

●高宗伐鬼方:這講的是古曆史的一樁真實事件。高宗是殷商時代著名的明王、中興之主武丁。鬼方,是商代西北方的一個小諸侯國西羌的國名。作為一個氏族部落小國,鬼方卻經常出兵騷擾中原,武丁三十二年,高宗率兵征伐,經過三年撥亂征討,終於將其克服。

●小人勿用:在當時,不服商國指揮而興風作浪擾亂太平的小國,不止鬼方一個。高宗伐鬼方隻是以其為代表而概括言之。曆經三年之久將之克下,說明治理國家以及任何一項事業,振衰撥亂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由這件事情可以說明(以鬼方為代表的)小人們如果同謀(遠君子而近小人)作亂即會為世事安泰製造極大的混亂。教訓是:無論治國或是立業,不可任用小人為帶頭者。高宗興師曆三載遠伐不服才獲成功,這是任何小人為君者所不可及的。鬼方等小國的國主若為識時務而為民幸福著想的君子,也不至於因叛亂而遭遇被克伐過程中為一國和民眾造成的不安及傷損。“憊也”,如此困頓而疲乏實乃無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