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選擇公開獎勵會怎麼樣呢?每個人都覺得自己貢獻比別人大,但發現獎金卻不是最高的,他或許嘴裏不會說出來,但心裏肯定是不痛快的,結果就是,公司出血發了獎金,卻對人沒有絲毫鼓舞作用,反而讓人產生情緒。同時,由於當眾發獎容易產生嫉妒,得獎者就要按慣例請客,有時不但沒有多得,反而倒貼,最後使獎金失去了吸引力。
外國企業大多實行暗獎,老板認為誰工作積極,就在工資袋裏加錢或另給"紅包",然後發一張紙說明獎勵的理由。暗獎對其他人不會產生刺激,但可以對受獎人產生刺激。沒有受獎的人也不會嫉妒,因為誰也不知道誰得了獎勵,得了多少。
有時候,領導在每個人的工資袋裏都加了同樣的錢,可是每個人都認為隻有自己受了特殊的獎勵,結果下個月大家都很努力,爭取下個月的獎金。
第四條原則:小獎不如不獎。
一般觀念認為:要人家做一件事,給物質刺激總比不給強。但其實很多時候,給物質刺激不如不給任何東西,特別是當物質刺激很小的時候。來聽聽這樣一個故事:一位老人在鄉村怡然自得,但有群孩子打擾了他的平靜,他們向他扔石頭跟他搗蛋。老人很惱怒,但無論怎麼訓斥,孩子們就是不走。怎麼辦?老人想出了一個法子。孩子們一來,老人笑嘻嘻地說:我挺喜歡你們來這裏幫我解悶,這樣吧,你們每次來,我給你們1元錢。孩子們很開心,天天來。過了幾天,老人對孩子們說:我拿不出那麼多錢了,以後你們每次來,我給你們5毛錢。孩子們一聽,不幹了:我們跑這麼老遠來到這,你才給我們5毛錢,太少了,以後再也不來了。
做一件事,往往是有內在動力來推動的。孩子們來老人住地一開始是好玩,後來就是為了經濟報酬了。而一件事一旦摻雜了經濟利益,那就很難回到這件事的初衷了。這時候,要激勵他人做事,除非給予這件事相匹配的激勵,如果你要給的外在刺激不大,甚至會一點一點減少,那還不如不給。
第五條原則:"小罰不如不罰"。
先看一個發生在以色列一家幼兒園的真實故事:幼兒園老師希望家長們在下午三點之前把孩子領回家,但總有那麼一部分家長姍姍來遲。老師們不開心,便向園長反映。園長想出的辦法是:給晚來的家長一點象征性的懲罰。園長怕懲罰太重,影響與家長的關係,所以確定下來的懲罰措施是:晚來一個小時扣五元錢。
這個措施帶來了什麼結果呢?晚來的家長竟然增加了,因為多花五元錢就能讓幼兒園幫忙多照看一個小時孩子,這可比聘請專業看護人員便宜多了,家長們覺得合算。幼兒園發現決策做錯了,連忙取消了這一懲罰,結果晚來的家長就更多了。"幼兒園免費為我照看孩子,何樂而不為呢?"你看,要麼不罰,要罰就應該大罰,如果是小罰還不如不罰。
第六條原則:慢獎不如快獎。
市場經濟中,有一句話會常常聽到: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時間觀念放在獎勵上行不行得通呢?這裏獎勵的有效性取決於兩點:一是獎勵多少"食物",二是什麼時間獎勵。
獎勵員工是越及時效果越好,在員工有良好的表現時,管理者就應該盡速給予獎勵,千萬不要等到發年終獎時,才一起結算,因為員工很可能都已經忘記了他們為什麼得到獎勵。企業經營管理者應盡可能在每天工作結束前花上短短幾分鍾寫個便條對表現好的員工表示稱讚,或者透過走動式管理的方式看看員工,及時鼓勵員工。哪怕是抽空與員工一起吃個午餐、喝杯咖啡,員工都能從中感受到莫大的安慰和鼓舞,從而使工作成效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