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周刊》:就目前的新醫改而言,你認為我們的醫院能發揮多大的主觀能動性?
廖新波:醫院的主觀能動性如何發揮,關鍵是政府怎麼補償,政府給的政策是怎樣的。如果政府補償不足、依然要靠醫院的自我運作來維持醫院的生存和發展的話,醫院的趨利行為不能改變,不能緩解。現在公立醫院的院長們向我說,他們希望新醫改要注重他們的積極性。
《新民周刊》:這次新方案也提出“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對此,你怎麼理解?我們知道,目前醫院院長都是由衛生管理部門任命,今後會有變化嗎?有沒有可能由醫院理事會來任命院長?
廖新波:難以實施。因為黨管幹部這是大方針,好比醫院的院長、副院長是由組織部來管的。如果由醫院理事會決定醫院院長人選以及醫院的發展方針、計劃,實行“管辦分開”,這是一個很好的想法,是真正的行業內管理的做法。但院長任命不報告衛生廳、組織部行嗎?衛生部就認為,這裏有很現實的問題,衛生部不管醫療、不管醫院,那誰來管?如果公立醫院實行法人治理,市場的成分很多,這就是公司化管理,那有什麼理由是政府出錢,而政府卻不管公立醫院,讓它自己來說話?還有,如果采用年薪製,那麼誰給這個年薪?是通過市場,還是通過政府撥款來調節?沒人說得清楚。
所以,我覺得,雖然表麵上提倡公益性,是強調政府主導,但事實上,市場調節占的分量很重,你認真去讀新方案,就會越來越感覺得到。目前還沒有見到實際性的措施去行使政府的職責,如果政府在投入問題上不明確,可能會重走老路。
《新民周刊》:到目前為止,你認為公立醫院應該用市場的腿走路,抑或怎樣?
廖新波:我個人認為什麼體製都可以,關鍵政府是買服務還是提供服務的問題。中間道路也有,但如果我們走中間道路,付出的成本也許會很高。
《新民周刊》:現在看個感冒往往就要花幾百元,老百姓集中聚焦的“看病貴”問題,你怎麼看?如何能夠做到讓醫生不管藥價?
廖新波:為什麼看個感冒這麼貴?那可能要問政府了吧,政府的基本醫療保障能保什麼?醫生的趨利行為又到了什麼程度?
看感冒,要看病人有沒有並發症,再看病人的需求。如果叫我看感冒,隻有頭痛、沒有並發症的話,你吃片阿司匹林、喝水、睡覺,就OK了,這就是我的一個行醫觀。如果說醫生所在的科室要求創收,醫生這時必須要為科室著想,而不是為他個人著想了,他會讓病人開點藥或做個檢查,這就是趨利行為。
趨利決定醫生的行為,利益決定醫院的行為。假如醫院不需要顧及醫院發展資金,也不需要有醫院的一些規章規定醫生應該完成多少任務,醫生業績的衡量也不跟醫生的“開單”聯係在一起,那麼醫生就會以看好病為原則了。
我們要讓醫生具備獨立的空間,首先就要切斷利益鏈,這包括“開單”、提成的利益鏈以及醫藥的利益鏈。當然這個鏈怎麼去切,確實很考究。國外也有“開單”、提成的問題,比如,德國就是通過兩方麵去做:一是內部監督,業內評估;二是增加自費的額度,因為德國過去看病是全免的,現在看病也得付10歐元。此外還有一個最高限額,通過不隻針對醫生、也針對病人的多方限製去操作,而非單方限製去操作。諸如,我們怎麼製止病人無理要求開藥的情況?我們現在同樣也存在這個問題,當然醫生樂意也願意以病人為中心、滿足病人的要求,本來醫生開10元的藥就夠了,但病人要求幫他開滿100元的藥,哪怕維生素也要開,這是不是推動了藥費的上漲呢?
如果我們有製度來限製,比如,一是醫保監督,二是我們業內的監督,通過抽取樣本來抽查、處罰,一旦發現這些情況,就會有不良記錄,可能這就會有製止這種行為的作用了。
《新民周刊》:你在“中大—牛津高級公務員公共管理高級研修班”時所做的論文《政府在醫療體製改革中的責任及職能定位》提及,在美國,醫療費用大概占GDP的16%至17%,其中花費最大的是醫生的工資。你認為目前的新醫改中,醫生的位置和聲音得到了體現嗎?
廖新波:所以我說,三年的醫改難以解決“看病貴”的問題,如果能夠解決,也隻是稍微有所改變。不要以為我是很灰心,實際上我是看透整個過程,我是務實的。
怎麼才能提供廉價的醫療服務給病人呢?要認識到這點的不是醫院,而是政府。因為進醫院的成本很高,藥品、醫療器械、導管之類的衛生材料、設備價格是很高的。我們現在是按件、按服務計價,人員工資方麵僅占醫院收入的20%,跟香港相比剛好是倒掛。香港是按人工來計價,80%是用於人工提供的服務。比如,我們一些外科醫生做一台外科手術,花了十幾個小時,把人工折算到時薪,就是5元到10元了,跟鍾點工差不多了,誰願意去做?
所以,我們要讓醫藥分開,要讓醫院、醫生與利益脫離,真正從醫生的報酬裏麵體現醫生的勞動價值。
《新民周刊》:對於新醫改方案中提及的“研究探索醫師多點執業”,你如何理解?這讓人想起頻繁的醫生“走穴 ”。
廖新波:醫生“走穴”絕對不好,我認為弊大於利。你想想,醫生好像一個演員去“走穴”,禮拜一、三、五在A城演出,二、四、六在B城演出,疲於奔命。如果你是一個部門的領導,你願意你的部下三心二意工作嗎?以我作為廳長的身份,我願意醫生多下去,指導下麵工作,這樣可以培養下麵的醫療力量;但是為醫院來講,他們肯定不希望自己的員工經常在外麵跑。
但我認為,所謂醫生多點執業,也是一個“偽命題”。就算給你100個點,難道100天之內,你每天到一個點去執業嗎?
《新民周刊》:我們的新醫改方案一直強調,推進“安全、有效、方便、廉價的醫療衛生服務”,在你看來,廉價的醫療衛生服務與優質、安全的服務,可以兩全嗎?想要兼顧二者,是否依然是新醫改方案的一個美夢?
廖新波:新醫改中所列的廉價的醫療衛生服務與優質、安全的服務兩全,一定是矛盾的。我認為,廉價的醫療服務與優質、安全的醫療服務難以兩全,我們一定要讓社會都知道:廉價的醫療,沒有安全的保障。
比如,護士重不重要?我們常說三分治療、七分護理,據衛生部現有標準,我國三級醫院臨床一線病房的床護比是1∶0.4(即100個床位需配備40名護士),但在物價收費裏,護士的收費是很少的,因此醫院不樂意請護士,所以就導致了很多醫院的床護比達不到衛生部的要求,有些醫院的床護比甚至是1∶0.1、1∶0.2,等等。病人在醫院做完手術,不該動的骨折的腿動了,造成了醫療事故;病人本來一天應該翻身幾次,但沒有達到要求,褥瘡就產生了;還有洗頭、吸痰等項目,雖然有費用,但非常之少,現在我們的護士洗個頭6元,你去問問,連在農村洗個頭都不止6元!病人來到醫院,沒有得到應有的護理,這就是醫院的過錯,但是醫院在沒有政府補償的情況下,不可能請那麼多護士,所以就造成了危機四伏。
這就是一個價格與質量的辯證關係,我們不能夠片麵地以低價要求醫院提供優質服務。為什麼要提出用低廉的價格,而不用一個合理的價格呢?這又涉及醫療成本問題,如果我們計較一次的成本,而沒有看到一個連續的過程,或者說沒有把這個病徹底地治好、治一半就放走了,這樣造成的成本是很高的,甚至會影響“雙向轉診”。
4月16日,我從北京回來參加醫院質量控製和評估體係建設的研討會,就是在醫院的質量控製方麵如何做好醫院的本職工作。在這個會議上,我也提出質量控製需要錢,人員的培訓、設備的購置等等,都需要錢。
但群眾的感情是很樸素的,他們不知道醫院的運作、政府的投資機製,他們會說:廖新波就是在為醫院說話。我很理解群眾的這種心情,因為看病確實貴,貴到該收費的沒有收到、不該收的收了,就是通過一些“大處方”來增加醫院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