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操作程序的不同,燉可分為原燉法和分燉法兩類。
1. 原燉法
將經初步處理後的所有原料放入盅內,加蓋,置於蒸籠或沸水中,用中慢火加熱4小時左右,調味成為湯菜的方法稱原燉法。
原燉法可得鮮美濃鬱的湯,但湯較混濁,顏色較深。
2. 分燉法
把主料和副料分別燉好,取出合並,放入燉盅中,將主、副料重新造型,加入過濾後的原湯,調味,加蓋再燉至湯熱即成,這種烹調方法稱分燉法。
分燉法所得的湯精,味濃,色鮮,香醇。此法可根據各種原料的性質,采用不同的火候,使各種原料燉後焾軟適度且利於造型,常用於名貴燉品的烹製。
(四)湯泡
把經過刀工處理後的肉料,放入微沸的二湯中,用中火加熱,浸泡至剛剛熟,然後把肉料放入有料頭墊底的湯窩中,淋入已調味並燒沸的上湯而成菜的烹調方法稱作湯泡。
用湯泡法烹製所得的湯菜,具有湯味清鮮、肉料爽滑的特點。
(五)燴
將經刀工處理和初步熟處理後的原料放進較多量的湯中,調味,用中火加熱至微沸,推芡而成菜的烹調方法稱為燴。其所得的湯具有一定的稠度,廣東人稱之為羹。
(六)滾
將經刀工處理後的原料,置於滾沸的淡湯或水中加熱至熟,調味而成為湯菜的烹調方法稱為滾。
用滾法烹製所得的湯,具有味鮮、肉滑的特點。
根據烹調過程操作程序的不同,滾法可分為煎滾和清滾兩大類。
1. 煎滾
主料經醃製並煎透後,加入沸淡湯或水,加熱至熟,調味成菜的烹調方法稱為煎滾法。
煎滾法常用於烹製魚湯,所得的湯色乳白,味鮮濃。
2. 清滾
把經刀工處理後的原料投入已調味並燒沸的湯水中,猛火加熱,滾沸至料熟而成為湯菜的烹調方法稱清滾法。
清滾的湯,湯鮮而清,主料嫩滑。
(七)汆
把經初步熟處理後的主料,放於已滾煨的而且排列整齊的汆湯料麵上,再淋入已調好味的滾沸的上湯而成菜的烹調方法稱為汆。
汆湯具有湯味清鮮,肉料嫩滑,造型美觀等特點。
(八)清
將主料烹熟後排入湯窩中,加料頭,淋上調好味的沸湯而成為湯菜的烹調方法稱作清。
清湯常以幹貨原料為主料,其湯鮮、肉滑,是較高檔的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