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用行動擔當責任——做一個敢於負責,執行有力的領導(1)(2 / 3)

要將責任根植於內心,讓它成為我們腦海中一種強烈的意識,在日常行為和工作中,這種責任意識會讓我們表現得更加卓越。我們經常可以見到這樣的幹部,他們在談到自己的工作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這個事情不歸我管”而不是“我該怎麼辦”,“我應該履行怎樣的責任”,這是一種缺乏責任感的典型表現。

責任感是不容易獲得的,原因就在於它是由許多小事構成的。但是最基本的是做事成熟,無論多小的事,都能夠比以往任何人做得都好。比如說,該到上班時間了,可外麵陰冷下著雨,而被窩裏又那麼舒服,你還未清醒的責任感讓你在床多躺了兩分鍾,你一定會問自己,你盡到職責了嗎?還沒有……除非你的責任感真的沒有發芽,你才會欺騙自己。對自己的慈悲就是對責任的侵害,必須去勝它。

責任感是簡單而無價的。據說前總統杜魯門的桌子上擺著一個牌子,上麵寫著Book of stop here(問題到此為止)。他桌子上是否有這樣的一個牌子,我不能去求證,但我想告訴大家的是,這就是責任。如果在工作中,對待每一件事都是Book of stop here,我敢說,這樣的公司將讓所有人為之震驚,這樣的員工將贏得足夠的尊敬和榮譽。

有一個替人割草打工的男孩打電話給布朗太太說:“您需不需要割草?”布朗太太回答說:“不需要了,我已有了割草工。”男孩又說“我會幫拔掉草叢中的雜草。”布朗太太回答:“我的割草工已做了。”男孩又說:“我會幫您把草與走道的四周割齊。”布朗太太說:“我請的那人也已做了,謝謝你,我不需要新的割草工人。”男孩便掛了電話。此時男孩的室友問他說:“你不是就在布朗太太那兒割草打工嗎?為什麼還要打這個電話?”男孩說:“我隻是想知道我究竟做得好不好!”

多問自己“我做得如何”,這就是責任。

還有一個美國作家的例子。有一次,一個小夥子向一位作家自薦,想做他的抄寫員。小夥子看起來對抄寫工作是完全勝任的。條件談妥之後,他就讓那個小夥子坐下來開始工作,但是小夥子卻朝外邊看了看教堂上的鍾,然後心急火燎地對他說:“我現在不能呆在這裏,我要去吃飯。”於是作家說:“噢,你必須去吃飯,你必須去!你就一直為了今天你等著去吃那頓飯祈禱吧,我們兩個永遠都不可能在一起工作了。”作家說那個小夥子曾對他說過,自己因為得不到雇傭而感到特別沮喪,但是當他有一點點起色的時候卻隻想著提前去吃飯,而把自己說過的話和應承擔的責任忘記得一幹二淨。

工作就意味著責任。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不須承擔責任的工作,相反,你的職位越高、權力越大,你肩負的責任就越重。不要害怕承擔責任,要立下決心,你一定可以承擔任何正常職業生涯中的責任,你一定可以比前人完成得更出色。

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就是推卸眼前的責任,認為等到以後準備好了、條件成熟了再去承擔才好。在需要你承擔重大責任的時候,馬上就去承擔它,這就是最好的準備。如果不習慣這樣去做,即使等到條件成熟了以後,你也不可能承擔起重大的責任,你也不可能做好任何重要的事情。

每個人都肩負著責任,對工作、對家庭、對親人、對朋友,我們都有一定的責任,正因為存在這樣或那樣的責任,才能對自己的行為有所約束。尋找借口就是將應該承擔的責任轉嫁給社會或他人。而一旦我們有了尋找借口的習慣,那麼我們的責任之心也將隨著借口煙消雲散。沒有什麼不可能的事情,隻要我們不把借口放在我們的麵前,就能夠做好一切,就能完全地盡職盡責。

工作呼喚責任,工作意味著責任。

二、責任勝於能力——領導幹部責任心比能力更重要

什麼是責任?責任是分內應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擔應當承擔的任務,完成應當完成的使命,做好應當做好的工作。一個人活在世上,是要承擔許多責任,如社會的責任,家庭的責任,工作的責任,等等,是許多的責任支撐一個人在這個世上做人、做事。責任有豐富的內涵,可以從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來區分,可以從不同領域、不同角度去認識。

首先,責任是一種做人品格。責任是道德建設的基本元素。官德、師德、醫德、商德、藝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都以責任為基礎、為前提。人在社會中生存,就必然要對自己、對家庭、對集體甚至對國家承擔並履行一定的責任。責任對於一個人來說,隻有輕重之分,而無有無之別。一個人,隻有盡到對父母的責任,才能是好子女;隻有盡到對國家的責任,才能是好公民;隻有盡到對下屬的責任,才能是好領導;隻有盡到對崗位的責任,才能是好幹部。隻有每個人都認真地承擔起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社會才能和諧運轉,國家才能持續發展,長治久安。因此,責任無處不在,責任無人不承擔。承擔責任體現了一個人的追求和品格,有責任感的幹部,受人尊敬,讓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