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零售賣場選址操作規範(2)(3 / 3)

3規劃中的購物中心

在大、中城市,由於城市改造,越來越多的商業街區被規劃中的購物中心所替代。規劃中的購物中心一般由一組統一規劃、建在一起的商用建築構成,它的產權集中,管理也集中。它們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設計和運作,並以均衡配置為基礎,在周圍設有各種停車設施。一個典型的購物中心有一家或一家以上的骨幹商店或主力商店,以及各種各樣較小的商店。通過均衡配置,規劃的購物中心在提供商品的質量和品種上相互補充,商店的類型和數量緊密結合,以滿足周圍人口的全麵需要。

(1)規劃中的購物中心主要有以下優點:

協調規劃,共同分擔開支。

擁有各具特色但又統一規劃的購物中心形象。

商品和服務的品種多。

各商店的客流達到最大化。

(2)規劃中的購物中心主要有以下缺點:

房產所有者硬性規定減少了每個零售商的經營靈活性,如規定的營業時間。

租金通常比獨立商店高。

每家商店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受到一定限製。

購物中心內競爭性的環境。

二、零售店店址的選擇流程

1初步篩選

要求零售商從獨立商店、無規劃商業區和規劃的購物中心這三種基本類型中選擇一種,這一決策取決於公司的戰略和對每類位置優劣勢的慎重評價。一旦位置類型確定,零售商就必須為其商店確定大致的店址類型。當然,自己的資金、實力、經營風格、商品類型是製約這一選擇的前提。每種經營形式對地點的選擇都是有具體要求的,獨立商店自身應有一定的經營能力和資金實力,能夠支撐起一個可以吸引一定顧客量前來購物的營業場所。

2做出兩方麵的決策

(1)必須在選定獨立商店、無規劃商業區或規劃的購物中心的經營類型後為其確定具體的地區。

(2)必須確定商店的大體位置。

對一家獨立商店而言,這意味著選擇一個具體的社區中心或一條街道。對一個無規劃商業區或規劃的購物中心來說,則意味著選定一個具體的商業區或購物中心。

3進一步縮小範圍,然後選定一個大體的位置

如果是在規劃的購物中心,那麼選擇在入口處、中間、還是出口處;是培育自有的顧客群還是采用跟隨形式分享客流;是選擇在道路的左側還是右側;是向陽麵還是背陰麵等。

三、零售店店址獲取情況

1獲取方式

(1)自置房產。資金充裕的零售商可自己建造或買下房產。自置房屋有若幹優點:不存在租約到期時房主不再續約,或索取兩三倍租金的風險;自有房屋每月支付的抵押借款金額是固定的;經營上靈活,零售商可以擴大經營範圍,可以拆除隔牆等改變經營條件;如果房產價值持續上漲,零售商賣掉房產,將獲得資產增值。

(2)租用。盡管自置房產有很多優勢,但大多數零售商仍願租用店麵。租房使零售商得以將初始投資降至最低,減少經營上初期不可預料的風險,如果取得黃金地段的租約,可立即獲得使用權和客流。當經營不當或是商業區改變規劃格式,消費區域出現變局,采用改變經營策略或選擇搬離的方式,可將投資損失減至最低。

2租約類別

(1)淨租賃。要求全部維護費用,如冷氣費、供暖費、電費、保險費和內部修理費,都由承租的零售商支付,零售商應確保這些設施運行良好。這種租金形式適合獨立商店類型,零售商承租全部建築或相對獨立店麵,使用區域和設備劃分清晰,可將房產和設備全部交付零售商使用及維護。

(2)直接租約,是最簡單、最直接的租約,即零售商在租期內每月支付一筆固定金額的租金,業主不管市況好壞、零售商的經營業績如何。這種租約方式適用市況較穩定,經營商品有穩定銷路的商場,但不能應付長期和有變化的市場。

(3)分級租約,要求在超過規定年限後增加租金。第一個5年的月租金可能是10000元,第二個5年的月租金為15000元,最後一個5年的月租金為20000元。這種方式適用大型和長期零售商,以及存在通貨膨脹可能的情況。分級租約對業主來說可避免長期簽約而造成未能預料的今後發生通貨膨脹的損失;對零售商而言,在可預料的發展勢頭下,能得到長期的合同保證。

(4)百分比租約。規定租金與零售商的銷售額或利潤相關聯。將零售商的收入和租金聯係起來,低利潤時低負擔,高利潤時高租金,減少零售商進入的壓力,容易取得零售商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