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副品牌有利於避開一些法律法規的限製。
我國的《商標法》中明文規定:“商標不能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如洗衣機,“最好”牌不可以作為商標。但是,如果企業采用副品牌策略就可以有效地避開法律法規的限製。如“格力——冷靜王”、“海信——智能王”,既突出了產品的特點又沒有違反法律規範。因此,副品牌策略不失為一個好的延伸策略。
副品牌策略隻要略加使用,就能使企業發揮出很大的潛力。近幾年,越來越多的國際著名企業利用副品牌來推廣富有特色、科技領先的新產品。
三、授權許可品牌延伸策略
授權許可品牌延伸,指的是通過授權許可的方式延伸品牌,即準許別人使用你的品牌名稱和商標,通常授權對象是和原品牌截然不同的產品類型。由於原品牌良好的信譽,使得消費者願意購買授權許可的產品。
這種策略的優點:
(一)增加品牌的知名度
隨著市場細分的深入,企業想通過廣告深入到每個細分市場消費者的心中越來越難了。使用授權許可,可以借助其他企業的營銷力,來幫助品牌增加知名度。例如,全球最大的啤酒製造商安赫爾塞公司,其著名品牌百威啤酒是全球銷量最大的啤酒。多年來安赫爾塞公司通過授權許可來促進品牌宣傳。授權許可的產品帶有百威的標誌,大量授權許可的產品增加了百威在消費者麵前的曝光率,促進了顧客對百威這個品牌的記憶。
(二)保護品牌
對很多知名企業,根除其他企業在其他領域裏非法使用它們的商標是非常困難的。通過授權許可,將品牌合法地擴展到其他領域裏麵,有助於保護品牌。例如百事可樂,長期通過授權許可,將品牌用到了其他產品,使品牌得到了有效的保護。
(三)收入增加
授權許可由於開始的投資不大,常常能迅速收回投資。以迪斯尼製片為例,全世界各地有好幾百家製造商向它購買特許權,以使他們生產的襯衫、鞋子、睡衣、床單、玩具、書籍、唱片、家具、學校用具、食品等產品上,掛上迪斯尼公司所有的名稱、造型、人物。迪斯尼商店在全世界的大型購物中心都有據點,隻銷售有他們商標的產品,結果非常成功。
迪斯尼公司還發行商品目錄,讓更多人能買到以迪斯尼為名的產品。當然,迪斯尼公司本身所從事的行業是電影製片和經營有線電視頻道,此外就是幾個迪斯尼樂園。不過,他們從這些事業中所獲取的利潤,卻還不及從授權許可的產品上獲得的報酬。而迪斯尼對於後者的製造過程卻幾乎沒有要求,當然也沒有資金投入。
但品牌授權許可延伸也有風險。如果授權品牌的產品不成功,就會影響品牌的形象,淡化品牌。
四、適度分離策略
適度分離策略是指將品牌與產品個性適度分離,讓顧客在心目中建立起“一個品牌=一個信譽=一組產品”的品牌形象。品牌不再隻是產品的標識,而是代表企業信譽、企業對顧客的服務品位。實現品牌與產品個性適度分離的基本途徑是重塑品牌概念,讓顧客產生更為豐富的品牌聯想。有以下兩種方法可供企業選擇:
(1)改變品牌表達形式,比如建立一個以該品牌名稱命名的機構,或者組織一個用該品牌命名的公共關係活動,加上突出品牌信譽的廣告訴求表達企業的善意承諾,並通過該機構的良好的承諾行動觸發公共宣傳和口碑傳揚,淡化品牌與產品個性的聯係,渲染品牌更為豐富的信息內涵,讓顧客對品牌產生一種全新的認識。
(2)專門為新產品策劃和組織廣告宣傳活動,而不必借助老產品的背景。這一方法適合於在用途、技術、市場與分銷渠道等方麵與老產品有所不同的新產品。比如廣東的TCL公司在向市場推出其不同於原來的電話機、電視機的家用電腦、電工器材等新產品時,就撇開老產品的廣告和分銷渠道,采用了專門化的促銷方式,盡管這些產品都貼有“TCL”品牌標誌。這種做法注重新老產品之間的差異,在個性展示、形象塑造方麵盡可能與老產品有所不同,讓消費者意識到同一品牌下產品可以不同,而且各有特色,保證了品牌延伸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