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神經衰弱的心理谘詢

神經衰弱一般指那種精神容易興奮和腦力容易疲乏,常伴有情緒煩惱和一些心理、生理症狀的精神障礙。生理上,出現緊張性頭痛或肢體肌肉酸痛,看書學習時加劇,充分休息後緩解,還有頭部壓迫感或緊箍感,亦可能出現心動過速、多汗、肢端發涼、厭食、月經不調等。情緒上,易煩惱、易激惹,對強光、噪聲、天氣等均感厭煩,稍不如意即發火。睡眠有障礙,入睡困難,醒後不解乏或睡眠感喪失,實際睡了,自己卻感到未睡,睡眠節律紊亂。當然,診斷中要排除軀體疾病,也切勿簡單地診斷為神經衰弱或神經官能症來概括其它疾病。

社會緊張加劇、競爭激烈、困難增多、學業負擔過重、家庭和學校環境的嘈雜及其它不如意等引起學生持續煩惱,長時間的心理衝突誘發此症。而且,人格上膽怯、萎靡、退縮的人也易產生神經衰弱。

采用支持性認知治療法治療神經衰弱比較有效,如分析環境壓力與個體應對之間的關係,促使學生認識到自己人格發展中的弱點,從而啟發學生調節自身的認識,緩解環境的壓力,消除症狀等;啟發學生合理安排學習與生活,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克服人格發展中的缺陷。另外可在醫生的指導下配合腦力方麵、身體方麵的藥物治療。

學校適應不良谘詢

學校適應不良又稱學校適應不良綜合症,是青少年學生中常見的一種適應性障礙,他們中往往由於學校適應不良嚴重影響學習,跟不上班級,甚至造成中途休學或輟學。這種情況若得不到及時的谘詢解決,拖延下去就可能發展為神經症。一些不適應行為若得不到及時矯治,可能會在學生身上固定下來,對其今後人格發展產生破壞性的影響。所以,對學校適應不良的學生應及時發現,予以谘詢。

一、學校適應不良的症狀

學校適應不良主要表現在情緒障礙、行為障礙和生理功能障礙三個方麵,可能存在一方麵的障礙,也可能幾個方麵的障礙同時存在。

情緒障礙表現為:抑鬱、焦慮、強迫、恐怖、厭煩、退縮等。具體來說,包括害怕學習,上課注意力渙散,思考乏力,聽不好課,做不好作業,但又想把學習搞上去,從而產生焦慮;有些學生害怕或回避上學,或有恐懼反應,或呈萎靡狀態;有些學生有矛盾觀念或憤怒反應,易激惹,依賴性強。這類學生有情緒困擾,但不認為是疾病,主要集中於“為什麼成績上不去”,“為什麼老師、家長不喜歡我”等,對自己的情緒問題敘述、認識不清,且大多通過谘詢電話或信件提出,很少主動上門求詢。一些嚴重適應不良者,常由學校或家長帶來或代為求詢。

行為障礙指有行為問題的學校適應不良,表現為:

能力抑製。以往學習能力良好,成績不錯,適應不良後學習能力受到抑製,產生學習困難,不能長時間專注做一件事,莫名其妙地終止作業或看書,無目的地發呆。

社會退縮。遊離於同輩群體之外,成為同學活動的旁觀者,而且學習、生活熱情也減退,不願發言和參加各項活動。

品行紊亂,行為違反與年齡相符的社會規範和準則。如逃學、鬥毆、說謊、偷竊、抽煙或離家出走,甚至沉溺於快樂和刺激,如沉溺於電子遊戲、吸毒等。

行為倒退,學習無計劃、無目標,因喜歡童稚遊戲與同學們玩不到一塊,談不到一起。

生理功能障礙伴隨情緒障礙發生,常表現為:上課頭暈、腦脹、入睡困難,以及腰酸背痛、心悸、乏力等,經檢查卻沒有特別的身體疾病。

二、學校適應不良的診斷

根據我國製定的適應性障礙的標準,結合青少年學生的表現特點,診斷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有可以辨認的生活事件為適應不良的誘因或刺激源,並在受到刺激後三個月內出現症狀。那些三個月以內發生的刺激源可能發生在校內,如同學間師生間的人際矛盾、異性交往困擾、受到嚴厲批評或處分、考試失敗等;可能發生在家庭,如父母爭吵,分居或離異,親子矛盾,父母或親屬患病或喪亡,受到虐待等等;也可能是身體或心理的變化與轉折,如青春期生理變化或矛盾、患病等。當然,其中的刺激源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是多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