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學生人格發展的缺陷也是產生學校適應不良的重要原因。每個學生都可能遇到各種不良刺激源,但大多數人能自我調整,自我順應,但具備一些人格缺陷如怯懦、嫉妒、偏執等的學生,他們麵對困難不能正常順應,而是陷入應激狀態,最終導致適應不良。

第三,學校心理適應不良者一般不認為自己有心理問題,因為症狀以情緒障礙為主,伴隨軀體不適或適應不良行為。來訪者往往有個人不良情緒的基礎,如自卑和自我挫敗感會導致學業成績下降、能力抑製,對立、憤懣及被忽視常與違反社會生活常規相關聯。

第四,症狀明顯妨礙了正常的學校生活。這類學生有的自己感到畏懼、厭煩學校,有的被教師、同學認定不太正常,嚴重者甚至已被學校處分,總之與學校生活不相適應。

第五,症狀一般持續1周以上至6個月,1周以下是正常人適應過程的時間範圍,超過6個月,在無新刺激源出現的情況下,就可能是精神障礙。當然,也有一些學生的症狀持續較長,多是因為長期被忽視或歧視,較少遇到帶激勵性的事件所致,對於他們,若無明顯精神障礙,仍可視為學校適應不良。

三、學校適應不良的谘詢思路和方法

學校適應不良的谘詢是谘詢員、學校、家長相配合,消除或改善影響學生適應不良的因素,增強學生的自知力和成熟水平,提高他們適應能力的過程。其中的基本思路為:①減少或消除刺激源,控製刺激源的產生並消除其影響。如調整家長、教師與同學的關係,營造輕鬆的學習氛圍等。②提供支持、解除症狀。其中包括支持性心理谘詢和相應的治療措施,如對抑鬱、頭暈、失眠、焦慮都可在醫生指導下輔以藥物治療。③認知重建,訓練適應方式。在讓他們充分宣泄自我挫敗情緒的基礎上,針對他們在刺激源作用下曾有的應激狀態,引導他們重新認識自己的反應方式,從而提高他們對自己人格發展缺陷的認識,並指導其進行自我訓練,糾正不良的適應方式,以新的姿態麵對學校生活。

根據上麵的谘詢思路,在心理谘詢時采用幾種適當的方法對學生予以幫助:

第一,提供心理支持。允許並誘導學生充分宣泄他們的消極情緒,同時協助他們理清自己的情緒、行為發展線索;提出保證,隻要學生配合,在谘詢員的指導下定能解決目前的問題;與學生協商製定治療計劃,對他們在谘詢和治療過程中出現的心理動搖和消極情緒予以理解,從而鼓勵其戰勝困難的信心和勇氣。

第二,根據情況選擇合適的具體治療方法。放鬆訓練、催眠暗示、係統脫敏對解除抑鬱、焦慮等情緒症狀有積極作用;角色扮演、小組訓練等。對改善人際相處能力、情緒合理表達、建立正確的應付方式有效。

第三,教育配合。對於學校適應不良的,應爭取多方麵的配合。和學校有關的,應向學校領導、教師介紹學生的症狀,爭取他們的配合,如為學生創造成功的機會,給學生有效的學習指導,幫助其排除學習障礙等。和家庭有關的,應與家長約談,給他們以必要的講解和指導,爭取得到他們的支持,改善環境,以共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其他心理障礙谘詢

一、人格發展障礙

人格障礙又稱病態人格,指個體因為人格發展的內在不協調而導致人格特征顯著偏離正常,形成特殊的行為模式,在情緒反應、動機和行為活動上發生異常,並且影響了個體社交和職業(學業)功能,造成社會適應不良。它與精神發育遲滯不同,因為人格障礙個體不存在認知和智力上的障礙;它與精神病不同,因為人格障礙個體不存在妄想和幻想,對自己的行為和行為後果有認知能力;它與神經症也不同,因為人格障礙並不存在特定情緒和軀體上的障礙。青少年學生正處於心理發展的過渡期,尚未形成固定的人格,一般來說不稱有人格障礙,隻是人格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不良傾向,故稱人格發展障礙。

青少年學生的人格發展障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①衝動型:它以行為和情緒具有明顯的衝動性為主要特點,表現為忍耐性差、易激惹、情緒誘發後強度很大、失去自控力、不顧及後果、容易出現短時間的衝動行為,如傷人毀物、違反校紀法規,也有可能自傷。平時學習生活正常,衝動行為易在行動受阻或受批評時發作。②偏執型:它以猜疑和固執為主要特點,常表現為普遍地無根據地懷疑別人,如認為別人總在算計自己或蔑視自己,呈現出過分的自我保護和警惕;病態嫉妒,如對任何人的任何一點成功都有受傷害感;過分自負、缺乏熱情與同情。③強迫型:它以要求嚴格和完美為主要特點,常表現做任何事都要求十全十美,按部就班,注意細節,忽視全局,往往影響整體任務的完成;過分嚴肅謹慎,因此猶豫不決、害怕做決定;常有不安全感,唯恐出錯,因而少愉快感,悔恨和內疚多。④癔症型:又稱表演型,它以過分情感化和用誇張的言行吸引人注意為主要特征,表現為表情誇張且豐富,常以自我為中心,好表現自我;過分講究外表,思維膚淺,易受暗示;言語不可靠,不太注意細節,顯得天真幼稚。⑤分裂型:它以孤僻離群和冷漠為主要特征,表現為回避交往;好沉思和幻想,缺乏行動;情感冷漠、僵硬;對表揚和批評,自己對別人的影響及別人對自己的態度,均不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