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離工具的屬性
我們打算用於感官教育的一切物品,都必須呈現出不同的屬性,比如重量、質地、顏色、形狀、大小等。我們如何從眾多屬性中分離出某個單一的屬性,並令兒童的注意力集中在這一屬性之上呢?答案就是這些物品中除了“變量屬性”之外,其他方麵都是一模一樣的。而這一變量屬性是通過係列物品的逐漸變化來實現的。
例如,如果我們想準備用於分辨色彩的物品,就必須做成材質相同且等底、等高的,再來確保它們是不同顏色的。如果我們要準備能發出不同音高的物品,就必須使其外觀極其相似,就如蒙台梭利教育法中采用的樂鈴一樣。這些樂鈴大小和形狀都相同,被置於相同的支架上,然而,當用一個小木槌敲擊它們時,它們會發出不同的聲音,而這些聲音的差異隻有耳朵才能察覺到。
這就闡明了為何給兒童作為音樂玩具的小工具,通常不能用到真正區分不同聲音的音樂認知練習中去。這些玩具是用不同長度的長短木棍、管子,像風琴管那樣排列起來做成的。這就意味著兒童的眼睛能協助他們尋找區別,而這些玩具原本的目的是要兒童用耳朵來獨立判斷聲音的。
這一對比成功地指出了工具與玩具的區別,並表明清晰度才是吸引兒童對區分物品感興趣的首要因素。
心理學研究已經表明,如果要突出物品的某個單一屬性,就必須將感官分離開來。如果用不能傳導熱量的物體,即同一時刻讓人覺得冷或熱,觸覺會更加準確。此外,最好把該物體放在一個黑暗、安靜的房間裏——沒有光線和聲音分散觸覺感官所接收的信息,觸覺將更靈敏。這個過程就是一種雙重隔離:主體被屏蔽了從環境中可能獲取的其他一切信息,工具在某個屬性上被係統地分好等級。
要想完善這種練習,就必須讓兒童盡量遠離一切分散注意力的因素。這種練習鼓勵兒童進行內在與外在的分析,從而幫助他們在大腦中建立秩序。
兒童天生就是“貪婪”的環境探索者,因為他們沒有時間或途徑來預先了解環境。兒童在用手摸索各種形狀時,會自願地閉上眼睛,或是蒙上眼睛,以隔離光線;為了能聽到最輕微的聲響,兒童會樂意接受黑暗的環境。
兒童教育環境中常見事物的重要屬性在上述諸多特征之外,還有很多其他特征,然而,它們對於感官訓練目標來說並沒有特殊的價值。我們應當將視野擴展到兒童周圍環境中任何可能影響兒童感官的事物上。列舉如下:
1.錯誤控製
應當盡力保證給兒童提供的工具中蘊含著錯誤控製。比如工具中的幾何插件。該插件包括帶孔的木質底座,用來放置體積遞增的圓柱體——從薄到厚,從短到長,從小到大。因為木質底座上的孔是跟圓柱體一一對應的,不能放錯,否則至少有一個圓柱體會剩下來,這將標明操作者在擺放插件時犯了錯誤。扣紐扣也蘊含了錯誤控製:如果有一個紐扣忘了扣,或是扣錯了地方,最後就會剩下一個多餘的扣眼。
在其他工具的使用過程中,錯誤也很容易被發覺,事實上,兒童已經習慣了自己為自己指出錯誤。
通過工具控製錯誤可以讓兒童運用自己的推理和批判能力,以及不斷增長的辨別能力。這樣,當遇到並非器質性的或是容易察覺的錯誤時,兒童的大腦會習慣於去糾正它們。
但這不單純在於感官訓練和習慣養成的物件,整個環境的設計也要讓糾正錯誤變得更加容易。房間裏的一切事物,從家具到兒童用的特殊工具,都是錯誤的提示者。
明亮的色彩和光潔的地麵會突出汙點。輕巧的家具,若被掀倒或者在地板上拖出噪音,就會告訴孩子他們的動作太笨拙,有待提高。因此,整個環境都變成了時刻警覺的指導者或哨兵。聽到它們“告誡”的孩子,都仿佛是獨自站在這些毫無生氣的“教師”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