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審美
這些物品的另一個特征就是有吸引力。孩子周圍的一切事物都要務必做到色彩、明亮度和比例的完美統一。不僅是感官工具,整個環境都是為了吸引兒童而設,就像自然界中鮮豔的花朵會吸引昆蟲來采蜜一樣。
“使用的時候要小心哦。”明亮光潔的課桌在說。“別把我閑置起來。”
柄上畫著花朵的小掃帚在說。“快把小手伸進來。”幹淨的臉盆在說。小刷子和小肥皂盒也都已整裝待命。
要扣在一起的是鑲有銀色紐扣的綠布片,而底下的木塊是紅色的。木塊被塗上了63種不同的漸進色。字母表上的彩色字母被放在合適的箱子裏。
這些物品都對兒童散發著吸引力。
在任何特定的時刻,能吸引兒童的隻能是符合他們當時最大需求的物品。同樣,野外的花朵用色彩和芬芳吸引一切生物,但每種昆蟲選擇的都是專屬於它的花朵。
3.活動
這些物品必須應用到兒童的活動中去。物品引起兒童興趣的能力主要不在於其本身的質地,而在於其為兒童行動提供的機會。
也就是說,物品本身有趣是不夠的,要讓兒童感興趣,還必須將它們運用到兒童的肌肉活動中去。例如,必須有能夠挪動的小物件。挪動這些小物件時,兒童最開始活動的是自己的雙手,而不是物體本身。兒童喜歡組裝和拆卸東西,多次歸放和重置物品,長時間重複同一過程。一個漂亮的玩具、好看的圖畫、精彩的故事,毫無疑問,都能引起兒童的興趣。然而,如果他們隻是看見、聽到或觸摸一個物體,卻不敢挪動它,那麼,他們對這一物體的興趣就不會太大,他們會很快將注意力轉移到其他物體上。這就是為何我們在布置環境時,要能讓孩子渴望變得主動起來。美麗的環境對孩子的吸引力不過一兩天,如果每樣東西都可以挪動、使用、回歸原位,環境就具有了無窮無盡的吸引力。
4.限製
最後,還有一個兒童工具設計的通用原則——工具的數量應當有限製。
到目前為止,這項原則仍然少有人理解,但它卻極其重要,如果人們能正確理解,這條原則是清晰、符合邏輯的。正常兒童不需要刺激來喚醒,或是促使他們去接觸客觀世界。他們原本就是清醒的,已經跟環境有著數不清的持續的聯係。他們需要的是為通過各種感官從外部世界聚集到大腦中的混亂信息建立秩序。他們不像智障兒童,精神處於休眠狀態,他們是世界的熱切的探索者——世界對他們而言是全新的。而且,作為探索者,他們需要的是路徑(一條筆直而有盡頭的路徑),能引領他們達到目標,避免漫無目的地晃蕩。然後,兒童會沉浸在這些種類有限、範圍明確的事物當中,從而給他們腦中的混亂局麵帶來秩序。有了這種秩序,就為他們探索的腦海點亮了燈塔,為他們的研究提供了指南。結果,最初被獨自放逐的探索者變成了有見識的人。他們的每一步都能有新的發現,從內在滿足感中獲得的力量也在增長。
這類證據無疑修正了許多人持有的觀點——兒童獲得的幫助,是與他們能支配的教育物品的數量成正比的。這是一個普遍卻錯誤的信念,以為兒童擁有的玩具越多,獲得的幫助越大,發展得就越好。然而,事實卻是,周圍充斥著雜亂、繁多的物品,隻會給兒童的腦子添亂,進一步打擊他們。
應當給予兒童多少幫助,以促進其思維得以有序的發展,以及對周圍無數事物的理解,理應取決於兒童保持自身力量的需要,這種力量能促使他們沿著艱難的發展之路安全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