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掌握非在冊人員的勞務費支出情況,嚴格按支付手續支出。
(8)每月月底按時分攤各部門待攤、遞延費用及各項預提費用。
(9)每月負責整理、裝訂、發送財務報表及填製經濟活動資料手冊,認真保管好計算工資的各種會計憑證、報表、工資晉級表等。
(10)打印工資轉賬數據、報表(一式兩份),一份送財務部,一份送人事培訓部存檔。
八、支出核算員崗位職責
(1)負責核算預付購貨款、預付購貨定金、應付貨款、應付稅金、應付利潤等,並編製會計憑證和報表。
(2)貨幣資金的收入和支出,負責日記賬簿的登記和結賬。
(3)認真審核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內容是否符合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連鎖企業財務製度規定,內容是否完整,大小寫金額是否正確等,有實物收入的憑證應把“收貨單”作為製表的依據之一,並編製會計憑證和報表。
(4)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和科目編號,摘要簡明,內容真實、清楚,金額準確無誤。
(5)熟悉會計科目及明細科目的核算內容和編號,能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核算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6)編製會計憑證時要分別按貨幣資金幣別、不同銀行單位的資金,分別製單編號。
(7)審核原始憑證,包括審核原始憑證的名稱、日期、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的填寫是否齊全,“收貨單”填製的內容和原始憑證的要求是否完全一致,還應審核負責人的簽字情況和票據的合法性。
(8)按照會計核算的“權責發生製”的原則,如實反映、記錄受益期內應付未付款、預提費用、待攤費用等會計業務,及時做出會計處理。
(9)及時登記各種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的日記賬簿,每日結算餘額,每月結算本月發生額累計金額的餘額。
(10)記賬憑證填製要及時,做到當日事當日清。
(11)按時完成上級主管臨時安排的其他各項任務。
(12)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資產核算員崗位職責
(1)了解並掌握資產管理製度和核算辦法,負責對有關財產使用部門進行財產管理和核算。
(2)負責編製財產的領用分配表,進行會計核算,按資產使用責任製,實行分口、分類管理。
(3)參與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和物品的月末盤點工作,零售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分別情況進行不同的處理。
(4)分析財產和物品的使用效果,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率。
(5)每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登記賬簿,月末結出資產淨值餘額,編製固定資產折舊彙總表,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
(6)正確劃分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界限,編製固定資產目錄,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核算,按照財務製度的有關規定,負責固定資產的明細核算。督促有關部門或管理人員對購置、調入、內部轉移、租賃、封存、調出的固定資產辦理會計手續,如實反映其全部會計核算內容,包括正確計算固定資產的記賬價值,正確計劃固定資產的折舊。
(7)年底進行資產清查盤點,對報廢處理和出售不使用的資產,按“財產管理責任製”規定辦理手續,編製會計憑證,並登記固定資產賬戶。
(8)負責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的出庫分配,對物料用品中的服務用品、清潔用品、印刷和文具用品、棉織品、玻璃器皿、瓷器、辦公用品等,分別按領用日期和項目分類,並按領用部門分別編製分配表以及編製會計憑證。
(9)對物品的領用,做到事先有控製,事後有監督,月底對領用物品的消耗情況進行分析,分別同預算及去年同期進行對比分析,並定期組織分析固定資產的使用效果。
(10)接受和完成主管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審計員崗位職責
(1)在財務經理的領導下,按照國家審計法規、企業財會審計製度的有關規定,負責擬訂企業具體審計實施細則,在上級批準後組織執行。
(2)監督企業各部門及下屬單位對各項財經規章製度的執行。
(3)控製、考核、糾正下屬單位偏離企業整體財務目標計劃的行為。
(4)負責或會同其他部門查處企業內濫用職權、有章不循、違反財務製度、貪汙挪用財物、泄密、賄賂等行為和經濟犯罪的情況。
(5)協助政府審計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的獨立審計活動。
(6)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必要的專項審計、專案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
(7)負責或參與對企業重大經營活動、重大項目、重大經濟合同的審計工作。
(8)負責對所有涉及的審計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9)負責做好有關審計資料的原始調查及收集、整理、建檔工作,按規定保守秘密和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十一、營業收入核查員崗位職責
1.日常性工作內容
(1)核對每日的應收賬款和發票單位是否一致。
(2)根據核對無誤的有關資料,認真完成每日營業收入轉賬憑證。
(3)核對由收銀處交來的收銀員交款單和每日銀行交款單。
(4)及時核對支票(銀行)回單並做好收入憑證。
(5)登記信用卡備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