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一連鎖企業各單店月平均營業額為12萬元,平均毛利率為30%,其各店每月平均費用為3.5萬元,而總部費用為人事費用2萬元、租金0.5萬元、郵電費500元、廣宣費1萬元、雜項費用2500元、折舊費0.2萬元等,每月費用總計4萬元,企業每月獲利目標為10萬元,且現隻有直營店運作,求其目標平衡店數。
計算過程如下:
各店平均毛利額=12萬元×30%=3.6萬元
每店每月平均獲利額=3.6萬元—3.5萬元=0.1萬元
整體目標毛利額=4萬元+1萬元=5萬元
目標平衡點店數=5萬元÷0.1萬元=50家
2.無自有產品時,目標平衡營業額計算公式
企業整體月目標毛利總額=所有直營店的固定費用+總部月費用+目標獲利額
目標平衡營業額=整體月費用總額+目標獲利額本公司的總平均毛利率
各單店目標平衡營業額=整體損益平衡營業額直營店數
例:某一連鎖企業各單店整體平均毛利率為35%,而其各店每月平均費用費3.5萬元,總部費用為人事費用2.5萬元、租金0.5萬元、郵電費0.1萬元、廣宣費1萬元、雜項費用0.3萬元、折舊費0.3萬元等,總計4.7萬元,且有兩家直營店、無加盟店的情況,總部目標獲利為每月1萬元,求其目標平衡營業額與各單店目標平衡營業額。
計算過程如下:
整體月目標毛利總額=70萬元+4.7萬元+10萬元=12.7萬元
整體目標平衡營業額=12.7萬元35%=36.285萬元
各單店目標平衡營業額=36.285萬元2家直營店=18.143萬元
3.總公司擁有自有產品時,損益平衡店數計算公式
各單店損益平衡點=各單店的每月費用該店的平均毛利率
各店平均毛利額=各單店的平均營業額×各店的平均毛利率
各店平均獲利額=各單店的平均毛利額—各店平均費用額
平均附加毛利率=總供貨額—總進貨額總供貨額
每月供應商品獲利額=每月生產工廠的獲利額
=每月供應商品總額×平均附加毛利率
目標平衡點店數=總部月費用+目標獲利額—供應商品獲利總額各店平均獲利額
=總部的每月費用+目標獲利額各店平均獲利額+各店供應商品平均獲利總額
例一:某一連鎖企業各單店月平均營業額為12萬元,總平均毛利率為30%,其各店每月平均費用額為3.5萬元,而總部每月費用為人事費用2.5萬元、租金0.5萬元、郵電費500元、廣宣費1萬元、雜項費用2500元、折舊費0.3萬元等,總計費用每月為4.6萬元,商品附加平均毛利率為5%,自有商品比率為營業額的50%,月目標獲利額為1萬元,若全部為直營店時,其損益平衡店數是多少家?
計算過程如下:
各店平均毛利額=12萬元×30%=3.6萬元
每店每月平均獲利額=3.6萬元—3.5萬元=0.1萬元
總部每店每月供應商品獲利額=12萬元×5%×50%=0.3萬元
目標平衡店數=4.6萬元+1萬元0.1萬元+0.3萬元=14家
例二:同例一各單店的月平均營業額為13萬元時,且加盟店每店每月向總部進貨額平均為營業額的30%,而加盟店之平均業績為12萬元,總部每月向加盟店收取其營業額的2%,或定額每月每店0.2萬元的商譽月費時,損益平衡店數應該是多少家?
(1)收取營業額2%的商譽月費時,計算如下:
全部為直營店時:
各店平均毛利額=13萬元×30%=3.9萬元
每店每月平均獲利額=3.9萬元—3.5萬元=0.4萬元
總部每店每月供應商品獲利額=13萬元×5%×50%=0.325萬元
目標平衡店數=4.6萬元+1萬元0.4萬元+0.325萬元=8家
若直營店為3家時:
直營店獲利額=0.4萬元+0.325萬=0.725萬元
直營店獲利總額=0.725萬元×3=2.175萬元
總部每店每月供應商品獲利額=12萬元×50%×5%=0.3萬元
加盟店每店獲利=12萬元×2%+0.3萬元=0.5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