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3章 連鎖企業經營管理規範(1)(2 / 3)

全部加盟的損益平衡點店數=4萬÷0.24萬=17家

若直營店為5家時,加盟店的損益平衡點店數=〔4萬—(4×0.5)〕÷0.24萬=9家

2.無自有產品時,損益平衡營業額的計算公式為

企業整體每月費用總額=所有直營店的每月費用+總部費用

整體損益平衡營業額=企業整體每月費用總額本公司的總平均毛利率

各單店損益平衡營業額=整體損益平衡營業額直營店數

例一:某一連鎖企業各單店的整體平均毛利率為30%,而其各店每月平均費用為3.5萬元,而總部費用為人事費用2.5萬元、租金0.5萬元、郵電費1000元、廣宣費1萬元、雜項費用0.3萬元、折舊費0.3萬元等,總計4.7萬元,且有兩家直營店無加盟店的情況,求其損益平衡營業額。

計算如下:

企業整體每月費用總額=7萬元+4.7萬元=11.7萬元

整體損益平衡營業額=11.7萬元30%=39萬元

各單店損益平衡營業額=39萬元2家直營店=19.5萬元

例二:同例一,總體平均毛利率35%,而其加盟店的平均業績為12萬元,總部每月向加盟店收取定額每月每家2000元之商譽月費,求其損益平衡營業額。

直營店為5家時

總公司每月可收取月費總數=2000元×5家=1萬元

整體損益平衡營業額=11.7萬元—1萬元35%=30.57萬元

各單店損益平衡營業額=30.57萬元2家直營店=15.285萬元

3.擁有自有產品時

擁有自有產品時,由於連鎖企業本身擁有自有產品或自有品牌商品,盡管門市營運獲利點都在平衡點上下間,但因其銷售量使自有品牌生產能充分發揮,從而獲利,此時門市的平衡店數與損益平衡營業額也將隨之而改變,其損益平衡店數計算公式如下:

各單店損益平衡點=各單店每月費用該店平均毛利率

各店平均毛利額=各單店的平均營業額×各店的平均毛利率

各店平均獲利額=各單店的平均毛利額—各店平均費用額

平均附加毛利率=總供貨額—總進貨額總供貨額

每月供應商品獲利額=每月生產工廠的獲利

=每月供應商品總額×平均附加毛利率

損益平衡點店數=總部的每月費用—供應商品的獲利額各店平均獲利額

=總部的每月費用各店平均獲利額+各店供應商品平均獲利額

例:某一連鎖企業各單店月平均營業額約為12萬元,平均毛利率為30%,其各店每月平均費用額為3.5萬元,而其總公司每月費用為人事費用2.5萬元、租金0.5萬元、郵電費500元、廣宣費10萬元、雜項費用2500元、折舊費0.3萬元等,總計費用每月為4.6萬元,其總部供貨之商品附加平均毛利率為5%,自有商品比率為營業額的50%,全部為直營店時,其損益平衡點店數為多少家?

計算過程如下:

各店平均毛利額=12萬元×30%=3.6萬元

每店每月平均獲利額=3.6萬元—3.5萬元=0.1萬元

總部每店每月供應商品獲利額=12萬×5%×50%=0.3萬元

每店獲利額=0.1萬元+0.3萬元=0.4萬元

損益平衡點店數=4.6萬元÷0.4萬元=12家

二、投資回報法

投資回報法是以企業總投資額為基礎,計算每年若以同樣的金額存放於銀行所應回收的利率,或依同業獲利率與企業規模加計損益平衡點後,得其經濟規模點,其計算公式如下:

1.無自有產品時,目標平衡店數計算公式

投資月回收目標=投資金額×銀行年利率12月

各單店損益平衡點=各單店每月費用+投資月回收目標該店的平均毛利率

各店平均毛利額=各單店平均營業額×各店平均毛利率

各店平均獲利額=各單店平均毛利額—投資月回收目標

—各店平均費用額

整體目標毛利額=總部每月費用+投資月回收目標

例:某一連鎖企業各單店月平均營業額為13萬元,平均毛利率為30%,其各店每月平均費用額為3.65萬元,而其總部費用為人事費用2萬元、租金0.5萬元、郵電費500元、廣宣費1萬元、雜項費用2500元、折舊費0.2萬元等,每月費用總計4萬元,企業投資額為30萬元,直營店平均每店投資額為18萬元,銀行放款年利率為11%,且現隻有直營店運作,求其目標平衡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