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隻有把權力放出去,你才是真正的權力擁有者(2)(1 / 3)

哈佛商學院的大學教授邁克爾·波特曾表示:“領導者唯有授權,才能讓自己和團隊獲得提升。”當你意識到下屬有能力完成某項工作時,就應該賦予他們充分的自由和權力,而不是牽製他們的行動。這樣才能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及創造性,下屬也才有機會大展身手,而不會因空間狹小、領導的不支持不信任而束手束腳。

事實上,下放權力可以使員工從被動的執行者變成具有判斷、創新能力的人才,這樣可以激發他們的潛能,使他們發揮高效的執行力。所以說,下放權力不僅是權力的賦予,也是讓員工不斷學習和成長的必要途徑。再者,下放權力可以表達對下屬的信任,可以使下屬感到領導對他們的尊重和重視,有助於建立相互信賴的上下級關係。

有一年,李嘉誠去汕頭大學出席學校的董事會,汽車行駛在途中他突然接到公司一位經理的電話,說有一筆10億的生意等著李嘉誠簽字。李嘉誠說:“我不簽字,你自己看著辦吧,能做就做,不能做就算了。”說完就把電話掛斷了。

這個經理當時愣住了,他以為聽錯了,於是再次打電話給李嘉誠確認,這才得知原來沒有聽錯。李嘉誠這種充分下放權力的做法,讓員工感受到無比的信任,他們對李嘉誠十分敬佩。因此,員工們一個個幹勁十足,充分施展自己的能力為企業謀發展。

管理界的權威人物史蒂芬·柯維說過這樣一句話:“有效授權也許是唯一且最有力的杠杆作用行為。”李嘉誠對這句話十分推崇,他認為這句話道出了管理的精髓,並將其奉為管理的寶典。在幾十年的經商生涯中,正是因為李嘉誠懂得下放權力,給屬下發揮的空間,激發他們的鬥誌和激情,他才能將龐大的企業集團管理得井然有序,他才能把更多的時間花在思考企業發展方向上。

美國環美家具跨國集團的總裁莫若愚老先生也是如此,他在近40年來的經商生涯中,沒有親手簽過一張支票,因為他推崇充分授權。他曾經幽默地說:“具體的事情,如果我做錯了,連罵都沒得罵,而讓別人去做,我還可以保持罵的權力。”由此可見,下放權力是領導者管理好企業、激發員工潛力、推動企業發展的不二法門。

4把握原則,使交辦的工作有章可循

在管理中,有一種情況十分常見:你把下屬找來,交給他一項任務。交代之後,你忙其他的事情。接到任務之後,下屬認為你交代的工作不那麼著急,於是把你的工作放在一邊,忙他手頭著急的工作。一個星期過去了,你突然想到交代給下屬的事情,於是問下屬要結果,但下屬卻說:“我還沒做好呢!”你火冒三丈,批評下屬做事沒效率,下屬委屈地說:“你又沒說多久完成任務?我怎麼知道你什麼時候要結果?”頓時你啞口無言……

你碰到過類似的事情嗎?在交辦工作時,你會對下屬說什麼呢?為什麼有些領導者交辦工作給下屬,下屬三五分鍾就能完成,而有些領導者交辦工作給下屬,下屬拖一個星期甚至半個月?其實,交辦工作是有學問的、需要講原則的。

一般來說,交辦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原則:

(1)具體原則

所謂具體原則,是指你在交辦工作給下屬時,要清楚地告訴下屬:具體要做什麼事情?千萬不要泛泛地交代,讓下屬摸不著頭腦,不知道你想讓他做什麼。

具體原則還包括,這項工作多久完成,達到怎樣的效果。很多領導者隻是把工作交給下屬,卻不說明具體什麼時間完成,導致下屬認為:領導交辦的這件事不著急,我先放一放。這樣一來,下屬就可能拖著不執行,等你需要結果時,得到的卻是失望。要想改變這種狀況,你要做的就是,向下屬講明時間:“這件事交給你去辦,明天上班之前給我結果。”這樣一來,下屬還敢拖著不執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