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項目的名稱、監視與測量的時間間隔等。
(2)監視與測量的方法
包括方法、程序、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人員、相應的記錄和所需的統計技術等。
(3)監視與測量的用途
即規定監視與測量所獲得的數據與信息的用途,以及當數據與信息反映出監視與測量對象有異常時,相關部門或人員應當采取的措施。
4.2.2對顧客滿意程度、過程、產品的監視與測量
1.對顧客滿意程度的監視與測量
組織依存於顧客。因此,組織應當理解顧客當前和未來的需求,滿足顧客要求並爭取超越顧客期望。顧客的滿意程度是組織質量管理體係的最主要業績,通過對其進行監視與測量,有利於發現組織的業績與顧客的要求、與競爭對手的競爭手段之間的差距,為組織開展持續改進提供機會。組織要有效地監視與測量顧客滿意程度,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製定收集、分析和利用顧客滿意程度信息的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應規定:
①由誰負責顧客滿意程度信息的管理;
②從何處收集與顧客有關的信息;
③收集與顧客有關的哪些信息;
④采用何種方法與手段來收集與顧客有關的信息;
⑤收集到的信息應如何傳遞;
⑥如何對信息進行加工分析,需要求出哪些統計指標;
⑦多長時間進行一次分析;
⑧特殊的、重大的信息如何處理;
⑨加工後的信息應提供給誰;
⑩各有關部門如何利用這些信息;
(2)建立獲取顧客滿意與否的信息渠道
不同的組織獲取顧客滿意的信息渠道可能不同,一般來說,渠道越多越暢通,對組織越有利。組織獲取顧客滿意情況的信息渠道主要有:
①顧客投訴;
②與顧客的直接溝通;
③問卷和調查;
④相關的重要團體(如中介組織、用戶聯誼會等);
⑤消費者組織的報告;
⑥各種媒介的報告;
⑦各種行業協會對市場的研究結果。
(3)對顧客滿意情況信息的利用
顧客的意見往往直接涉及具體的產品質量問題。作為組織主管顧客滿意程度監視的部門,在獲得各種信息後應進行分析,以確定改進的部門。如直接關係到生產與服務運作質量的,可立即轉給有關的車間或人員,要求他們限期整改;涉及設計質量的,可給設計部門,作為改進設計參考;涉及麵比較寬的,可以由質量管理部門綜合,納入內部審核、管理評審、質量策劃之中來解決;對那些長期未能解決的,或顧客普遍反映的,或涉及質量管理體係自身的意見信息,則應提交最高管理者進行決策,從根本上想辦法加以解決。
2.對過程的監視與測量
組織應確定相關過程的測量方法並實施測量,以評價這些過程的業績。過程業績可能包括能力反應時間、生產周期或生產能力、可信性的測量因素、投入產出比、組織內人員的有效性和效率、技術的應用、廢物的減少、費用的分配與降低等。
組織應開展的監視與測量活動如下。
(1)對與顧客有關的過程的監視與測量
具體體現在對與產品有關的要求的確定過程的定期檢查、評審、審核,對與產品有關要求的評審過程的結果進行跟蹤,檢查與顧客溝通的運行情況,對顧客進行回訪,對溝通渠道進行評審等來把握與顧客溝通過程的情況。在對與顧客有關的過程進行監視與測量時,應把重點放在過程實現所策劃結果的能力上。
(2)對設計和開發過程的監視與測量
主要體現在對設計開發的評審、驗證、確認以及對設計和開發部門的能力與工作進行測量和檢查監督上。對設計和開發能力的測量主要是通過對用於設計和開發的資源、設計和開發的曆史業績進行檢查、評審、審核來進行的。對工作的檢查監督主要是檢查監督設計和開發是否按規定程序進行、設計和開發的有關規章製度是否嚴格執行、設計和開發的產品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等。
(3)對采購過程的監視與測量
主要體現在對供方的選擇和監督、采購信息發布、采購產品驗證等環節的檢查監督和實施能力的評審上。通過檢查監督,以發現違反規定程序和有關規章製度辦事的現象以及規定程序不合理或存在缺陷等問題,為改進采購過程提供依據。
(4)對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監視與測量
主要是由對產品生產加工過程及與此相關的管理過程的監視與測量構成。對產品生產加工過程的監視與測量主要是通過對過程能力和過程狀態的監視與測量來進行的。而對相關管理過程(如標識和可追溯性、顧客財產、產品防護、生產作業計劃管理等)的監視與測量則是通過對這些過程的檢查與監督來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