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精選(三) 本論
天下之事有本末,其為治者有先後。堯、舜之書略矣,後世之治天下,未嚐不取法於三代者,以其推本末而知所先後也。三王之為治也,以理數均天下,以爵地等邦國,以井田域民,以職事任官。天下有定數,邦國有定製,民有定業,官有定職。使下之共上勤而不困,上之治下簡而不勞。財足於用而可以備天災也,兵足以禦患而不至於為患也。凡此具矣,然後飾禮樂,興仁義以教道之。是以其政易行,其民易使,風俗淳厚,而王道成矣。雖有荒子孱孫繼之,猶七八百歲而後已。
夫三王之為治,豈有異於人哉。財必取於民,官必養於祿,禁暴必以兵,防民必以刑,與後世之治者大抵同也。然後世常多亂敗,而三王獨能安全者,何也?三王善推本末,知所先後,而為之有條理。後之有天下者,孰不欲安且治乎,用心益勞而政益不就,諰諰然常恐亂敗及之,而輒以至焉者,何也?以其不推本末,不知先後而已。
今之務眾矣,所當先者五也。其二者有司之所知,其三者則未之思也。足天下之用,莫先乎財;係天下之安危,莫先乎兵。此有司之所知也。然財豐矣,取之無限而用之無度,則下益屈而上益勞。兵強矣,而不知所以用之,則兵驕而生禍。所以節財、用兵者,莫先乎立製,製已具備,兵已可使,財已足用,所以共守之者,莫先乎任人。是故均財而節兵,立法以製之,任賢以守法,尊名以厲賢,此五者相為用,有天下者之常務,當今之世所先,而執事者之所忽也。
今四海之內非有亂也,上之政令非有暴也,天時水旱非有大故也,君臣上下非不和也。以晏然至廣之天下,無一間隙之端,而南夷敢殺天子之命吏,西夷敢有崛強之王,北夷敢有抗禮之帝者,何也?生齒之數日益眾,土地之產日益廣,公家之用日益急,四夷不服,中國不尊,天下不實者,何也?以五者之不備故也。
請試言其一二。方今農之趣耕,可謂勞矣;工商取利乎山澤,可謂勤矣;上之征賦榷易商利之臣,可謂纖悉而無遺矣。然一遇水旱如明道、景之間,則天下公私乏絕。是無事之世,民無一歲之備,而國無數年之儲也。以此知財之不足也。古之善用兵者,可使之赴水火;今廂禁之軍,有司不敢役,必不得已而暫用之,則謂之借倩。彼兵相謂曰:官倩我。而官之文符亦曰倩。夫賞者所以酬勞也,今以大禮之故,不勞之賞三年而一遍,所費八九百萬,有司不敢緩月日之期;兵之得賞,不以無功知愧,乃稱多量少、比好嫌惡,小不如意,則群聚而呼,持梃欲擊天子之大吏。無事之時其猶若此,以此知兵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