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創造的發生過程來看,前邊兩種方式探討的實則是創造發生的漸變過程,因為它並不從最終的意義上去破壞已有的係統結構,而是從創造產品的連續性和創造主體的繼承性出發,在一個係統的內部和外部所產生的各種摩擦方式中協同、調整、轉換、整合,從而使係統的結構不斷優化,以獲得新的創造產品。而解構突變方式則是指一創造主體隻有在解除了既有的係統結構並建立全新的係統結構時,才可能完成創造,使這個過程發生突然的性質變化。
著名數學家希爾伯特解決果爾丹問題是一個典型的範例。果爾丹問題是19世紀中葉提出的不變量理論中最困難的一個問題。它的一般提法是:是否存在一組個數有限的基,使得其它所有的不變量,都能夠用這組基的有理整式表出?他最初解決了代數二元型存在一組有限基。證明屬於構造性的,思路是,以某些初等運算為依據,通過具體的計算,把這組有限基實際構造出來。此後,尋求問題的一般解答成為不變量理論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1888年,德國哥尼斯堡大學26歲的講師希爾伯特在經曆了構造性證明方法的失敗後,斷然放棄和解除了這一結構,去探索非構造性證明的方法,即不去具體地構造有限基,而是從邏輯必然出發去證明,結果帶來了意想不到的突變,導致了他的成功。
解構突變方式首先要求的是,在認知和意誌上,創造主體必須從反向思維的座標圓點出發,放棄創造客體係統內部所規定的現象和規律,從而在邏輯必然上構造未知的新的係統現象和規律,並承擔由此而帶來的各種風險。其次,解構突變方式在創造發生過程中的應用,將會出現另一種運動軌跡,它使原來的創造產品發生根本的變化。在這裏,原來的東西在性質上已不複存在,或者隻是以人類創造產品的階段性而表現出來,代之而起的是一種全新的創造產品,這種產品同原有創造產品的結構和要素沒有任何相同之處。再次,解構突變方式不但從根本上體現了多元選擇性的認識原則,更主要的體現為意誌和力量強度。它要求創造主體在開始一創造過程時應當從對象內部的本質層麵上把握其深刻的運動規律,那就是當一種創造產品障礙著進步與文明的實現,已不能從根本上滿足人類利益的迫切需求時,就應當從認知和動作上推翻它,從另外陌生的荒野處構建新的氣象萬千的大廈。
最後,“解構”用來解釋創造發生過程時,並不意味著“流浪漢的思維”,它還體現為一種重構。而突變隻有經曆了解構和重構後才能產生。如果僅僅是一種解構,那麼突變便是破壞的,而非創造的;隻有解除某一係統結構,進而重構新的係統時,突變才會獲得創造的意義。這便是作者同德裏達和托姆結論上的本質區別和不同。
綜上所述,我認為,前兩種方式是對創造發生過程的一般概括,後一種方式則是一種特殊的概括。它們分別探討了創造發生的一般過程和特殊過程,並且體現了與三條認識論原則的概括一致性。
對創造發生過程的一般研究主要是從認識論和方法論的角度進行的,至於創造發生過程中對創造對象、材料、工具的選擇,以及思維活動中的直覺、靈感、推理等現象和創造發生過程的大腦生理學基礎及群體創造的發生過程,則未作探討。一則這方麵的研究文章已有不少,二則有的問題還需要另文專述,三則創造發生過程的複雜性表明並不是單一或某幾個要素的研究能夠解決的。因此,還應當采取一種整體的係統的研究方式,才可能對這一問題開辟新的認知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