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係統製約性原則
係統是在近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的交彙點上創造主體——人對自身及社會和自然界的普遍、有機的聯係所作出的評價創造。正如同馬克思主義對事物矛盾性的認知評價一樣,深深地帶著時代的特征和烙印。因此,係統是人創造的,它首先是一種認識,更體現為一種方法。作為認識,它是指創造主體為滿足某種需要或要求所建立的一組概念或一組元素。係統觀產生之後,創造過程的發生和終結相隨著應當得到全新的認識和評價。
第一,創造的發生過程,是一個係統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係統指的是各個要素的總和,即:創造主體和創造對象、創造工具、創造材料、創造環境等等的總和。各個組成部分都在為著一個共同的目的服務,因此,它反對過分強調和誇大某個或某幾個因素的作用,如果缺少和失去其它任何一個或幾個因素,即變量,那麼必然影響別的變量,從而使創造的發生過程麵目全非。換句話說,既要從創造發生過程的整體出發,也要考慮其各個部分之關係。
第二,與實踐目的性相一致,創造的發生過程隨著係統的展開,是一個由淺入深、由易到難、由簡單到複雜的過程。簡言之,具有特定的層次性。一方麵,它強調人類作為整體的創造者,在係統的層次上,從曆史到現實,從現實到未來是一個由低級到高級的係統創造過程;另一方麵,又強調各個不同的創造個體在創造的發生過程中,存在著係統層次上的差異和分別,即存在著高層次的創造係統和低層次的創造係統。第三方麵,就單個的創造個體來說,其創造的發生過程同樣是一個由低級向高級邁進的過程。否則,人類便不會以不斷豐富的創造產品來滿足自己日益增長的需求。
第三,“係統”是一個曆史的範疇,並不是一個永恒的範疇,其根源在於它是一種屬人的認知評價。因此,創造主體既然在一個特定的曆史環境和背景下創造了它,那麼它終將被新的創造主體去突破和超越。就這個意義而言,係統是一個可以受製約的發展過程。以此推理,創造發生過程作為一個係統也同樣是受製約的。創造主體不可能超越自己的時代,隻有在曆史的條件和環境中去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創造才能。就單個的個體而言,其創造生命和時間是有限的,因此,創造的發生過程當達到一定的係統層次時,便必然受到各個方麵和因素的製約,體現為一種階段性。
綜上所言,創造過程作為一個係統運動,既是一個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的層次過程,也是一個不斷顯示其階段性的受製約性過程。據此,我們將這種認識歸納概括為“係統製約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