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諾貝爾遺囑(1)(3 / 3)

巴黎,1895年11月27日

阿爾弗雷德·伯哈德·諾貝爾

阿爾弗雷德·伯哈德·諾貝爾先生,精神健康,出於自願,他宣布上述內容是他的最後遺囑,他已經簽名,鑒於他和其他各位都在場的情況下,我們同樣於此簽上我們的名字作為證人:

西古爾德·埃倫伯格,索斯·諾登費爾特。

前陸軍中尉,造船技師。

巴黎豪斯曼大街84號,巴黎奧貝爾街8號。

R.W.斯特雷納特,倫納德·哈斯。

土木工程師,土木工程師。

加羅林路4號,加羅林路4號。

1896年6月,諾貝爾把這份最後遺囑,存放在斯德哥爾摩的一家私人銀行,即恩斯基爾德銀行的信托部。

後來,索爾曼在聖雷莫整理諾貝爾的書信文件時,找到了前一份遺囑(1893年3月14日簽署),並且發現,諾貝爾親筆寫有“作廢,代之以我於1895年11月27日的最後遺囑”的字樣。

這兩份遺囑的內容,相差很大。

前一份遺囑,指定諾貝爾的親屬可得到270萬克朗。而後一份遺囑,留給他們的隻有100萬克朗。

前一份遺囑中被略去的受惠機構,有斯德哥爾摩大學、斯德哥爾摩醫院和奧地利和平同盟。

撤銷給予斯德哥爾摩大學的遺贈,據索爾曼分析,可能是由於諾貝爾片麵地認為,這所大學隻是一個教育中心,而他一貫隻支持研究工作。至於斯德哥爾摩醫院,諾貝爾可能認為,這是當地市政府的責任。

而後一份遺囑,對和平運動的支持尤其慷慨。這份遺囑的另一個特點是,對科學活動和文學活動進行了區分,同時對和平運動也作了區分。

再者,前一份遺囑委托了三名遺囑執行人處理他的遺產。他們是,諾貝爾的侄子伊曼紐爾,瑞典駐巴黎總領事古斯塔夫·諾達林,德國達納炸藥公司經理馬克斯·菲利普。

後一份遺囑,則作了徹底更換。諾貝爾把執行遺囑的任務,交給了兩名瑞典人,索爾曼和裏爾雅克斯特。

諾貝爾已經意識到,他的親屬擔任這項工作,很可能使人產生誤解,於是取消了他的侄子。菲利普被取消的原因,是由於他對瑞典的國情缺少足夠的了解。

1897年1月。

諾貝爾的最後遺囑,經瑞典新聞界公之於眾。

由於這份遺囑在法律上存在缺陷,不久便引起了很大的糾紛。

三、糾紛

1891年1月2日,諾貝爾葬禮後四天。

瑞典一家報紙公布了諾貝爾遺囑中最重要的內容。這一新聞在國內外引起了轟動。

有人認為,“這是促進人類進步,為實現人類崇高目的服務的一個禮品,這筆巨款捐贈,實際上是迄今為止任何一個擁有遺囑或者準備了遺產的人所不能比擬的。”

還有一份報紙說:

“在瑞典曆史上,唯獨另一次舉止能夠與之相比,那就是國王古斯塔夫斯·阿道夫斯,貢獻了他私人的遺產,才使我們的一些重要大學得以生存和發展,從而保證了我國的文化教育前景。”

諾貝爾的遺囑,除了缺少精確性外,還存在形式上的缺陷。其中一個缺陷,就是它的主要受益者--諾貝爾基金會,實際上仍然是無著落的。言外之意是,既然遺囑執行人不能繼承遺產,而繼承遺產的基金會又不存在,那麼自然隻能由諾貝爾的親屬來繼承全部的遺產了。

當時,已有不少“批評家”開始懷疑諾貝爾遺囑的主要內容。

政治傾向保守的報紙公開指責諾貝爾,說他缺乏愛國主義,忽視了瑞典的利益,而去支持外國的科學家、文學家以及和平人士。

他們尤其不能容忍的是,諾貝爾的遺囑竟然指定挪威議會來評定和平獎。因為在他們看來,當時瑞典和挪威之間的聯盟,是勉強的,不能持久的,遺囑的這一條款會損及瑞典的利益。

他們甚至認為,遺囑指定的授獎團體,在完成頒獎任務的過程中,將會遇到種種困難,例如這些頒獎團體的成員,很可能會蒙受賄賂與貪汙的嫌疑。

政治上“左”傾的社會民主黨人,也公開挑剔諾貝爾的遺囑。

當時,社會民主黨領袖雅爾馬·布蘭廷,在報紙上發表了一篇橫跨四欄的文章,文章的題目是:《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的遺囑--高尚的意圖,巨大的錯誤》。

文章尖銳地批評了諾貝爾對社會收益的含義缺乏體諒,說諾貝爾的財產是自然和勞動結合的產物,理應使社會的每一個成員都得到利益。

他指責諾貝爾,安排“這些巨額獎金,在迄今所麵臨的人類競爭這一點上,無疑為那些千方百計攫取它,已經享受著我們的社會在物質和精神方麵為他們提供了最優條件的人,鋪路架橋”。

“就個人而言,作出這種捐贈的百萬富翁,很可能成為一個受人尊敬的知名人物,但是我們的境況卻沒有得到改善,既無百萬可言,亦無捐贈可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