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窗口建設稅收政策研究
區域經濟
作者:李國茹 劉清梅
摘要:自2009年起,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正式確立為國家級發展戰略,從此向世界吹響了開放的號角。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的健康發展離不開當地稅務部門的政策支持,製定相應的稅收政策來保障依托區經濟持續穩定的發展,進而實現長吉圖經濟的全麵發展。本文針對長吉圖地區發展進程中遇到的稅收政策問題進行了細致的研究分析,並對此提出了相應的改善措施。
關鍵詞:長吉圖地區;稅收政策;措施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1-0-01
根據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現狀,以及“十二五”規劃綱要的實施,政府提出長吉圖的建設與發展要借助於稅收政策,努力抓住發展契機,實現經濟快速騰飛。稅收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有力杠杆,是影響投資環境的重要因素,決定著經濟發展的速度,從而對區域經濟增長有著較大的影響。
一、影響長吉圖發展的稅收政策問題
(一)稅收優惠政策不完善。由於新辦的企業還處於起步階段,所以需要政府的支持,然而新生的企業從成立到產生經濟效益,普遍需要3-5年的發展時間,稅收優惠政策年限大多是2-3年,到第四、第五年的時候減半征收。這就造成了企業在沒有生產效益時,享受稅收優惠;等有了經濟效益稅收優惠反而減少了。致使許多企業隻是在名義上享受了稅收優惠,而實際上並沒有獲得稅收減免的優惠。
(二)原有稅收優惠效應減退。2003年國家為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給予了東北地區一係列的相關政策優惠,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東北地區,率先實施增值稅由以往的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變。但伴隨著增值稅轉型,以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在全國範圍內的展開,東北地區原有的稅收優惠相應逐漸消失,而新的區域性的稅收優惠政策還沒出台,因此,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製約了長吉圖的快速發展。
(三)現行稅製相對統一。稅收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方法,因此稅收成了地方政府利用中央賦予的資源配置權,來實現自身的經濟利益的過程。我國在推行財政分權政策的同時,在行政上依然高度集權,就稅收立法方麵而言,地方擁有的權利很小。因此造成現行的稅製相對統一,既與個地方的實際不符,也沒有體現出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而地方政府又沒有足夠的權力製定適合自身發展的稅收政策,因而難以利用稅收政策對經濟進行有效的調節。
(四)稅收征管體製不統一。我國自實行分稅製改革以來,形成了兩套稅務機構,即國稅和地稅。這在客觀上使納稅人受到雙重管理,從而增加了納稅人的辦稅成本。同時,由於有些地方政府不能夠的認識國稅、地稅,誤以為地稅就是地方稅收,國稅就是中央稅收,所以出現了輕國稅、重地稅的現象,致使稅收執法環境遭到破壞。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幹涉稅收,造成稅負不公的現象,嚴重影響了稅收執法的統一性。
二、促進長吉圖快速發展相應的稅收政策建議
(一)營造良好的稅收政策環境。若想快速實現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的規劃,具備良好的稅收政策支持是至關重要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區域經濟的發展具有吸引、促進及調節的作用,因此要充分利用好稅權,對省裏招商引資的項目以及重點項目、工程,主動推行並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在建的或資金較為緊張的項目與企業,適當的給予政策支持,促進項目順利完成,從而全麵提升促進經濟增長的內動力。政府要加大稅收政策的輔導力度,使企業對稅收政策有較為深刻的了解,幫助企業合理利用稅收政策促進其自身的發展。同時建立稅收優惠落實跟蹤機製,以便了解企業獲得稅收優惠的權利及企業經營情況,促使政府更好的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推動企業更好更快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