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係統內的養老統籌的基金積累來看,係統內統籌缺少投資方向。第一,由於係統提取率僅為17%,與社會平均比例28%相比,相對較低,係統內的養老統籌基金積累速度過於緩慢。第二,係統內的養老統籌基金增值保值壓力大。依照總行的相關規定,統籌基金隻能用於購買國債或存入銀行,加之通貨膨脹率較高,基金貶值已成事實。
綜合上麵所列舉到的現實問題,在計劃生育政策沒有做出調整、社會生育率沒有穩步提高之前,我們的當務之急要是建立央行係統內的立體化養老統籌製度,以期能夠緩解人口老齡化和解決社會養老保險體係改革後央行係統內離退休職工養老金減少等問題。
三、建立央行立體化養老統籌製度的模式選擇
在參考借鑒社會養老保險體係“三支柱”模式的基礎上,通過結合央行職工的特定需求。我們認為,人民銀行建立的養老保險體係模式應該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參加商業性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該設想的基本思路是這樣的:進一步完善係統內基本養老統籌製度,鼓勵發展企業年金,支持職工個人參加商業養老保險,扶持係統內的行業救助,建立多支柱的係統內養老保險體係,使之能夠滿足央行職工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拓寬統籌基金和企業年金的投資渠道,實現統籌基金和企業年金保值增值,實現央行係統內養老保險體係的健康發展。
第一支柱為基本養老保險,也就是單位發放的離退休金。基本養老保險在養老保障體係中處於基礎位置,但也是主要位置,是一種由在職職工強製繳費、部分積累的保障製度,其保障範圍較大、覆蓋麵廣,但其保障水平較低,是離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為今後迎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深入改革,實現央行養老統籌製度與社會保障體係的順利銜接,基層央行當前首先要改革現行養老金計發辦法,以建立起繳費額與養老金待遇相關聯的退休金發放製度;其次是應實現統籌基金賬戶與個人賬戶互不透支,分開管理,逐步做實個人賬戶。
第二支柱為個人參加的商業性養老保險。個人參加的商業性養老保險是指通過職工個人購買商業保險公司的養老保險產品等方式實現的。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升和社會經濟發展,僅僅依靠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限的保障水平,根本無法滿足離退休職工越來越多樣化的養老需求。商業性養老保險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彌補社會養老保險體係在供給上表現出的不足,更有利於建立一個多層次、立體化的養老保障體係。基層央行應製定辦法,鼓勵在職職工盡早參加商業性養老保險。
第三支柱為企業年金。企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由國家強製實行不同,企業年金的建立是有條件的,隻有滿足“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已建立集體協商機製”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才可以建立年金製度。企業年金,費用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實行基金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具有穩定性、累積性、長期性的特點。根據基層央行的特點,應逐步建立年金製度,年金的目標替代率在30%左右,在年金發展初期替代率可暫定在1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