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讀《春蠶》有感(1 / 1)

讀《春蠶》有感

隨筆

作者:高鵬

一日,信手拈起書桌上的一本矛盾短篇小說集,原本也無閱讀目的,隻是清風亂翻書罷了。目光停留在一篇名叫《春蠶》的文章上,也便讀了進去。在《春蠶》裏那種特殊的社會背景下,農民的命運是未卜的。因為社會的大磁場左右著每個人的命運。老通寶家的青葉買的再好,“窩種”窩的再棒,蠶寶寶長得再生青滾壯,也於事無補。抵不住“洋種”的衝擊,抵不住民族商業的落敗,抵不住國家的積貧積弱。這種情況下,農民愈是吃苦耐勞,愈是苦心經營,想日子能好起來的願望愈是強烈,就愈顯的可憐,愚昧。然而這種可憐和愚昧是可以原諒的,因為他們畢竟僅僅是農民。

鄂爾多斯經濟的崩潰,在我看來也是如此。誠然,崩潰的原因既有市民在經濟形勢大好的前提下缺少了投資風險防範意識,在經濟出現波動的時候又沒有正確的判斷,實際上好些人根本就沒有判斷能力。但他們心中卻又有著發大財的美夢。又有民間集資者的道德敗壞,集資者在預感到經濟已經不景氣的情況下,沒有及時刹車,而是選擇隱瞞信息,“喪心病狂”的選擇了吸納更多的資金,企圖來維係資金的流動。結果越陷越深,積重難返,最後崩潰。

在鄂爾多斯這樣一個小的地域裏,充沛的民間資金沒有合理的流動去向,隻能盲目的湧進了房地產市場,而有限的人口導致了住房需求的有限,有限的住房需求難以持久支撐房地產的泡沫。因此,通過房地產來拉動經濟的增長的發展模式注定是不能夠長久地。在這樣的經濟發展模式下,崩潰是“情理之中,應有之義”。

官員的腐敗問題由來已久且久治難醫。何以?一者,權力的特性使然,絕對的權力必然產生絕對的腐敗。二者,官員的作風使然,權為己所用,利為己所謀,情為己所係。再者,製度的缺陷使然,我們的依法治國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這樣的設計,在製度層麵一開始就給兩種力量究竟誰能夠成為根本力量留下了模棱兩可的空間。而在實際政治生活中,也就難免出現人治大於法治的現象。如此一來,對於權利的約束,監管也就無從談起了。

但恐怕這些都還不是根源。我們的社會向來重視人際往來。甚至王朝的統治都是靠宗族,親情,人際關係的力量來維持的。腐敗的種子是在我們生存文化的土壤上生根發芽的。官員的腐敗之所以遭人痛恨,是因為他和權力,和利益糾纏在了一起,而這些權力和利益又是為大家所有的,而腐敗卻使大家的權力和利益受到損失,而使少數人“中飽私囊”。官員的腐敗隻不過是我們生存文化在一個特殊領域內的,被賦予了特殊麵貌的特殊表現罷了。

由此觀之,腐敗的治理實在是在改變一種生存文化,其餘的辦法都是在“隔靴搔癢”。因為在文化的大染缸裏,“幸免”很僥幸的事情。個人是無辜的,也是有罪的。“每個原告者都是被告者,每個被告者也都是原告者。”

然而文化習慣的改變不是朝夕之間的事情,在中國目前的社會結構中,行政力量依然是主導社會的力量,好多事情都得政府從大局從根本出發,頂層設計,統籌推動。因此,這種“修葺”工作也就曆史的落在了政府的肩上。

我們可喜的看到十八大後反腐的高調態勢。從“打鐵還需自身硬”到“既拍蒼蠅,又打老虎”再到“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再到“三不”機製,體現出的政府反腐的態度,力度,廣度和深度,前所未有。但天下事有無到有易,由始及終難。反腐當然考驗態度,力度,廣度和深度,但更考驗持久度。隻有深入持久的進行反腐工作,腐敗現象才會越來越少。同時,也許,在反腐的“倒逼”作用下,我們的社會文化也會發生潛移默化的改變。

責任編輯 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