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京津冀功能定位暨河北布局(3 / 3)

4.提升自身承載能力和服務。京津冀三地在政務環境、公共服務、基礎設施以及人力資源等方麵差距較大,這嚴重製約了京津地區優質產業或資源的轉移。河北應聯合京津冀、中央和市場“三地五方”的力量,共同完善市政基礎設施等硬環境,提高商業、醫療、社保等公共服務軟環境。一是從園區建設入手,完善國家級或省級開發區軟硬件環境,促進京津冀園區環境均等化,從而提升河北與京津產業資源的對接層次。二是著力推進河北地區地方品質建設,打造高品質生產環境和生活環境,從而提升與京津人才的對接層次。三是依托並深入挖掘地方壟斷性優勢資源,以獨有的、特色化地方優勢營造創新創業所需要的生態環境,積極培育吸引創新創業人才進入的服務環境,以更好地承接京津高端產業和人才轉移。

京津冀產業協同發展中河北的戰略舉措

實踐中,京津冀產業協同發展戰略在促成各種協議達成和多方效益取得的同時,也存在以下幾點問題:一是不知己不知彼。在產業轉移與承接過程中,京津冀三地不同程度地存在既不知自己有哪些優勢、哪些劣勢,自己需要什麼、朝何處去,又不知對方的“三有”。即不知道對方有哪些產業要轉移,對方對自己有何需求,自己又能為對方做些什麼。二是京津冀及三地的頂層設計姍姍來遲,地方頻繁出台各種規劃,形成不合理的中央與地方博弈的格局,使中央權威和地方政府公信力受損。三是各地紛紛“跑部進京”,為爭搶項目相互壓低“出價”,既傷害當地整體福利和長遠發展,又不利於企業“落地”後的接續發展,以致又回到了20世紀80、90年代園區開發的老路上,承接不該承接的產業,偏離當初的正確“定位”,造成新一輪的產業不合理空間布局。四是北京的非首都功能疏解和產業轉移不徹底、“不接地氣”,疏解人口的主觀願望多於產業轉移,優質功能和服務並沒有足夠延伸和輻射到產業地,結果是人口遷徙並沒有很好地實現,產業鏈上下遊配套和對接自然也不會有大的改善。五是希望京津冀協同發展在很短時間內有較大突破,急於求成,不分重點,全麵出擊。很多地方出現造城熱潮,按照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區域協同發展應該在30年左右的跨度內實現,片麵追求速度,結果過猶不及。六是目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畝三分地”的思維,協同發展更多的是依靠政令推行,對市場這隻“無形的手”如何在資源配置中發揮作用認識還不足,其背後深層原因既有體製機製因素,也有慣性思維影響,更有執政能力方麵的問題。

從政府維度看,應著力構建京津冀產業協同發展的政策體係。

第一,產業承接應明確河北不同地區產業對接協作或承接產業轉移的目標行業門類,同時製定不應承接產業的“負麵清單”,並以此為指導力促形成產業分工合理、地區錯位互補的產業發展格局。其中,河北沿海地區應依托曹妃甸新區和渤海新區,重點承接重化工和裝備製造產業轉移;相應的河北內陸,如張承地區和保定—石家莊—邯鄲一線則不應過多地承擔重工業職能,而應依托北京新機場、高鐵鐵路節點、重要港口,重點承接現代物流產業轉移;河北內陸京保石沿線應依托人口集聚優勢和交通優勢,重點承接商貿物流產業轉移;北京周邊地區及京廣高鐵沿線節點中小城市則可重點承接都市型現代農業轉移。出於整個京津冀地區生態涵養功能的需要,張承地區應重點吸引農牧產品加工、科技研發產業轉移,而一批高汙染、高排放、高消耗的產業則應被列入“負麵清單”。

第二,綜合運用財稅和金融政策,保障產業協同順利發展。從財稅政策看,應有針對性地通過稅收優惠、財政貼息及建立風險投資等形式對特定地區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進行扶持。探索建立產業轉移的跨區利益共享機製,對政府主導的轉移企業或項目,在一定期限內實行經濟總量與稅收分享政策,特別是對於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及其他居民生活服務業項目,自取得第一筆營業收入當年起,轉出地(京津兩市)按設定比例分享轉出企業在轉入地(河北)上繳的地方稅收。從金融政策看,應積極打造各類區域合作金融平台,鼓勵開展科技金融、文化金融和生態金融創新試點,在臨空經濟區、濱海產業區開展離岸金融試點,推進相關目標產業順暢轉移。

第三,完善各類有助於產業協同發展的保障措施。加快推進建立專門負責京津冀產業協同發展的領導小組,落實工作責任,製訂規劃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分工,做好三地組織協調工作;著力改革官員考核體係,逐步推動考核體製由原來的GDP導向向社會民生、生態環境導向轉變;加快推進京津冀三地戶籍製度改革、醫療社保對接以及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同城化等。

(作者單位為河北工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