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礦稅”顧名思義應該隻針對銀礦,有銀礦的地方稅監可以掠奪銀礦,沒有銀礦的地方怎麼辦呢?

答:有銀礦自然要搶白銀,沒有銀礦也沒關係,隻要稅監認為有銀礦,一樣也要交出銀子來!看起來這批稅監不但是斂財能手,還個個都是地質勘探專家。

方法1:一塊地方確實有銀礦,為了完成皇帝的聖旨,馬上在全縣、全州征發徭役,什麼也不說先把所有壯丁全部抓起來!什麼?“一條鞭法”規定可以用銀子抵徭役?很好,拿錢來!

方法2:找到一家富戶,經過實地考察勘探,稅監及其隨從一致認為這家人的宅子下麵有豐富的銀礦,為了完成皇帝的聖旨,馬上要派人開采。開采銀礦自然要拆掉人家的房屋,什麼?您不讓拆?很好,拿錢來!

方法3:為做好礦稅工作,一定要發動群眾,富戶家中的銀子也算銀礦!稅監來到一個州縣,馬上宣布但凡僮仆、佃農告發主人家中有現錢者,告密者賞抄查額的30%。這道“告緡令”讓帝國沸騰了,一旦得到舉報,稅監隨即派出一批亡命之徒(請注意,不是差役和胥吏,這些人不會一點顧忌都沒有)衝入家中直接搶,人即收監、財即充公!此令一出,“中產之家,破者大半”,堂堂大明帝國的富裕之家再一次被洗劫。

方法4:“告緡令”是一種被動行為,稅監能否及時掌握當地富人財產情況完全要看別人的良心,實在是很不靠譜。可以變被動為主動,比如,找幾個地痞流氓打聽一下誰最有錢。然後開始勘探銀礦,沒有找到銀礦,這怎麼可能?一定是當地富戶盜挖了,膽敢偷盜皇帝的銀礦?馬上按照富戶名單抓人!放人?很簡單,拿錢來!這個方法簡單易行,可以充分發揮稅監的主動性,很快就被推而廣之,稅監所到之處富人“立破其家,中戶以上,無一得免”,碩果僅存的小康之家也被掃蕩殆盡。

方法5:搶完富戶,還有一撥人更有錢——封建官僚,皇帝搶錢,當官的也不能放過!對縣令、知州一級的小幹部不用客氣,有人把縣令投入監獄、有人當堂把縣令毆打致死、有人把縣令當做鬥牛士扔入鬥牛場……對巡撫一級的地方幹部,誣告、謀殺、綁架,有人在背後告巡撫的黑狀、有人在巡撫酒中三番兩次下毒、還有人綁架巡撫的兒子……對尚書一級大幹部也有特殊待遇——詔獄,詔獄的主管單位是錦衣衛,無論官至幾品、位有多高,進了詔獄,家人基本就可以準備後事了。萬曆朝,詔獄又多了一種新業務——“礦稅獄”!膽敢對抗礦稅的高官一律關進詔獄,這裏監房狹小、冬涼夏暖,有吃飯噎死、痢疾拉死、布袋壓死等各種《監獄風雲》項目,保證有一款適合你!

方法6:活人搶完了,死人也不能放過!我大明帝國地大物博,土地中蘊含著無數寶藏,比如,古墓。萬曆二十七年,興國州礦監奏請盜挖唐李林甫墓,明神宗準奏。此後,湖廣、陝西境內古墓全都遭了殃,史稱“盡發曆代寢陵,搜摸金玉”。

萬曆礦稅,窮人、富人,小官、大官,活人、死人,一個都沒放過,劫掠之慘烈可見一斑!山東巡撫楊光訓氣得拍桌子大罵:所謂稅監不過是一群虎狼,白天挽起袖子來硬搶,晚上就去殺人放火,真是罪惡滔天、神人共憤!

萬曆皇帝並非不知礦稅之害,為了給自己斂財,他寧可看著帝國一天天被自己的貪欲淹沒。

萬曆三十年,大明帝國已經“萬民失業,朝野囂然”,這年二月朱翊鈞病得很重,以至於以為自己將不久於人世。此時,皇帝詔令首輔沈一貫進宮,並對沈一貫說:我享國已久,太子就交給你了,礦稅不過是權宜之計,自此再不得有人提及此事,所有稅監即日還京。

之後,沈一貫立刻將談話整理成正式聖旨並遞入大內(可以理解為文件簽批流程,小兵先和領導溝通,然後起草文件,最後讓領導簽批)。為了應對可能的變化,那個晚上沈一貫沒有回家,深夜的時候聖旨送出來了,內容沒有絲毫變化,馬上停止礦稅、稅監還京。

第二天,就在沈一貫和內閣大臣撫掌相慶的時候,朱翊鈞突然覺得自己病情好轉,起碼不至於馬上死掉了。

朱筆禦旨的煌煌聖諭就這樣成了廢紙,朱翊鈞清晨就下令宮內太監去內閣索回聖旨,一連派了二十多個太監,首輔沈一貫就是不肯退還詔書。最後,皇帝命令司禮監太監田義去索還詔書,田義卻趴在地上一直磕頭。下一個鏡頭估計驚呆了在場的所有人,昨天還病得要死的萬曆皇帝突然來了精神,從床上躥了下來,還不知從哪裏找到一把刀子,對著田義就捅了過去……

除了被刀子捅過的田義,其他二十幾位品秩最高的太監一起來到沈一貫處,據說場麵頗為壯觀,二十幾位炙手可熱的太監一起向首輔磕頭,鮮血流了一地。那意思很明顯:今天你不給,哥們就得磕死在這裏了——連我們都知道礦稅不能再征了,可詔書拿不回去一樣是個死,宮裏那位還不得把我們全捅了?無奈之下,沈一貫隻得退還詔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