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一語成讖。

張居正之所以能超越楊炎、王安石,最重要的原因是他自己的那句話“吾非相,乃攝也”。不幸的是,張攝政和萬曆皇帝存在於同一時空之中,總有一天那個十歲的孩童也會長大,那時候的皇帝便不會允許張攝政存在。

萬曆十年六月二十日,張居正去世。張居正死後九個月,萬曆皇帝宣布張居正犯有謀反、叛逆、奸黨三大罪,甚至險些將他剖棺戮屍。自此,大明帝國失去了最後一位有能力總攬全局的人物,帝國則再次陷入一片混亂。

三十六年前,一位意氣風發的少年進士走入了帝國的心髒;三十六年中,夏言、嚴嵩、徐階、高拱一任又一任首輔在他身邊倒下;三十六年後,少年已逝,上柱國、張文忠公回到了故鄉,江陵山水應無恙吧!

六十年後,張居正的兒子張允修已年逾八十高齡,張獻忠逼迫他出山做官,張允修懸梁自盡,張氏家族血脈伴著大明帝國一同消失在曆史長廊之中。

大明帝國,再無張居正!

萬曆礦稅

萬曆皇帝朱翊鈞特別喜歡錢,他對錢的癡迷已經到了駭人聽聞的地步,史籍對此的評價是“好貨成癖”。朱東潤先生曾這樣解釋這個問題:萬曆的生母李太後本是貧困小農出身,生活壓力迫使她曾經錙銖必較,進宮之後,她把這種秉性灌輸到萬曆皇帝的骨子裏,所以,朱翊鈞嗜利本出自天性。

張居正活著的時候,萬曆皇帝嗜利的種子就已經發芽了。

自從白銀成為大明帝國的通用貨幣,帝國政府再也不能無限製增發貨幣。在朱翊鈞看來,弄不到白銀、弄點銅錢也是好的——不能增發百元大鈔就弄點毛票。

萬曆五年,朱翊鈞下旨讓戶部出銀子、工部鑄一千萬枚“萬曆通寶”,最後所有的“萬曆通寶”都要歸內廷使用。官價規定千文可以換一兩白銀,永樂之後朝廷極少鑄幣,民間私鑄盛行,銅錢已經蛻化為莢錢,按照當時的市價,六七千錢才能換到一兩銀子。官鑄銅錢不可能減重,如果按照當時市價,一千萬枚“萬曆通寶”至多也就換兩三千兩銀子。堂堂大明帝國皇帝居然為了兩三千兩銀子跟戶部、工部糾纏不清整整一年!最後,還是張居正出麵才罷鑄錢之議,沒有幹這筆擺明了賠錢的買賣。

張居正死後,那顆嗜利之心開始從幼芽成長為一棵參天大樹——貪婪吮吸生民之血的參天大樹!

張居正曾經教導朱翊鈞節衣縮食,做一個節儉的好皇帝。萬曆十年張居正被抄家,朱翊鈞驚訝地發現自己這位老師實實在在是一個大貪官,在他家中抄出一萬兩黃金、十萬兩白銀;就連他的轎子也有五十多個平米,不但臥室、客廳、觀景長廊一應俱全,還專門有童仆在轎中伺候,張居正本人就經常坐在這樣的轎子裏從北京跑到湖北江陵!

現實與理想的差距極度刺激了這位周身流著嗜利血液的皇帝,小打小鬧鑄造銅錢早就不可能滿足他的貪欲,自此,朱翊鈞瘋狂的斂財事業開始起步……

——嘉靖年間,朱翊鈞的父親每年要和神仙一起吃掉二十四萬兩白銀。萬曆十年之後,朱翊鈞的胃口超過了神仙,光祿寺(禦廚)每年花費居然高達三十萬兩白銀,要知道,大明帝國全年的歲入不過也就是二百萬兩白銀!但凡有人進諫停止內廷供奉,無論是禦史、巡撫還是大學士,也不管請停事項是珠玉、織錦還是平時用的扇子,都會得到如下幾個結果:斥責、謫戍、罰俸、追贓、廷杖。其中,追贓最為陰損,你不是要體恤民力嗎,這些錢就由你來出!

——萬曆十年後,宮廷樓堂館所建設項目一項接一項,再也沒有停止。偏偏這位仁兄對建築材料要求又非常苛刻,隻要南方的金絲楠木。刑部尚書呂坤曾經發牢騷:一丈粗的樹木都是百年之物,都生長在人煙絕少、瘟疫瘴氣之地,一木砍臥、千夫難移,每走一步都不知耗費多少人命,這樣的木頭官價雖逾千金,實際上所費何止萬金?

——萬曆五年朱翊鈞大婚,曾向戶部借款二十萬兩白銀。朱翊鈞下令把此視為定例,要求戶部每年要從太倉中撥款二十萬兩白銀。在幾任戶部尚書和內閣首輔的連番轟炸下,朱翊鈞居然簽下了這樣的批示:“稍待積剩,自然停止。”要你點錢怎麼了,等我有錢了自然不向你要了!

即使貴為皇帝,這樣花錢也是不行的!

萬曆十年張居正死的時候,太倉積存白銀四百萬兩,五年後的萬曆十五年,太倉居然隻有存銀九萬兩!

萬曆皇帝搶錢,有機會我要搶,沒機會創造機會我也要搶!於是,大明帝國上演了中國曆史上最荒唐、最無恥的一幕——礦稅。

萬曆二十四年,朱翊鈞直接從宮內選出一批宦官為他聚斂錢財,這些人被稱為“稅監”。稅監的權力弗遠無界,他們直接對皇帝負責,設立獨立的衙門,不但不受地方官製約、反而將地方官致於麾下,他們對地方官有生殺予奪的權力,甚至包括封疆大吏!

麵對無可更改的貨幣規律,礦稅的設計非常簡單、極具可操作性:既然無法任意增發白銀,就直接掠奪白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凡有銀礦的地方就要有稅監,所有開采出來白銀都要歸皇帝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