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是中國古代理論上的最高統治者,也隻停留在理論上,事實上經常有人不把皇帝當幹部。在張居正眼中,皇帝就是一個傀儡,有一次張居正讓萬曆皇帝讀《論語》,這個十歲的兒童把“色勃如也”讀成“色背如也”,結果,張居正怒吼一聲:這個字應該讀“勃”!萬曆皇帝居然嚇得抖如篩糠,估計就如同當年班主任讓我請家長一樣。於萬曆皇帝而言,張居正基本類似於狼外婆之類的狠角色,李太後在教育萬曆皇帝的時候就經常把張居正掛在嘴邊:使張先生聞,奈何?
按照張居正自己的說法,吾非相,乃攝也!這句話的意思擺在當時其實足以殺頭了,張居正先生早就看不上宰相這個頭銜了(雖然他實際上連宰相都不是),而是要當攝政——真正的皇帝!
攝政至高無上的位置賦予了張居正絕對權力,所以,他才能清丈土地並剿滅一切反對者!萬曆五年,大明帝國開始重新丈量土地、清查戶口,無論封疆大吏、勳臣貴戚還是皇室王爺,必須交出匿藏的土地;否則,你再牛,總牛不過張攝政,無論官至幾品都要把你發去戍邊!萬曆九年,帝國在冊土地擴大到七百多萬頃,達到了劉瑾整理軍屯以來的最高水平。
萬曆九年,做完以上兩項,張居正使出絕招——“一條鞭法”!
明太祖朱元璋以漢文帝自標,規定帝國田賦不得超過三十分之一。三十稅一的稅率確實不高,實際操作中就完全不是那麼回事了。
在白銀沒有成為貨幣的時代,大明帝國田賦直接收實物,簡單點說就是種什麼收什麼,種蔬菜就繳蔬菜、種桑樹就繳蠶絲、種糧食就繳糧食。您把蔬菜運來了,先在門口等兩天吧,壞了,再去拉一車來,稅率立馬上升兩倍;您把糧食運來了,太濕,按三折算、再去拉兩車來,稅率立馬上升三倍;您把蠶絲運來了,陳絲,按一折算、再去拉九車來,稅率立馬上升十倍……
實物稅賦具體按幾折算、稅率上升幾倍,完全要看苦巴巴的小農向胥吏孝敬多少!看起來沒有問題的三十稅一,實際執行下來,無數百姓就這麼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田賦好歹是有標準的,徭役就一點譜都沒有了,帝國每年都要治水、修路、運漕糧……男子十六歲以上就要為國家服役,不到六十不能休息,一般情況下每年一個月。徭役有很多種,有的隻是在當地搬磚鋤泥修城牆、有的卻是長途運輸、有的是讓你去前線送死……同樣的活兒放在不同時候結果也截然不同,比如,農閑時節沒人找你,專撿農忙的時候讓你去修路……不能及時播種或收獲,咱這一年的日子還過不過了?
稅製越複雜,封建官僚上下其手的機會就越多。為了根除這些弊病,自嘉靖年間就有很多名臣試圖把稅製化繁為簡,根除胥吏撈錢的機會,比如,著名的清官海瑞在任淳安縣令時曾經試驗,無論正稅、賦役一律折價為白銀,可惜,這一改革觸動當地強豪的利益,海瑞很快被按上了“魚肉縉紳、沽名亂政”的罪名並被罷官。
海瑞的法子其實是一個好辦法,萬曆九年,在全國土地丈量基本完成的情況下(也有人認為根本沒有完成),張居正推出了“一條鞭法”。“一條鞭法”又名“一條邊法”,即把所有的稅收合並到一邊,簡單點說就一句話:把所有的田賦、徭役都改為白銀,具體而言又可分為三個單詞:“賦役合並”、“官為簽募”、“田賦征銀”。
——所謂“賦役合並”,就是將各種名目的徭役並入正稅,不再征發居民為帝國無償幹活。
——所謂“官為簽募”,就是不再按人頭計算徭役,誰家土地多、誰家就要服更多徭役。什麼?不願意服役、沒有時間?您不來也行,交錢,收到銀子後官府會雇人替你服役!
——所謂“田賦征銀”就更簡單,除部分軍需項目外,田賦一律折銀交納,不再繳納實物。
明人徐希明曾這樣評價一條鞭法:這種方法相對公平,便於小民而不便於官府貪墨,便於貧人而不便於豪富之家,便於鄉民而不便於造弊之胥吏。
“一條鞭法”的原意肯定是增加朝廷收入、減少胥吏盤剝,實際上,“一條鞭法”對曆史的最大作用卻在於影響了貨幣運行,這恐怕也是張居正自己沒有想到的。
在經濟自然演進中建立一種貨幣製度需要很長時間,比如,銅材從進入流通到出現統一的貨幣標準(五銖錢)耗去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千年,西歐貨幣從白銀轉化為黃金也用了將近千年的時間。但是,如果以國家信譽為貨幣背書,這種貨幣很快就會成為人們通用的交換媒介,畢竟國家信用是這個世界上最強大的信用,比如,官交子從出現到為大眾接受隻用了不足百年時間——那可是毫無使用價值的一張廢紙。
在張居正的“一條鞭法”中,所有帝國稅賦都必須以白銀完成,這等於說:不但帝國承認白銀是法定貨幣,同時也以帝國的力量鼓勵乃至強迫人們在交易中使用白銀——你可以不用白銀,賺不到白銀如何繳稅?
最後我們來說一下張居正的結局。張居正推動“一條鞭法”,拿走強勢分利集團千辛萬苦聚斂來的土地。在權力巔峰的時候,數十年宦海沉浮的洞察力就告訴張居正,他極有可能不得善終。在一封與地方督撫的信箋中他這樣說:世事變遷,他日高台可平、詔令可毀,我怕是連一寸葬身之地尚不可得,隻不過國事維艱,就讓我做霍光、宇文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