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在亂軍中被一位憤怒的明軍將領樊忠錘殺,樊忠臨終時高呼:吾為天下誅此賊!
可惜,太晚了。
劉瑾的救贖I:需求理論另解
土木堡之變以後,兵荒使口外大片軍屯荒蕪,明代宗朱祁鈺(景泰帝)即位後下詔“近邊官豪勢要一應人等有力之家盡力開種”。
詔書下達之日舉國歡慶,皇親國戚、封建官僚、地痞流氓全都跑去圈占軍屯、皇莊,大家都誇朱祁鈺是個好同誌啊!
皇帝的意思原本是開荒,大家現在的意思是:無人耕種的土地要搶、有人耕種的土地也要搶!為此還發明了很多方法逼迫小農放棄自己的土地:包賠屯田籽粒、投獻、捐輸,等等。雖然名稱各異,實質卻隻有一個:強勢分利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擠壓普通人的生存空間,逼迫他們獻出自己控製的土地。大家一起興高采烈地搶占皇莊、軍屯,就這樣過去了幾十年,大明帝國經曆了景泰、天順、成化、弘治幾位帝王,進入了正德朝。
正德年間,有一位吏部尚書叫做梁儲,他的兒子梁次攄是地方上的“錦衣百戶”。梁次攄生活的地方有一個人叫譚觀海,家中有一百多頃良田,也算是小康之家;當地還有一個人叫楊端,是一個惡霸。
楊端看中了譚觀海家的一百多頃田地,在他的操縱下,譚觀海因為一件小事被判處了死刑。楊端的如意算盤是,一旦譚觀海被處斬,他的一百多頃土地就歸在了自己名下。
譚觀海有一定的財富,所以,還是有一些自我保護能力的。他通過一個朋友,把土地投獻給梁次攄。所謂“投獻”,即中產之家把土地送給封建官僚、自願降為佃戶,以免除無盡的騷擾或者殺身之禍。
“投獻”在當時相當普遍,實在不算什麼大事,在這筆交易中,譚觀海把土地送給了梁次攄、梁次攄則保譚觀海平安。當地官府當然不肯去得罪吏部尚書的兒子,也就無人去抓捕譚觀海,楊端的詭計眼看就要落空了。
後麵發生的事情就有點駭人聽聞了。
梁儲雖然貴為吏部尚書,卻以廉明著稱。老子都這樣,兒子就不用說了,所以,楊端不覺得梁次攄有多難惹。於是,楊端直接派人把譚觀海原來的佃戶從土地上打跑了,在這次衝突中,共有四名譚觀海的佃戶被毆打致死。
看起來,楊端對這類惡事已經駕輕就熟,打死個把人也習以為常。不過,這一次他確實惹事了!梁次攄屬於標準的高幹子弟,沒事的時候尚且要去搶奪別人財富,何況楊端上門來找茬!
為了永絕後患,梁次攄聯合前吏部尚書的兒子戴仲朋以及另外幾家富豪,並且動用了軍隊,直接殺掉了楊端全家和楊端的所有佃戶(盡殺諸楊,以快其忿,且絕後患),一共二百餘人成了刀下之鬼!
當然,楊端和譚觀海所有的土地也被梁次攄、戴仲朋等幾人瓜分!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突然衝進來一群人,不問青紅皂白見人就殺。你以為這是日本鬼子進村嗎?
如此“法當極典”的案件報到了刑部,刑部居然說自己無權過問此事;於是,案件被推到三法司(明代最高審判機構),三法司的結論卻是“此案難以常例處之,請皇帝聖裁”,沒人肯為二百多條人命得罪吏部尚書!
正德皇帝給出的判決結果非常耐人尋味:梁次攄和戴仲朋殺人事出有因,發配邊衛五年(五年中照樣可以在邊境做官),另外,譚觀海、楊端的土地全部歸梁次攄和戴仲朋,楊端手下那二百個佃戶就算白死了!
我猜想,為搶奪土地以至於派兵屠村的事情也許確實是極個別事件,卻也足以昭示當時土地兼並的慘烈。
第一個下決心要改變這種狀況的人,正是正德皇帝手下那個禍國殃民的太監——劉瑾!順便說一句,在中國曆史上,正德皇帝以愛玩出名,以此而論整個中國曆史上恐怕無人能望其項背(普通人沒錢玩不到這個地步,皇帝又無人敢玩出如此花樣)。
劉瑾,本姓譚,陝西興平人,六歲入宮,後追隨一個劉姓老宦官而改姓劉。劉瑾曆經景泰、天順、成化、弘治、正德五朝,終於從一個敲鍾的小雜役熬成了朝局之上呼風喚雨的大太監。
劉瑾並沒有取得王振那樣的絕對權力,他隻是抓住了正德皇帝的弱點,專門等皇帝玩在興頭上的時候去請示彙報。
於是,正在興頭上的皇帝就很生氣:我養你們這些人是幹什麼的,自己不會處理嗎?於是,劉瑾才成為所謂“立皇帝”!於是,劉瑾才有了斑斑劣跡。
曆代史家關於劉瑾的論斷比較有意思:首先,大家一致認為劉瑾是一個禍國殃民的死太監,這一點確定無疑;然後,大家對劉瑾的惡行成因產生了爭議,有人認為劉瑾是一個壞事做絕的家夥,也有人認為劉瑾幹壞事的原因是因為想幹好事,隻不過他把好事幹成了壞事……
行為經濟學認為,人類行為受五種需求驅策,這五種需求依次為:生存需求、安全需求、歸屬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需求,五種需求像階梯一樣從低到高、按層次逐級遞升。劉瑾認為,自己是高層次的成功太監,所以自己要從“生存”這樣的低層次向“自我實現”這樣的高層次躍遷(請注意,是躍遷,不是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