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帝雖然沒找到,鄭和卻做了很多大事、給大明帝國賺足了麵子:擊潰海上巨寇陳祖義、活捉錫蘭王亞烈苦奈兒、以武力平息蘇門答臘內亂並生擒蘇幹刺(本次行動由朱棣本人親自策劃,鄭和不過是執行者),還帶來三十多個國家的朝貢使臣。
對朱棣來說,有了萬國來朝的榮耀,能否找到建文帝已經不重要了:我不但在自己地盤上是至高無上的皇帝,還能“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朱棣本人語錄)!在一次朝廷的慶功宴上,有大臣現場做了一首打油詩,怎麼看都像《天龍八部》裏的“星宿老仙揚威中原頌”:四夷率土歸王命,都來仰大明;萬邦千國皆歸正,現帝庭,朝仁聖;天階班列眾公卿,齊聲歌太平!
當然,為了讓全世界都知道有富強的中國,朱棣還頒布了一項“通四夷”的政策。所謂“通四夷”顧名思義應該是與四夷通商,朱棣是要打破太祖成規,讓大明帝國那些有膽識、有眼光的人遠航海外做生意嗎?
答:當然不是,“通四夷”是鼓勵諸藩來大明帝國賺錢,至於大明帝國能否賺到他們的錢,就不得而知了。
——有人對《明史》、《明實錄》中鄭和在海外做生意的內容進行了統計,在不考慮兩者存在重複的情況下,一共找到十一句。就這十一句,所涉物品全部都是皇帝享用的專供產品,即吳晗先生講到的香料、染料、珠寶、珍禽異獸。
——但凡來大明帝國做生意的人必須厚待,為“不使遠人有觸望之心”,衣食住行全由大明帝國包了,販賣來的商品也由大明帝國官府全包了,跋山涉水後再也不用去擺地攤!什麼,關稅?外夷來我大明是衝著我們的名聲來的,你卻要收人家稅,蚊子腿上刮油能有多少,卻“虧辱大體萬萬矣”!
——凡我大明子民,一律不準私自去海外做生意,除了皇帝和皇帝的使者,誰也不能下海!朱棣海禁的政策甚至遠比朱元璋嚴酷,除了砍頭、梟首一類的威懾性政策,更陰損的是下令把所有民間船隻都改為平頭,於是,在很多人印象裏中國古代艦船的頭很寬,這樣的船絕對無法穿破海上風浪!
——最無厘頭的是華僑政策。鄭和下西洋的目標可能是尋找建文帝,建文帝沒找到,卻找到很多華僑。於是明成祖下令:但凡居住在海外的中國人,皇帝給你一次改過的機會,哪怕是元朝時祖先就逃亡海外、也無論出門做生意還是海盜,都必須立即回國(永為良民)!否則,如果被鄭和抓回來,那就要殺頭(悉行剿戮)!
除了朱棣特別值錢的麵子,“鄭和下西洋”還有其他價值嗎?
答:有,而且價值不菲。
第一,很高的花費。鄭和的船隊最多時有二萬七千人,這樣一個規模應該說是一支海軍了,維持其運轉的費用是一個天文數字。成化年間吏部官員劉大夏估計,為維持鄭和船隊,當時大約每年要支出上百萬銀子。
第二,維持鄭和船隊的費用雖然可觀,但還是要分跟誰比,跟明成祖對番邦的“賜予”比簡直就是一個零頭。永樂九年,明成祖賜予滿刺加國王金鑲玉帶一條、儀仗一副、鞍馬二匹、黃金百兩、白銀五百兩、鈔四十萬貫、銅錢二千六百貫、錦綺紗羅三百匹、絹一千匹……請注意,這隻是對國王一人、一次朝會的賞賜。
第三,外國商人來華,官府要全額收購貨物。為了厚待這些海外友人,收購價格大約為市價的三至五倍。最後,就連明成祖本人也承認,所謂朝貢者不過是一群趨利之徒,名為朝貢、實為慕利,“遠方之人,求利而已”!
第四,引狼入室。所謂番邦使臣,個個都不是省油的燈,《明宣宗實錄》記載了他對這些番邦使臣的回憶:某地使者二百餘人大概覺得中國這地方還不錯,就在福州驛站住了下來,半年後這些人花掉了“銅錢七十九萬六千九百有餘”(使用銅錢是番邦使節的專利),地方官不勝其擾,堅決要求把他們遣送回國的奏折數不勝數。
以上幾項合計,使得大明帝國的臣子們對“下西洋”抱有徹骨的仇恨,人們甚至把鄭和下西洋與宋徽宗的艮嶽相提並論。朱棣死後第三天,明仁宗朱高熾就在即位詔書中頒布了三十五條大赦令,其中,涉及停止下西洋的赦令占三條:立即把諸國使臣送回去;立即停止製造、維修下西洋寶船;下西洋的費用,立即轉撥用於賑濟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