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這個小案子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明初另外一起大案——郭桓案:郭桓並非元勳貴戚,卻因為一件貪汙案被殺,還“光榮”地拉了三萬多人墊背。
郭桓,山東兗州人,洪武四年以賢良薦入仕,授山西按察司僉事。《明太祖實錄》明確記載,此人於洪武十七年四月十四日入朝任戶部右侍郎,很快就以侍郎銜主持戶部工作(官名:試尚書)。
之所以這麼快得到提拔,是因為郭桓在斂財上還是有兩把刷子的。朱元璋流民出身,原本對鹽鐵專賣不怎麼感興趣,就是這位郭桓在自己的地盤上強力推行鹽鐵專賣,很是為朝廷摟了一筆。
理財有方,郭桓進京了。
沒想到,走進金陵城九個月後,這位主持工作的侍郎沒有經受住糖衣炮彈的進攻,出事了:經禦史餘敏、丁廷舉告發,郭桓與北平布政司趙全德合謀貪汙公糧、公款。經查證,朱元璋公布了郭桓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利用職權之便貪汙的罪行:
第一,造假幣。會同寶鈔提舉司二十多名官員和五百八十多個工人私自印製大明寶鈔,這些大明寶鈔沒有上繳朝廷,郭桓把這些鈔票裝進了自己的腰包。
第二,倒賣金銀。在洪武朝,朱元璋既然發行了大明寶鈔,就要嚴格禁止金銀交易,郭桓身為朝廷命官,居然把國庫裏的金銀拿出去倒賣!
第三,貪汙秋糧。浙西一帶官家本來應收秋糧四百五十萬石,結果,郭桓隻給了朱元璋八十萬錠銀鈔,折合二百萬石秋糧,其他二百五十萬石都被郭桓摟到自己腰包裏去了;應天等五州縣數十萬石糧食也被郭桓以同樣的手腕摟到自己腰包裏去了;郭桓不但貪汙公糧,還夥同十個布政司倒買倒賣官糧。
以上三項合並計算,郭桓共貪汙精糧二千四百多萬石,折合今天的人民幣一百億元!於是,朱元璋決定數罪並罰,把郭桓淩遲處死,其同夥、黨羽一律斬首!
如果郭桓真是入朝九個月就摟了一百多億,那實在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真的是這樣嗎?
解釋這個問題之前,再說一個小插曲。
為顯示自己的親民、愛民,朱元璋把田賦定得很低,還動輒免去數州田賦。不過,朱元璋還有另外一套方法計算自己的收入,比如,某地應征兩百萬石糧食,結果隻征到了一百萬石,那麼,其餘的一百萬石就算是地方官貪汙了,不管是不是自己一時興起免掉了。在郭桓之前曾經有一位戶部尚書叫滕德懋,在清點戶部存糧的時候朱元璋認為少了十萬石,於是就以貪汙軍糧為名把滕德懋給殺了。在追贓的時候,人們卻發現滕德懋的妻子以紡麻為生,根本拿不出十萬石糧食來。
朱元璋一怒之下就把滕德懋屍體給剖開了,結果,滕德懋的腹中隻有粗糧和草菜。這樣的人怎麼可能去貪汙十萬石糧食?雖然朱元璋最後賜給滕家喪葬費用,卻從未承認錯誤;滕德懋根本沒有機會跟朱元璋爭辯:皇帝本人曾經親口免去蘇州十萬石糧食的田賦!
滕德懋原來是兵部尚書,是抓過刀把子的人,尚且被胡亂按了一個罪名殺掉,何況從基層一步步爬起來的郭桓!洪武朝一年的歲入不過也就是兩千四百萬石糧食,以朱元璋的精打細算,如果少了一年的收入,還不得把天下人都殺光?
誠如所述,假設這個郭桓是冤枉的。那麼,為什麼朱元璋要殺掉郭桓呢?
答:錢,為了錢,為了貪天下之財!
據朱元璋查證,郭桓其實並不孤單,他的身後還有三萬同夥,這些人才是郭桓案的關鍵!經審訊,郭桓的同謀有: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工部侍郎麥至德(主持工作,試尚書),除了以上幾位六部尚書之外,六部侍郎以下全部卷入、各地布政使全部卷入,基本大明朝高官被殺的一個不剩!
這三萬人更多的並不全都是官員,還有京城、各州縣的普通人——富民!當時全國不過一千萬左右人口,三萬人應該是當時絕大部分富人,就這麼一下,都被朱元璋處置了。
據《明大誥》記載,一個叫做徐添慶的人曾經向郭桓行賄,郭桓收受了錢財,作為代價徐添慶從此不用再向朝廷繳稅了(徐為馬戶,要向朝廷繳納草料),卻要別人補足徐添慶欠下的數目。
我們姑且認為這件事是真的,因為這種事在當時很正常。
事情的結果卻出乎意料,郭桓被抓後,除了徐添慶被砍頭,替代徐添慶多繳納稅收的人也一起被殺了。因為,皇帝看上他們所有的財富,拿走了別人財富的最佳途徑是把人殺掉,永絕後患、耳根清淨!
在郭桓案的卷宗中,“田產入官”是一個使用率非常高的詞彙。其實,對朱元璋來說,誰被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天下富民的財富從此要全部歸自己了。《明史》雖然沒有詳細記載郭桓案的整個過程,事情的結果卻證明了我們的猜測:此舉使得“百姓中產之家大抵皆破”。也就是說,天下富人,無論官民,基本被朱皇帝一網打盡!
曆朝曆代,能讓天下富人破產的皇帝並不少見。比如,大名鼎鼎的漢武帝劉徹,告緡令、算緡令、不告緡令,劉徹廢了九牛二虎之力,幾乎弄死了一半中國人,才算把天下財富弄到自己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