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朱重八的家庭經濟學(2)(3 / 3)

明初懲罰貪官的方法確實很多:墨麵文身、捶足、刖足、挑筋、去指、腐刑、肢解、碎肉、梟首、淩遲、族誅等。在如此強大的威懾之下,為什麼這些當官的人要去貪汙呢?

為了錢?為了錢這麼多人就可以不要命了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貪汙可能會被皇帝抓到,有可能被殺頭;不貪汙,可能眼前馬上就混不下去了。

朱元璋是窮人出身,在他眼裏,除了他自己,天下人都應該過苦日子,尤其是那些封建官僚,就是這些人害得他全家死光光!登基之後朱元璋規定:大明朝正一品官員月俸米八十七石、正二品六十一石……遞減下來,到了正七品就隻有七石半了。有人爭辯:按七石半計算,每月就是九百斤大米,放在當時的年代,這個數字不少了!

所以,這些貪汙腐化分子該殺!

真的是這樣嗎?

今天各級政府都有很多公務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資。當時的情況卻不是這樣的,為了節省開支,明朝一個縣衙隻有三個有編製的公務員,即“品官”。這三位“品官”分別是知縣、縣丞、主簿,他們可以拿到朝廷俸祿;其他人都是“胥吏”,也就是說,那些平時影視劇裏威風八麵的差役都是臨時工,所有收入全靠縣太爺那七石半糧食打賞賜!

一般來說,一個縣裏大概要有五十至一百個胥吏,用九百斤大米養活百十來口人,咱這日子還過不過了?

這還不是最悲慘的,洪武八年開始朝廷發行大明寶鈔。為了節省糧食,朱元璋就把部分官員的俸祿一律改為大明寶鈔——那玩意不值錢,根本花不出去!

於是,官員們想到了一個極好的致富方法:倒賣鈔票。

宋代交子定期換發,稱之為“界”,每到了一定的時候大家可以以舊換新。明朝不同,大明寶鈔沒有界限,用桑樹皮做出來的鈔票質量自然不能恭維,用不了多少時間鈔票就字跡模糊了。當然,嶄新的鈔票還是比較值錢的,昏鈔與新鈔的兌換比例一般在5:3左右。於是,官衙收稅隻收新鈔,拿到新鈔後這些官員會留住這些新鈔,再到市場上去兌換昏鈔,最後用昏鈔上繳稅收。

這樣一來,官員們算是得到了一些額外收入。不過,一個知縣靠倒賣鈔票是養活不了手下這百十來條槍的,更不可能發家致富。

所以,官員們還有很多不合法的收入,於是我們看到了明史中那些著名的案例:朱元璋的侄兒朱文正,在平定陳友諒時起過決定性作用,因貪殘不法被賜死;公主的駙馬歐陽倫,這位公主還是馬皇後親生,因倒賣茶葉被賜死;永嘉侯朱亮祖,在平張士誠時立下卓越戰功,因包庇地方惡霸被朱元璋親手鞭死……

人們再次拍手稱快!好一位太祖皇帝朱元璋,把所有官員嚇得噤若寒蟬,早晨上朝時都要與妻子灑淚訣別,如果晚上還能回來就全家一起慶賀——終於多活了一天!

理性分析曆史是不能這麼快意恩仇的。朱元璋確實殺了很多官、很多人,他真的是為了懲貪嗎?

在這裏,我們用兩個故事進行比較,這個問題會看得更清楚一些。

第一個故事主角的官職比較小,是廣東陽春縣主簿徐均。主簿雖然隻有九品,卻是一個很有實權的位置:掌管全縣的土地登記和稅收征管,如果他給誰少報幾畝土地,誰就可以少繳稅款。

陽春縣有個為禍一方的土豪叫莫老大,徐均上任後莫老大口出狂言:如果徐均不去主動拜見他,他就讓徐均好看。

後來,徐均聽說了這件事,跟前來通風報信的胥吏說:“難道這人不是皇帝的臣民嗎?他如果敢再為非作歹,我殺了他。”說完,還拔出自己的寶劍擦了擦。此後,徐均真的查到了莫老大的違法證據,於是,就把莫老大抓了起來。

莫老大很乖,他斷定這是徐均敲詐勒索,於是,他給徐均送來了幾顆石榴——塞滿了黃金珠寶的石榴!表麵看來,徐均隻是收了幾顆石榴,就算在刑罰嚴峻的洪武朝,也遠遠不足六十兩白銀的罪名。

莫老大滿心以為自己將被釋放,結果徐均把那些石榴直接扔出家門,然後把莫老大捆綁送到知府治罪。

下麵的事情卻讓徐均大吃一驚:知府早已被莫老大買通。於是,莫老大很快就被放了回來。

被放回來的莫老大依然很乖,開始給徐均送西瓜,西瓜當然比石榴大很多——裏麵可以裝更多的黃金和珠寶。

上次一定送少了,所以徐大人很不滿意!

就在徐均打算再把莫老大抓起來的時候,有人把徐均調到臨縣陽江去了——有人大概收了更多的瓜果和石榴吧!從史卷記載的資料來看,這個莫老大後來沒受到什麼懲罰,徐均的上司也平安無事。

這個故事並不是稗官野史,而是載於《明史》卷一百四十。但凡能上正史的資料,一定都有相關證據(我們姑且認為這些證據是真的),但是,這個案件中所有人都這樣平安無事地活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