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等這一天了!
以呂思誠為首的一批漢臣立刻站出來表示強烈反對,他們的理由是:帝國官場並未脫胎換骨,奸邪小吏仍舊充斥於各個崗位,治理黃河要撥無數錢糧,無異為貪瀆之徒抓錢大開方便之門,此謂“不念隱憂”!修河必定動用無數人力,無論在哪個時節都會耽誤河工本有的農耕,況且,一旦河工聚而不散,便是天下大亂之源,此謂“不恤民力”!
所以,堅決不能修河!
真的不能修嗎?
真的不能。
數千年往事早就把國人政治智慧演繹殆盡,最可怕的不是水患,而是人禍——流民。十幾萬河工要吃、要喝、要福利,在老家有父母、有妻子、有子女,有著諸多束縛,這些人或許還能安分守己,一旦在一起聚而不散,遠比洪水可怕的多!
可是,脫脫不這麼想,隻要有足夠的錢,這些事情都能擺平!因為,他已經想到了一條絕妙的辦法籌措修河費用——貨幣改革!
至正十年(1350年),蒙元帝國的通貨膨脹剛剛得到控製,脫脫便拿出了前輩的絕招——變更鈔法,即“至正鈔改”。
為籌措修河資金,脫脫同時發行“至正交鈔”和“至正通寶錢”。至正交鈔為紙幣,基準單位仍為“貫”,每貫交鈔代表銅錢一千文、兌換舊鈔兩貫。至正通寶錢是銅錢,又分為“地支紀年錢”、“紀值錢”和“權鈔錢”三種。前兩種銅錢為虛值銅幣,有折二、折三,等等。關鍵是第三種銅錢“權錢鈔”,“權錢鈔”顧名思義是衡量紙幣“至正交鈔”的範本,分為五分、一錢、一錢五分、二錢五分和五錢,分別對應至元鈔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
脫脫公開宣布,權錢鈔是衡量紙幣的基準價值,隻要有權錢鈔存在,至正通寶就不可能隨意貶值,否則,人們會將紙鈔兌換成銅錢。
這還是盧世榮、桑哥、海山玩剩下的,說穿了還是那個障眼法,以帝國的名義把新鈔命名為財富符號,仍然不是真實的財富。隻不過,當年忽必烈、海山用這些玩意兒來忽悠蒙元貴族,今天脫脫用這些玩意來忽悠自己。
紙幣是法定貨幣,背後是帝國信用,無論貨幣製度多濫,增發貨幣多少都會給人一點財富幻覺。由於過分迷信自己的能力,這一次產生貨幣幻覺的是丞相脫脫,新幣更迭,脫脫認為自己終於有錢了,要去追求自己宏偉的理想!
至正十一年(1351年)四月初四,蒙元帝國詔令中外,任命賈魯為工部尚書領總治河防使,秩二品、授銀印。跟著,賈魯以中樞朝堂名義征發汴梁、大名等十三路民夫共十五萬人治理黃河,另配翼十八戍軍兩萬人。
不得不說,脫脫沒有看錯人,賈魯治理黃河的成績是顯著的。四月興土,十一月就把二百八十裏黃河逼回了舊河道!十一月,賈魯向順帝上《河平圖》,妥歡帖木兒也對脫脫、賈魯等大行封賞,撰《河平碑》以彰旌表。
一片歌功頌德的背後,沒有人意識到脫脫已經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和當年的隋煬帝一樣,他完全從京杭大運河兩岸征調民夫;唐宋相傳,修河一般選在農閑時節,脫脫選擇的時機卻是從四月到十一月,十五萬河工在河堤上忙活——這可是一年的農忙時節,意味著一年家裏沒有人耕種土地!
以往修河的時候,一般情況下會補償河工一些糧食;不發糧食,給點現金也行——隻要能換到賴以為生的糧食就行。
麵對這個問題,脫脫的回答是,給錢可以,隻給至正交鈔!
這件事如果放在宋代,就算給河工隻發交子可能也不是什麼大事情。不可能所有人在同一時間把手中的紙鈔拿到市場上去,絕大部分鈔票會暫時留在河工手裏,不會造成通貨膨脹,更不會搞得天下大亂。
問題是,蒙元帝國從來就是一個不遵守貨幣紀律的國度,在人們記憶中紙幣就等於毫無準備的廢紙!所以,脫脫的行為導致了另外一種結局:所有人都在第一時間把至正交鈔拿到市場上去換糧食,結果,增發貨幣噴湧而出、物價飛漲、紙幣貶值。
平整黃河的慶功酒還沒有喝完,當年十二月,京城大都就“物價騰踴”,十錠交鈔買不到一鬥糧食,按彭信威先生估算,當時的鹽價較一年前上漲了十倍、較蒙元帝國征服江南時上漲了一千多倍!很快,貨幣在包括大都在內的北部帝國徹底消失了,帝國再次退回到以物易物的原始社會。
以貨易貨,意味著十五萬河工修了半年河堤,家裏的土地沒有收成,接下來的冬荒、春荒如何渡過?
既然活不下去,索性就反了吧!時人編出了這樣的歌謠:“丞相造假鈔,舍人做強盜。賈魯要開河,攪得天下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