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運費、傭金的核算分析(1 / 3)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運費、傭金的核算分析

外貿業務探討

作者:李然

出口談判中,當明確出口商品的要求後,交易成功的重要條件就在於報價是否合理;在報價的各項指標中,除成本、費用和利潤之外,其他主要因素還有退稅、運費以及傭金等。從理論上說退稅、運費和傭金都有相對固定的算法,但在實務中這幾個方麵從理解和計算的角度看,都有著和理論不同的變化與解釋。本文在通過間接稅、重/泡貨、計傭基數等內容解析的基礎上,重點對報價中的退稅、運費和傭金進行具體核算和分析,以期從不同的角度提供針對性的借鑒和解讀。

一、運費的實際算法

當前,國際貿易中大多數運輸是通過班輪來完成,班輪運輸主要又分為集裝箱和散貨。就我國出口商品結構來看,散貨運輸主要集中在以重量為計量單位的大宗或能源類商品上;集裝箱運輸則集中在以件數為計量單位的傳統出口換彙的一般性商品中,這也是我國對外貿易商品出口的主要結構,所以在此以集裝箱運輸為主要研究對象。

按照國際航運慣例,凡貨物積載因數小於1.13CBM(立方米)每噸的貨物,稱為重量貨;反之則稱為輕泡貨。我國現行的規定是每立方米貨物的重量大於1噸的為重量貨;小於1噸的為輕泡貨。

集裝箱根據裝箱方式不同又可分為FCL(整箱)和LCL(拚箱),其中FCL計算一般采用的是包廂費率,先區分重貨還是泡貨;再根據實際計算習慣,一般體積超過55立方米以上的多考慮裝40尺櫃,35-55之間的20和40尺櫃都有可能,20-35之間采用20尺櫃,低於20以下的更多選擇拚箱。

LCL運費計算主要采用“W/M”方式。通常貨物運費噸分重量噸(W)和尺碼噸(M)。按商品的毛重以1000千克為1重量噸;以1立方米為1尺碼噸;計費標準“W/M”是指按商品的重量噸和尺碼噸二者擇大計費。在理論上一般默認單位費率是固定的,求解時更多隻考慮運費噸單個變量的比較。

但在實際業務中,不同貨代給出的拚箱費率按重量噸和尺碼噸往往是不相同的,在這種情況下就要考慮雙重變量,根據不同費率、運費噸組合計算後再行比較。比如說,某商品重量5噸、體積8立方米,“W/M”費率是USD100/60,那麼最後的運費總額就不能隻看W和M的比較,而是5×100和8×60的比較,最後按總額高者重量噸的標準收取500美元。

舉例:A公司出口商品從上海到洛杉磯,體積為20×30×40CM, 數量是100000PCS,其中20PCS/CTN,單位重量8KGS/CTN,費率是W/M-USD35/45,20'FCL(USD2000)-40'FCL(USD4000),按照標準裝箱尺寸20'FCL(25CBM/17TON),40'FCL(55CBM/25TON);現在求該筆運費總額。

具體計算步驟如下:

1.先求出W和M:W= (8÷1000) × 100000÷20 = 40噸(TON); M= 0.2×0.3×0.4×(100000÷20) = 120立方米(CBM)。

2.求出單位立方米與重量的比值:40/120=0.333噸/立方米,每立方米重量小於1噸,所以該貨為輕泡貨,如果涉及到LCL計算,標準采用M計費。

3. 總體積大於20CBM:先考慮FCL,由120÷55=2.18得出,可先安排2個40'FCL(固定體積下,可裝載空間越大,運費越低)。

4. 商品剩餘的重量體積為:120 -55×2 = 10CBM,0.333 ×10 = 3.33噸。

5. 剩餘商品按尺碼噸計收:100×10= USD1000;

剩餘商品按重量噸計收:115×3.33 =USD382.95;所以,總運費=2×40'FCL+LCL= 8000+1000=USD 9000。

在計算FCL包廂費率時,要根據體積大小按照(40尺-20尺-拚箱)的先後比較順序。同時有兩方麵一定要注意:一是涉及到LCL時,要注意“W/M”是將運費噸和費率的乘積進行比較,按拚箱運費高者計價;二是總運費計算時,不管是FCL還是FCL+LCL,一定要按總運費最低價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