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際社交禮儀問題謅議(1 / 3)

國際社交禮儀問題謅議

外貿業務探討

作者:丁楊

俗話說“十裏不同風,百裏不同俗”。全世界目前有二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數千個民族,由於政治、宗教、文化、曆史、地理等因素,文明發展史各異。這些國家和民族長期積累的獨具特色的社會生活方式、行為方式和交往方式,與中國的傳統習慣差別之大,超出一般想象。隨著我國全球影響力的攀升,與世界各國交往麵的擴大,官方和民間的涉外活動日益頻繁,且越來越多樣化。因此,對於一個從事外交、外事、外貿、外包等工作和活動的中方人員,了解國際社交禮儀知識,洋為中用,避免在涉外交往中“出洋相”,促進愉快的國際合作事業,是一個頗具現實意義的專題。

一、 禮儀與涉外禮儀

中國號稱“禮儀之邦”。漢字“禮”和“儀”意指:其一,禮貌、秩序,即律己敬人;其二,典禮、儀式,如婚喪等儀節。孔子說:“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荀子講:“故人無禮不生,事無禮不成,國無禮不寧。”所謂“禮多人不怪”,意在提醒人們日常生活不可失禮、缺禮。以禮治國、禮尚往來的思想傳統及其實踐在我國長達數千年。

禮儀一詞在西方,最早見於法語etiquette,原意“法庭上的通行證”,典出古時法國為保證庭審秩序,印發給每個入庭者的一紙法庭須知,後來成為英語詞彙,意為“人際交往的通行證”,再後引申為“正式場合下有教養、遵循一定的規矩和禮節”。其他表示禮儀的英語詞彙還有: ceremony“正式的儀式”、courtesy“待人接物彬彬有禮”、protocol“外交典禮規範”、rite“宗教或例行儀式”等。《聖經》中有多處規範教徒“尚禮”的明確條文,足見西人對禮儀的重視程度。

國際社交禮儀,顧名思義,即涉外活動應遵守的行為規範。它源於習慣和慣例,根植於世界各國的禮儀傳統,形成於長期的國際交往。包括:日常交際禮儀、典禮儀式、外交禮遇、外交特權與豁免等列入國際多邊條約的內容。1961年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就是各國對外禮遇的一個重要依據。

在人們的生活中,一般都離不開交往,交往須以禮相待,國內人際交往是這樣,國際的人際交往更如此。在對涉外禮儀中尊重當事國民族感情和風俗,必贏得友誼,帶來互利、互惠的雙贏結果。

例如,某趟京滬列車的乘務人員,由於了解印度婆羅門教習慣,判斷出一對印度夫婦身份不俗,知道他們禁酒、敬牛、不吃豬肉,單另安排了合適的飯菜,並用右手為他們服務,這對夫婦很感動地說:“從你們身上,我們看到中國不愧為禮儀之邦、文明古國,了不起!”又如,北京一外貿公司女業務員,去中東某國洽談生意前,學習穆斯林國家的民俗禮儀,在該國戴麵紗,著素服,處處尊重當地習俗,給客戶留下了好印象。對方來京回訪,她注意細節,不在伊斯蘭節日安排談判,還帶客人去牛街清真寺禮拜,增進了彼此的信任、尊敬和友誼,簽下了幾百萬元的大合同。後來該國客商凡有進出口業務,就徑直找她。依國情特點遵守禮儀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反之,不懂、不注意或不講禮儀,輕則鬧笑話、造成不愉快或誤會;重則釀出外交事端,有損國家利益和尊嚴。例如,我國福建、天津兩地曾向埃及出口了一批塑料底布鞋。鞋跟部印的防滑花紋恰與阿拉伯語“真主安拉”字樣相似,引起了埃及方麵非常不滿,埃及政府內務部長下令禁止這批布鞋在埃及出售,因為刻有真主字樣,有違伊斯蘭教義,埃方還派警察將之全部銷毀。

二、世界主要國家的社交宜忌

(一)歐美國家社交宜忌

信奉基督教(含天主教)的歐美國家,習俗禁忌大致相似。忌諱數字13。機艙、旅館、電梯沒有13,代以12AB等符號。逢13號又星期五,不舉行任何活動。據傳耶穌基督與門徒共進晚餐時,第13個門徒猶大為30個銀幣賣主,致耶穌釘死十字架。以國別而論,英國人內斂,他們聊時事、八卦、天氣,回避談私事、大英帝國今昔、北愛問題及君主製等話題。忌諱有:從梯子下麵走、在房間裏撐傘、鞋子放在桌上、人像做裝飾品、白百合或菊花贈人;喜歡的禮品:一盒巧克力,一瓶酒或幾隻鮮花。愛爾蘭被英國殖民過,忌諱英國國旗紅白藍組合色,去愛爾蘭人家做客可遲到半小時,以免主人手忙腳亂。與法國人初次見麵不送禮,再相見時送,禮品應體現對主人的讚美而不是親密;赴約請要準時,但別期望法國人也一樣,因為法國習慣是主賓姍姍來遲;法國人通常健談,口無遮攔,傾聽很重要,意見不合要委婉表達。在奧地利,看歌劇須正裝出席。德國人準確、嚴謹,所有場合著裝正規,視手揣在口袋裏為無禮。在意大利,吃通心粉要用叉子團起來吃;意大利人散漫、情緒化,很不守時,但容易交往。美國人熱情、不拘禮、可直呼其名,剛見麵也許就邀你吃飯、看戲或外出旅遊,交談時宜對視,忌過於謙虛;探訪前必須預約,準時守信,不講究衣著。小禮品如花束、茶葉、糖果受歡迎,不送重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