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路上行人 (10)(2 / 3)

因此,不必要刻意留住什麼,東西也好,想念也好,悲傷也好。

我懷念他們時,突然發現自己體內已產生了某種釋然,對於失去的,對於懷念的。

哥在這個城市裏待了很長時間,等到我考完試他才離開。

他把行李箱托運後,走到安檢的入口處,突然轉過身抱住了我,他說:“軒,跟我走吧,現在,我們去北京,再去法國,就我們兩個。”說著遞給我另一張登機牌。

我笑著,推開了他。

機場巨大的玻璃窗外,暮色四合。他把登機牌塞到我的手裏,轉身過了安檢。我穿過機場大廳,走到外麵,將登機牌撕毀,撒在身後。

我坐在回城的汽車上,靠著窗玻璃睡著了。我做了一個夢,Q沒有死,他和榿要回法國了,我在機場,隔著安檢的黃線,笑著衝他們說再見。

誰顛覆了我的青春

文 / 則 然

很多東西放到時間裏就能看得清——要麼越走越遠,要麼越走越近。

我小的時候爸媽不在家,我一直都沒有人管,活得特別慘,基本上沒有人願意跟我玩。一是因為家長不樂意自己的孩子跟我在一起,怕被帶壞;二是因為我跟那些人玩不到一起去。我的早熟讓我感覺到與他們之間存在著極深的代溝。

當大家都還停留在玩“過家家”的階段時,我已經開始接受武俠電視劇的熏陶,嚐試著做蒙麵人去偷村頭地裏的西瓜和李子。所以也經常被老黑和阿黃追著滿世界哭爹喊娘地跑,狼狽到了極點。

我很敏感,走在前麵聽到有人在後邊小聲說話,就感覺是在說我壞話。一定要追過去把他們打跑才肯作罷。然後……然後再被他們的哥哥或爸爸打跑。因為爸媽不在家,村子裏年齡稍微大點兒的孩子總是變著法地欺負我。不是往我臉上吐唾沫就是拿刀子割我的衣服,然後再快速地跑開。我追不上他們,隻能在後麵氣得狠狠地罵。

這些被人鄙視和欺辱的經曆,讓我在很小的時候就明白了“人善被人欺”的道理。盡管,我也知道自己並非善類。

認識毛度是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有一回班裏同學喊我“孤兒”,我就打了他。雖然我有時候也會叫自己孤兒,但不允許其他人這樣喊我。當他抹著眼淚和鼻血從教室裏跑回去的時候,我知道自己完了。然後我跑到村裏的一間廢屋子裏躲了起來。毛度的出場很戲劇化。他從家裏偷出了幾根香煙,準備在這裏悄悄地嚐試一下。當毛度躡手躡腳地推開門進來的時候,與我撞了個滿懷。我們相互對視著,像是兩隻凶猛的野獸,隨時都要上前吞掉對方。

然後,然後肯定是我們狼狽為奸,在屋子裏吞雲吐霧地大抽特抽起來。煙抽完了,天還沒有黑,我們都沒有離開的意思。天氣冷得讓人發瘮,我就提議說:“不如我們烤烤火吧!”毛度什麼話都沒有說,就跑到外邊離得很近的麥秸堆裏抱進來好多柴火。一直燒了好大一會兒都沒有燒完,我心急了,就又說:“要不全部都扔進去吧!燒得快一點兒,火也大。”毛度還是沒有吭聲,直接全部都扔了進去。

當時我隻有一個感覺——這孩子是個呆子,無可救藥的呆子。

結果可想而知。火勢燒到了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一直蔓延到了隔壁的電房當中。我們驚慌失措地從裏麵逃了出來。還特別義氣地相互做了江湖人士告別的手勢,大難臨頭各自飛。等我一直跑回家的時候,隔著老遠還能看到火勢在繼續擴大。我明白這次闖大禍了。目光呆滯地望著熊熊大火在遠處燃燒,一言不發地低下頭來。讓我感到可惡的是,當時毛度還特別出氣地感慨了一句——這麼大的火,我幹的。真爽!

現在我才發現,原來一個男生再怎麼調皮都鬧不出個名堂來,但兩個男生在一起什麼壞事都能幹盡。往深了說,一群男生在一起,天指不定都能捅破。那年我才10歲,毛度長我一歲,11歲。我可以確定我們都早熟,而且我比毛度更嚴重。

我模糊地記得那天晚上,我跟毛度還有毛度他爸一起回家。毛度跑到他爸跟前大聲地說:“爸,我們把人家房子給點了!”這句近似白癡的話一下子驚呆了我。毛度他老爸好像也被說懵了。不相信地望著他,絕對冷靜和鎮定地問了一句:“兒子,你說什麼?”沒有想到,毛度好像看不到我快要擠變形的眼色,繼續一字一句地大聲吼——“我說,我們把人家的房子,一把火,給燒了!——燒了,懂嗎?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