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大拆大建”並不能為城市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並可能帶來更多負麵的社會影響。大規模的保護性重建和似是而非的改造新建破壞了曆史街區的豐富性和真實性。過度的商業化和紳士化造成的居民遷出更是直接中斷了曆史街區的生活延續。
為了更好地恢複曆史街區的活力,一方麵要突出建築和環境的綜合整治,同時也需要對街區的功能進行適度的更新。總體而言,應當對居住性曆史街區采取保護整治和適度功能更新相結合的總體策略。結合相關理論與研究,本文從規劃原則、規劃策略兩個方麵對這一問題進行進一步探討。
2.2 規劃原則
當前學術界公認的曆史文化街區保護原則是:一、要保護曆史的真實性,要盡量多的保存真正的曆史遺物;二、要保持風貌的完整性,不但要保護曆史建築,還要保存構成整體風貌的所有要素;三、要維持生活的延續性,這裏的居民要繼續按自己的意願生產、生活,要維持原有社會功能,促進地區經濟活力(王景慧,1998)。這一論述更多側重遺產的保護。從文化遺產保護的3個基本原則衍生開,思考整治與更新如何更好凸顯居住性曆史街區的特點和價值,本文提出如下3個方麵的規劃原則:
2.2.1 科學保護、真實完整
一般來說,真實性原則是針對遺產保護本身而言。由於傳統民居屬於磚木建築,不像西方石構建築曆時久遠,因此在整治和更新過程中能否從工藝和形式上符合本地傳統民居的一般做法,就顯得尤為重要。為了避免保護整治過程中假古董的出現,整治更新前需要對本地傳統民居進行深入的科學研究,保證新的整治更新活動體現本地真實的建築傳統,並促進風貌完整性的改善和形成。
2.2.2 民生為本、活態生活
考慮到居住性曆史街區的特殊性,其保護事關城市記憶和基層民生,掌握更多公共資源的政府應當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將居住性曆史街區的保護整治當作改善民生的公益性事業來完成。曆史街區原住民的保護是街區保護的重要內容。在保護過程中,應當始終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尊重並充分考慮當地居民的需求和意願,保護原住民的傳統生活方式,實現“活態保護”。
2.2.3 麵向實施、有序更新
在更新過程中,應當采取小規模漸進式的更新方式,堅決反對大拆大建的改造。通過重點地塊近期實施項目的帶動,循序漸進、逐步推動街區的更新。小規模漸進式的另一個好處是可以針對近期亟待解決的重點問題,如環境改善、危房改造等局部的重要問題開展保護整治工作,避免一次性投入過大。
2.3 規劃策略
2.3.1 遺產保護:明確保護內容範圍,落實遺產保護措施
曆史街區核心空間載體就是其中保存的文物古跡、曆史建築及其他曆史遺存。因此,在整治更新工作開始之初,首要任務就是對街區內的建築進行深入細致的調研,對於尚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能反映曆史風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築物、構築物可建議城市或縣人民政府公布為曆史建築,劃定保護範圍,確定保護要求,保證這類建築的保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3.2 風貌整治:製定建築整治導則,弘揚本地建築傳統
為了促進曆史街區風貌完整性的形成,對於街區內和傳統風貌衝突的建築,可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製定符合本地建築傳統的建築整治導則,依據導則進行整修改造。如歙縣鬥山街保護整治規劃提出“外牆色彩應為白色,禁止大麵積的彩色麵磚、馬賽克、彩色石子;采用傳統的馬頭牆、小青瓦、坡屋麵”,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歙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2001)。
2.3.3 環境優化:係統改善環境設施,提升街區宜居水平
充分考慮現代人居住生活的要求,對街區內的基礎設施進行改善,環境品質進行提升。這一點對於居住性曆史街區的保護非常重要,一方麵可以增強居民對街區的認同感,同時也能更好凸顯街區的價值。如北京在2007年由市、區兩級政府投入專項資金,在平房院集中的東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個城區啟動部分街巷綜合改造修繕工程。其中基礎設施改善內容包括戶廁升級改造、“一戶一水表”改造、“一戶一電表”內線施工、上下水更新等。這一工程極大改善了北京舊城的形象。
2.3.4 功能更新:凸顯文化服務社區,逐步增添街區活力
物質性衰敗是曆史街區保護問題的一個方麵,功能性的衰退同樣影響曆史街區的生活品質和既有價值,因此功能更新必不可少。功能更新要避免過度的商業化對於居住環境的破壞,應當安排改善居住品質的社區服務或者有助於弘揚街區文化的文化設施用地。如蘇州平江路曆史街區保護規劃中提出“更新發展用地”,嚴格控製其開發容量和環境風貌,並要求政府統籌安排,優先滿足街區保護的各項用地要求(如文物古跡用地調整、配套服務設施用地等)。
3 績溪中正坊—白石鼓曆史文化街區的規劃實踐
3.1 績溪縣及中正坊—白石鼓曆史街區概況
績溪縣位於安徽省南部,曆史上為古徽州府“一府六縣”之一。2007年3月,績溪縣被國務院正式批準列為國家曆史文化名城。其中中正坊—白石鼓曆史文化街區位於古城東部,是績溪縣曆史城區最大的一處曆史街區,其中的傳統民居集中反映了徽州傳統民居的建築特色。和很多居住性曆史街區類似,中正坊—白石鼓曆史街區存在如下問題,包括整體風貌堪憂——傳統民居和街巷改造較大,難以形成整體的曆史風貌;曆史建築衰敗——街區內現存的曆史建築普遍因年久失修、閑置不用造成質量日益惡化;公共空間缺失——街區內缺少必要的廣場、綠地,不能滿足居民生活的日常需要;基礎設施落後——街區內的基礎設施普遍存在老舊等問題,難以適應現代生活的需求。
3.2 開展區域民居研究,夯實保護整治基礎
為了更好編製本次保護規劃,首先對徽州民居進行了深入考察,結合徽州民居的相關研究,以徽州民居中常用的三合院單元作為參考,歸納了民居原型。規劃搜集整理了績溪傳統民居建築外觀要素的各種做法,分類編製了建築要素參考導則,主要包括:山牆——馬頭牆,正立麵——一門二窗,大門門罩及外牆窗等3個方麵,並對每類建築要素提出了相應的引導要求。
以馬頭牆為例,規劃提出了如下引導要求:(1)位置:馬頭牆用在民居山牆麵,這是防火功能決定的結果,要盡量避免僅僅作為一種符號而泛濫使用。(2)樣式:傳統馬頭牆多為由中間向兩側跌落的三疊樣式,這是和坡屋頂形式相適應的結果。要避免過多采用複雜的五疊樣式。(3)尺度:馬頭牆的寬度一般為建築進深,一般在7m到12m之間。(4)比例:馬頭牆的疊落高度一般為中間一疊寬度的四分之一左右和兩側兩疊寬度的二分之一左右,比例感覺舒緩。(5)對稱:馬頭牆不一定完全中軸對稱,兩側疊落的兩疊在寬度上不要求完全一致。(6)變體:有些民居僅在坡屋頂單坡使用兩疊馬頭牆,可視為馬頭牆的一種變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