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節選)(2 / 3)

(六)切實保障職工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加強勞動安全衛生執法監督,督促企業健全並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責任製,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標準,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強化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

(七)切實保障職工享受社會保險和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認真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繼續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努力實現社會保險全麵覆蓋,落實廣大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和勞務派遣工的社會保險權益。督促企業依法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保險。引導職工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積極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對職工的職業技能培訓,鼓勵職工參加學曆教育和繼續教育,提高職工文化知識水平和技能水平。

三、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製

(八)全麵實行勞動合同製度

貫徹落實好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對企業實行勞動合同製度的監督、指導和服務,在用工季節性強、職工流動性大的行業推廣簡易勞動合同示範文本,依法規範勞動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等行為,切實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行質量。依法加強對勞務派遣的監管,規範非全日製、勞務承攬、勞務外包用工和企業裁員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勞動規章製度,提升勞動用工管理水平。全麵推進勞動用工信息申報備案製度建設,加強對企業勞動用工的動態管理。

(九)推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製度

以非公有製企業為重點對象,依法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不斷擴大覆蓋麵、增強實效性,形成反映人力資源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機製和正常增長機製。完善工資指導線製度,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製度,為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提供參考。推動企業與職工就工作條件、勞動定額、女職工特殊保護等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加強集體協商代表能力建設,提高協商水平。加強對集體協商過程的指導,督促企業和職工認真履行集體合同。

(十)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製

完善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製組織體係,建立健全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等企業代表組織組成的三方機製,根據實際需要推動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和產業係統建立三方機製。加強和創新三方機製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委員會,由同級政府領導擔任委員會主任。完善三方機製職能,健全工作製度,充分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代表組織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係重大問題的重要作用。

四、加強企業民主管理製度建設

(十一)健全企業民主管理製度

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製度,豐富職工民主參與形式,暢通職工民主參與渠道,依法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進企業普遍建立職工代表大會,認真落實職工代表大會職權,充分發揮職工代表大會在企業發展重大決策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上的重要作用。針對不同所有製企業,探索符合各自特點的職工代表大會形式、權限和職能。在中小企業集中的地方,可以建立區域性、行業性職工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