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進口化妝品審批為何越來越難(3 / 3)

產品中含有違禁原料。2010年12月1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但這並不意味著凡是收錄進此詞典的原料均可以在中國使用。在《關於印發化妝品產品技術要求規範的通知》的文件中藥監局明確規定:對《目錄》中收錄和未收錄的化妝品新原料,應當按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相關規定經批準後,方可使用。但是許多企業沒搞清楚這一點,盲目的按照目錄名稱添加了新原料。很多申請單位都是因為含有新原料而被駁回申請。

誇大宣傳。許多化妝品企業在產品外包裝使用醫學術語、誇大宣傳療效等各種與國內廣告製度不符合的宣傳用語,這也是很多企業無法備案成功的原因之一。既然選擇進入中國市場,進口化妝品在各個方麵就應按照中國的法規運作,關於這個問題沒什麼好說的。

政策變化多端。自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管化妝品以來,一直在不停地完善各種政策法規。相關的政策法規從征求意見稿到具體實施時間比較長,在這個模糊期,企業無法遞交相關的申請。站在企業的立場,我們呼籲政府機構能更加透明高效地為行業服務。

同時,每次新舊政策交替的時候都會極大地影響審批的速度。2010年以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15個左右的通知,幾乎每月1份。企業報備的相關文件更新速度遠遠趕不上新政策的更新完善,剛準備好的文件隨時有可能不符合新政策的要求。

備案審評製度。人性化不足。現行的備案審評製度嚴肅有餘,人性化不足。隻要申報資料有任何問題,企業基本上沒有遞交補充資料解釋的機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評後的“行政許可技術審查告知書”內容多為“建議不批準”,申請單位可以“申請複核”,但“申請複核”一般隻有專家審評錯誤的情況下才可以“翻案”,否則,申請單位收到的一般都是“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也就是說沒有通過備案。當然,如果沒有通過的原因不涉及產品安全性,符合相關政策的,可以重新再報,但又是一個循環,又需要好幾個月的時間等待。和目前這種審批流程比較起來,2008年9月1日前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審批的時候是比較人性化的,企業是有解釋的機會的。衛生監督中心技術審評後企業拿到評審意見,企業可以根據意見書準備答複的資料,如果答複的內容被認可,依然可以順利通過備案。

配方變化。很多企業四年前獲得的證書現在去延續往往延續不下來,這主要有兩方麵的原因。一是企業遞交的資料是否與四年前完全一致,尤其是配方,如果不一致,無法延續成功;二是政策法規發生變化,四年前的配方裏可能有些成分現在是不允許使用的,或者變成了限用的,在當時是允許的,但按照新政策不允許了,自然無法延續成功。

那麼目前這樣的審批現狀對進口化妝品企業來說有什麼不好的影響呢?我想不難理解,企業無法獲得備案證書,就無法引進新品,銷售終端沒有新品,勢必影響品牌的日常銷售。而且新品的引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前期要投入市場宣傳、推廣、預熱等活動,但是最終如果無法順利備案成功,對企業的影響可想而知。另外,由於2010年嚴厲的政策使眾多國外的化妝品公司對中國市場望而卻步,能不能備案成功成為了這些公司最大的擔心,因此,也影響了跨國化妝品企業在中國的投資。

根據筆者與世界各地化妝品公司的接觸,我國的化妝品市場準入政策是屬於比較嚴格的,筆者隻能建議進口化妝品企業,尤其是沒有自己的專門負責備案的法務部門的中小型進口化妝品公司和國內總代理,要高度重視備案工作,因為時至今日,進口化妝品備案已經變成了一項專業性的、技術性很強的工作,不是隨便一個文員就可以承擔的,任何一個數字的錯誤,一個錯誤的外包裝上英文單詞的翻譯都可能造成產品無法通過備案。

如果展望政策,筆者認為短期內取消備案政策是不太可能的,未來的趨勢是資料審查更加科學化、審批流程更加合理化,畢竟化妝品是與消費者健康息息相關的產品,政府監管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既然這就是我們必須要遵守的政策,那麼企業隻能開動腦筋,在透徹了解政策的基礎上做好自己的產品上市計劃,加強流程管理,才能更好地在市場上策馬揚鞭,攻城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