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師績效考核方式探究
教育管理
作者:汪凱
摘要:績效考核是高校完善教師收入分配激勵體係的基礎性工作。本文介紹目前高校績效考核的基本做法,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麵對考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以期為廣大高校人力資源理論和實踐工作者提供借鑒和參考。
關鍵詞:高校 教師 績效考核 做法 問題
隨著高校人事製度改革特別是績效工資的實施,考核作為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重要環節,其提法也由原來傳統意義上的教師考核向現代管理意義上的績效考核轉變。從理論層麵,學術界對高校教師績效考核的相關問題展開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產生了豐富的研究成果,通過中國知網文獻檢索平台,以“高校教師績效考核”為篇名共搜索到950餘篇文獻。從實踐層麵,結合崗位設置改革,高校教師考核的內容、時間、方式等方麵都發生了變化,考核逐步將“崗位”和“績效”結合起來,突出了崗位管理,體現了優績優酬。本文將從做法和問題兩個方麵對高校績效考核工作進行論述,以期為廣大高校人力資源理論和實踐工作者提供借鑒和參考。
1.高校教師績效考核的基本做法
目前高校教師績效考核按照考核期限長短可以分為兩種,分別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1.1年度考核
教職工年度考核一般每年12月份開展,考核期間,學校成立年度考核領導組,主要職責是製定年度考核實施方案,下達各單位年度考核優秀人員指標數,審核各單位確定的考核等次和受理個人關於考核結果的申訴等,各二級單位成立年度考核工作組,具體負責本單位教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內容為教職工本年度的德、能、勤、績等各方麵的總體情況,主要有政治思想表現、思想品德、職業道德、敬業精神、遵守勞動紀律情況,以及學術(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情況,崗位職責的完成情況,重點考核履行職責和崗位績效情況。考核的程序分為個人總結、個人述職、單位考核、學校審核、結果反饋五個步驟。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個人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津貼分配和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常增加薪級工資,不發獎勵性津貼,情節嚴重者將調整崗位或低聘,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待聘或辭退處理。
1.2聘期考核
教職工聘期考核一般每三年組織一次,考核的依據是教學科研等係列各級的崗位職責,考核方式采取校院兩級組織,以二級單位考核為主體。考核期間,學校成立崗位聘期考核工作組,工作組主要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抽查、審定結果及處理有關申訴等。各二級單位成立崗位聘期考核小組,負責製訂聘期考核實施細則,組織實施本單位聘期考核工作,提出各類人員聘期考核結果意見,接受學校工作組抽查。考核的程序分為個人總結、單位考核、結果公示、學校審核、結果反饋五個步驟,其中很重要的環節就是結果公示,各二級單位應將參加考核人員的個人業績成果、測評結果、考核結果等在單位公告欄或網站進行公示。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合格者可以續聘上崗,在下一輪分級聘任中可以參加高一級崗位的應聘。對於考核不合格者,將停發所聘崗位相關津貼,不得參加高一級崗位的應聘,學校將根據崗位空缺情況決定是否緩聘或低聘。
2.高校教師績效考核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麵對高校教師績效考核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
2.1理論層麵
2.1.1缺乏對高校教師“績效”概念的深刻理解。績效一詞源於英文performance(原意是性能、能力、成績、工作成果等)。[1]目前,高校對於教師績效的理解受到企業員工績效概念的影響,認為內容主要為教學工作量、授課課程數、科研項目論文數量和級別等教師工作中可量化部分,這樣的理解不僅契合績效原意,更為有利的是操作性強。不難想象,這樣理解的不足也很明顯,因為教師的職責不僅僅是教學、科研工作量,還有更重要的方麵,即“育人”,教師的職業道德以及教學科研工作產生的育人效果,都應納入教師考核內容。所以,高校在實施教師績效考核中,首先遇到的理論問題就是教師績效是什麼,從現實來看,這一問題在很多高校都沒有得到很好解決,高校管理者和廣大教師均沒有對其深刻思考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