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高校學生權利與意識的自我保護工作研究
教育管理
作者:沈姮 吳華軍
摘要:基於高校學生權利意識不斷增強的現實,分析高校管理與學生隱私權保護相衝突的原因,提出完善內部救濟途徑、提高法律意識、完善學生參與高校管理機製的解決建議。
關鍵詞:高校管理隱私權法律保護
1.高校學生權利意識增強帶來的管理挑戰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以及公民權利意識的迅猛發展,高校學生對於隱私權保護問題愈發重視。但高校學生心智尚不完全成熟,學校基於對學生人身保護、知識傳授和秩序維護的目的,必須對其進行管理。如是,高校強調學生管理與學生追求隱私權保護在一定程度上相衝突,而這一衝突在利益訴求多元化的今天,愈加凸顯。
為全麵知悉當前高校學生工作中存在的侵犯學生隱私權行為,更好的開展學生管理工作,筆者對杭州六所高校學生進行了以隱私權保護為主題的問卷調查。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300份,其中有效問卷273份,回收率為91%,調查情況如下:
1.1對高校在學生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侵犯學生個人隱私的做法進行了調研。調研顯示高達80%的學生認為校方存在侵犯學生個人隱私的行為,認為不存在的僅占4%,由此可見,學生眼中的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普遍存在著侵犯學生個人隱私的侵權行為。
1.2調查了學生認為高校侵犯其個人隱私的主要做法。接受調研的所有學生都認同校方在學生不在宿舍時檢查學生寢室是侵犯隱私權的行為。大部分同學反感校方安排學生打聽其個人情感等問題。接近半數學生認為通過公告欄、網站等公布學生違紀處分決定侵犯了其隱私權。也有部分學生認為在宿舍樓層間安裝攝像頭是一種侵權做法,雖然他們同樣意識到這樣做有利於減少盜竊等案件的發生。
1.3調研了學生在麵對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侵犯其隱私權時會如何應對。調查顯示,近乎全部學生都會選擇聯係媒體或者通過微博、微信、人人等自媒體來表達自身的不滿,並且向老師、學校管理部門反映。與之相對應,選擇放棄維權或者向法院起訴的人數極少。這表明隨著通訊技術的發展以及學生自我維權意識的提高,學生普遍傾向於利用媒體發聲。
2.高校管理與學生隱私權保護相衝突的原因分析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我國高校具有教育行政主體地位,享有對學生的管理權、知情權,而學生有義務接受高校的管理與教育。因此,高校與學生之間形成了一種教育行政管理與被管理的行政法律關係。而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各高校普遍實行自費上學,畢業生自主擇業以及勤工助學等製度,使得高校與學生在傳統行政法律關係之外產生了一種平等的民事法律關係。因此,當高校運用公權力管理學生時就可能與私權利賦予學生的個體隱私權相衝突,進而造成對隱私權的限製。加之高校在日常管理過程中處於十分強勢的地位,且為保障教學效果、維護校園秩序,高校在學生管理工作中會希望知道學生更多的信息,公權力有“主動擴張傾向”,更易侵犯學生隱私權。